活跃农村集体经济

活跃农村集体经济

为争取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1963年9月,党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从1963年起,再用3年时间继续进行调整工作,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到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之间的过渡阶段。[3]中共祥云县委贯彻中央和省、地委指示,开展了一些探索和开创性的工作,完成了国民经济、社会事业等调整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活跃农村集体经济是农业继续调整的重点目标。

为解决粮食产量提高但缺乏现金分配的矛盾,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中共祥云县委决定,在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努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业,开展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增加社会产品,增加社员收入,增加农业投资,壮大集体经济力量。要求财贸部门努力帮助和指导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疏通流通渠道,为多种经营找出路。要求副业、多种经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粮食的增长幅度。措施是:在资金方面,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运用补助款、无息贷款,帮助生产队添置或修复开展集体副业的生产设备;在税收方面,对集体开展多种经营的活动,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在具体规划上,提倡因地制宜,坝区调整出一部分土地来种植经济作物,山区则重点发展畜牧业及经济林木。至于运输、采集、编织、烧砖瓦、养鱼、养兔,以及木、石工等,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发展。既重视大宗的,又要重视零星的;既要抓当前得利的,又要抓长远见效的;既重视传统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又不要轻视那些“吹糠见米”的副业,并把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要重视加工作坊的经营,根据条件办成季节性的或常年的,属于半工半农的手工业者,可组成生产队的手工业小组。

多种经营的开展,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集体和社员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县有70%的生产队开展了多种经营,多种经营收入200多万元,每个农业人口增收10元左右。新发展茶园800多亩,桑园500多亩。人民生活有所改善。(https://www.daowen.com)

调整畜牧业政策是活跃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共云南省委于1965年7月28日批转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大牲畜和羊的杀、卖、吃情况和问题的调查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好这个问题,打破妨碍牲畜发展的清规戒律。9月30日,省委又作出《关于合理杀、卖、吃发展畜牧业的几项规定》,消除“养长寿牛、羊”的陋习,打破把耕牛等牲畜视为生产资料不能买卖的狭隘观念。这些措施提高了祥云畜牧业的商品率,增加了社员收入,提高了群众发展畜牧业生产的积极性,1965年10月底,全县大牲畜存栏总头数达4.5万头,比1963年增长9%。山、绵羊存栏数已超过历史最高年的15%,生猪已超过历史最高年的30%。由于认真贯彻了合理杀、卖、吃的政策,生猪育肥率比去年同期增38.3%,生猪宰杀头数比去年同期增48%;羊的宰杀数比去年同期增43%;牛的宰杀数比去年同期增96%。

这一阶段县委对困难社队给予特别关心。县委、公社党委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各级党委定期分析讨论这些地区的问题,找到“病根”,“对症下药”;二是县委、公社党委选派较强的干部帮到底;三是认真发动群众贯彻政策,搞好经营管理;四是不断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五是依靠群众,培养干部,从思想上提高,从组织上健全;六是实事求是地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的补助。

在实施以上政策的同时,中共祥云县委总结了一批发扬大寨精神、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取得显著成绩及因地制宜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先进典型经验,在全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