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的改革

教育事业的改革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带来了社会事业的深刻变革,其中教育事业改革是扫除旧的社会观念、思想文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共同纲领》中关于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相关要求,通过接管旧政权的教育机构,有步骤地对旧政权的文化教育机构进行改革,发展人民教育事业。

新中国成立前,祥云教育事业十分落后,教育基础薄弱,文盲众多,新中国成立后,旧的学校教育远远不能适应新社会的需要,必须进行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人民教育事业。

祥云教育制度的改革是通过温和的接管,使文化教育事业从过去少数人享有,转变为广大劳动人民服务。

1950年,县文教科接管了全县的小学校,有中心小学14所,国民小学196所,民办小学4所,教师320人。县人民政府将原中心小学改为“分区人民两级小学”,把国民小学改为“村联小学”。经调整,全县有小学校173所,学生12653人,教师320人。1952年,根据“重点维持,坚决整理”的方针,调整了全县学校设置。两级小学改名为“完全小学”,村联小学改名为“初级小学”,全县有完全小学16所,初级小学179所,共381班,学生14963人。在校学生比1950年增加2310人。祥云县立初级中学改名为祥云县人民中学,滇西复兴中学改名为祥云县第二区人民中学。根据省人民政府决定,祥云县人民中学被命名为云南省祥云县初级中学。全校有教职工26人,6个班,学生16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数民族地区学校较少,加上交通及经济困难,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低。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1950年,少数民族居住地区有小学32所,学生764人。1952年增加了29所学校,达到61所(其中回族1所、傈僳族1所、白族33所、彝族26所),汉族学校兼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有14所。全县有少数民族学生3672人,占全县在校学生总数的24.5%。少数民族学生中有白族2146人,彝族1429人,回族59人,傈僳族35人,苗族3人。全县有少数民族教师51人,其中白族32人,彝族18人,回族1人。同年,省人民政府在祥云县东山区开办“省立妙姑小学”,有4个班,学生136人。学校给少数民族学生每人发行李、衣服补助费22元,书籍文具补助费2.2元,每月给20%的学生发助学金5元。学校配了校医,购置了药品,为学生免费治病。

为改变教育工作脱离实际、脱离生产的情况,使教育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县委认真贯彻省委“积极恢复,稳步前进”的方针。为恢复和整顿中小学校,首先解决教育工作者的思想革新和政治水平低、政策水平低的问题。县委积极团结爱国知识分子,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各项民主改革和思想改造运动。改革教学制度,废除旧的教材、教学内容,在课程上取消旧的训导制度,实行教导合一,增加马列主义政治思想教育课。实行“向工农开门”的办学原则,开展扫盲教育,组织工农干部学习文化。

通过改革,全县教育事业得到新发展,学校教育制度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要求,特别是在广大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为全县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和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