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个体:严复与中国近代自由观念的困境
严复对于“自由”的理解以及严复思想立场的变化轨迹,一直深受思想史研究者的注意。早在1936年,周振甫先生在《严复思想述评》一书中,将严复的一生划分为全盘西化、中西折中和反本复古三个阶段。在周先生看来,严复的思想存在着由激进向保守,由批判传统到返本复古的转变。这样的一个表述在很长时间里作为对严复思想观念描述的典范性的结论,直到今天仍为多数学者所接受和发挥。
然而,美国学者史华慈在《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中,则通过对严复的翻译的研究,仔细分析了赫胥黎和斯宾塞对于进化观念的不同认识,并讨论了严复的自由观是如何吸收不同的思想资源,并加以改造和最后成型的,从而开启了严复研究的新阶段。
史华慈认定,因为严复身上强烈的民族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倾向,导致他并不能对斯宾塞的“放任的自由主义”和对个人价值的尊重做出充分的体察。因为曲解了斯宾塞的价值立场,“严复从斯宾塞的解放个人‘才能’的观点中找到了人类自由的概念。民众的德、智、体能力在一个由自由制度及无拘束的经济领域内的生存竞争所构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同时,所有这些被解放了的能力组织起来、融合到一起了,他们‘合志’为社会机体即民族—国家的富强服务,而民族—国家也必须进行社会机体一级的生存竞争”[1]。
由此,史华慈进一步推论说,中国知识界接受西方思想的时候,强调国家和集体的价值,而对于个人尊严和道德自主,并不倾心,这也是中国现代集体主义观念的源头,这样的影响也体现在作为近代以来最早、最有影响的翻译家严复的翻译之中。对此,黄克武概括道,史华慈在《追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中将严复描写为“主要受到国家主义(Nationalism)的驱策,景仰西方文化中浮士德—普罗米修斯精神所代表的动力(Faustian—Promethean nature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dynamism),而在此过程中,个人的价值不在其本质上的意义,而在它对国家富强的贡献”[2]。(https://www.daowen.com)
而这也是黄克武所要质疑的。他通过对严复的《群己权界论》翻译的研究认定,严复并不是将个人看作达到其他目标的手段,而是认为个人价值要建立在群己的平衡之上,“他既没有将个人置于群体之上,也没有将群体置于个人之上,而是秉持了一种植根于中国传统中‘成己成物’‘明德新民’之观念,而有的第三种选择:个人与群体一样地重要。对他来说,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即传统语汇中的群己、公私、利义)可以携手并进而不相冲突”[3]。并认为严复的思想并非后来中国的集体主义观念的前驱,而是被新儒家或其他的思想家所接受。
黄克武试图解释严复自由观的内在根据,他指出,严复由于秉承中国思想传统中的乐观主义,对理性和智慧的能力不能存有一种幽暗意识,所以针对史华慈认为严复并不能理解个人自由的终极意义,因而在己轻群重,还是己重群轻之间权衡的观点,黄克武通过仔细对照严复的翻译和原文,认为严复主张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平衡,只是他没有体会到密尔(即弥尔)认识论中的悲观主义倾向,因为密尔认为并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办法,并借此来达到政治权力、知识、道德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圆融一致。所以,严复认为要限制政治权力、保障个人自由,并把知识与道德标准变成一个每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加以质疑的对象。[4]因此,卢梭式[5]民主观念与传统儒家的政治理想与普遍流行的道德语言,构成了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基本色调。
最近还有一些研究者试图用柏林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之间的区分来讨论严复的自由主义。比如,林爵载认为严复具有典型的自由主义的立场,他承认个人的自繇,包括言论和思想自繇,在经济上减少政府的干涉及工业规则的束缚,反对官督商办;也肯定政治自由,主要体现在政令简省。然而在严复的自由观念中:“国家生存、政府权威与国民程度成为他的三个主要关心,它们的关系是:只有国家立于天地之间,政府权威才能建立;同时,也只有政府权威建立了,国家才能独立生存,进而谋求国民程度的提高;最后,当国民程度提高了,人民才能享受自由。”[6]这是严复思想前后一致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看,严复的自由主义更为接近一种“积极自由”的立场。
对于严复思想立场的这样的多元化分析,或许可以看作是严复思想本身复杂性的体现。这种复杂性不仅体现在他对自由本身理解的复杂性,也体现在严复思想前后的变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