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了各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结束了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的压迫和分裂,结束了国内的民族压迫制度。

全县有汉族、白族、彝族、傈僳族、苗族、回族6个世居民族。县委、县政府采取各种方法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提高大家对实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重要性的认识。对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给予妥善安排。自1950年至1956年间,全县历次召开的各族各界代表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中,各少数民族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名额,在第二届一次人代会的209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就占51名。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锻炼培养提拔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7年中,有8人担任过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领导职务,在科、局、区、乡政权中有一批民族干部担任领导,全县党政及企事业单位中有民族干部109人。民族干部与本族人民有着血肉的联系,熟悉本民族的生产、生活情况,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是带领各族人民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骨干,是率领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带头人。县委不仅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提拔使用,同时也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共产主义青年团员、共产党员,并选送到省、地委党校、干校、民族院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养锻炼,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实现民族平等的重要方面。县委、县政府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较为重视,1952年土改结束后,就把彝族较为集中的香么㱔乡作为试点乡。香么㱔乡经过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不仅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增进了民族团结,而且加强了党的建设,推动了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改变了旧的生产方式,1953年粮食生产比1952年增产3成以上。对其他民族聚居山区,采取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扶持的办法,支持兴修水利,发展林业、畜牧业生产。同时,派出教师帮助发展教育事业,派出医务人员培养当地卫生员,建立卫生组织,推广新法接生等。

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中,县委、县政府十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对回族生活上所需的牛肉、羊肉、食油等食品,给予特殊供应,并积极支持少数民族的各种节日活动,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