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平议》:张謇的改革策

二、《变法平议》:张謇的改革策

从上文可见,张謇与康梁的关系,可谓同中有异。所同者,求新也;所异者,在求新之法。张謇不满意康梁的改革方案,最主要的是价值观上的不同,从张謇的阅读史和他的为文风格而言,他并没有明显的“经学”立场,更不能接受康有为的今文经学立场,因此,也就不满意康有为将“保教”置于保国和保种之前优先地位的做法。他更认可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所表达的思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就是在坚持儒家纲常伦理的基础上进行变革。而康有为的今文三世说中,在守旧者的眼里,可以看出对儒家价值否定的可能性。

张謇对康有为戊戌变法的另外一重反对,来自策略上的差异。康有为主张在搁置现有行政体系前提下,进行重新构建,而张謇则主张改造现有的行政体系来符合改革的需要。从这个方面来说,张謇与康有为的差别是政治现实主义和政治理想主义的差别。而在晚清,政治现实主义可能更为适合时代的需要。

最后,张謇的改革方案始终在配合张之洞和翁同龢的立场,而康有为则是以开新时代的教主自居,这也导致了他们在策略设计过程中的明显差异。

《辛丑条约》之后,清政府的合法性受到空前的挑战。因此,改革又一次提上日程,这次“新政”的主导者是张之洞,一个成熟而稳健的政治家,而张謇在戊戌变法前就已经给张之洞起草过“自强策”。在1895年,张謇给张之洞提出了“兴商务改厘捐开银行用人才变习气”的系列主张,主要着眼于经济领域的变革。而最后关于变习气的议论很有见地。在张謇看来,仅提出几条改革的方案,而人们的习惯和思维方式没有变化的话,一切都无从谈起。他说:“若上而立法之人,则欲人之变也,必先自变其习气,自变其心肝,自变其耳目。见人有定时,办事无例套,此变习气之事也。于士大夫有礼相敬之诚,无利相致之意;有事相督之义,无势相轧之心,此变心肝之事也。议定即行,游移不设,此变耳目之事也。三者,变耳目易,变心肝难,变习气尤难。”[20]在张謇看来,习气比较容易改变,但思维方式的变化很困难,而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则更难,由此,改革就不能停留在一些条文的斟酌上,必须从改变人的观念入手,这一点也深得张之洞的赞同。

从张謇的日记看,张之洞也视张謇为实业顾问。从张謇与朋友谈起张之洞的性格的例子,我们可以了解他们之间的熟悉程度。《柳西草堂日记》中记录,1897年6月,张謇“答彦升问南皮旨趣:‘承问,謇与南皮交不深,闻人之言曰,南皮有五气:少爷气、美人气、秀才气、大贾气、婢妪气。又云南皮是反君子,为其费而不惠,怨而不劳,贪而不欲,骄而不泰,猛而不威。然今天下大官贵人能知言可与言者,无如南皮。若好谀不近情,则大官贵人之通病,不足怪。足下久与处,当自知者也’”[21]

个人交往上,张謇甚至与张之洞的儿子张权也过从甚密。在1900年2月13日的《日记》中记载:“唔张君立(权)。君立,南皮子也。言徐相疵南皮《劝学篇》尽康说。南皮此书本旨专持新旧之平,论者诮为骑墙,犹为近似,何沃生(启)有《劝学篇书后》专讦此意,若责为全是康说,真并此书只字未见者矣。”[22]张謇与张之洞的儿子讨论《劝学篇》,一方面为张之洞的作品与康有为思想的关系做切割,也通过批评何启以及其他批评者的方式,来维护张之洞的改革思路。

1901年,张謇写作《变法平议》期间,多次与他的好朋友何嗣锟商议,并按何著《乡校丛议》的体例作为基本机构,即按照当时的行政体系的“六部”的改革逐步展开,就此而言,显然是吸取了康有为撇开六部而新设“制度局”的教训,而试图将改革的“破坏性”减到最低程度。在这个阶段,张之洞请张謇去湖北商议,一直到五月底才成行,例如在1901年5月的日记中,就记录了如何乘船去武汉,在5月28日,“同子培、小山谒南皮,时八点钟,至下午五下钟而退,所谈甚多,惟小学校必可立”[23]。按日记的记录,1902年10月,又有近一周的时间与张之洞讨论学校、工厂、垦荒、轮船等集中于实业领域之事。1903年2月,张謇与张之洞再次会面,讨论学校与工厂的问题,结合日记中关于王国维和日本教习到达南通的记录,这里的学校可能是关于通州师范学校和张謇自己所创办的工厂。在张之洞主持清末新政的关键时刻,张之洞与张謇如此高密度的晤面,讨论变法事宜,我们可以想象张之洞对于张謇所提出的改革方案和他在实业领域所作的探索的重视。

那么张謇的《变法平议》提出了哪些变革的措施,与之前的戊戌变法和之后的张之洞的变法措施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

如何既推进改革又不导致社会动荡,是张謇的关注点。他提出历史上的许多大的变革都发生了动乱,比如日本的明治维新和法国的大革命,中国也不例外,“戊戌、庚子,变乱迭兴;新党、旧党之争,衍为南北。支离变幻,不可究诘。断以一言:则均之有诟骂而无商量,有意气而无条理。今识微之士,或以为当修往圣之旧,采列强之新固已,然不斟酌中国今日之弊政之标本,与夫民之风俗,士大夫之性情,以权因革损益之宜”[24],在张謇看来,若不考虑中国国情的变革便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张謇的《变法平议》以六部为线索展开。

第一是关于改革“吏部”的十个方面。首先是“设置议院”。这个建议是后来张謇推动晚清立宪运动的基础,但在这里较康有为对议院的强调有所“退缩”,只是主张选择四五个大臣,选择合适的人选来制定规则,缓步推进,“不必专事督促,复蹈操切之辙”。[25]

张謇认为并不需要担心新政人才的缺乏,并且通过学堂培养新人需要时日,所以,要设立“课吏馆”来对现有的官员进行培训,让他们适应新政的需要。而在行政系统内,则要增强专业性,改变职责不清的现状。他建议“督抚掌外交、海军、陆军,纠察所属;布政司专掌赋税;按察司专掌刑法;巡道改为警察道,专掌警察;粮道改为农商道,专掌农商”[26]。新设立文科和工科,来主持工业和文化。在行政体制上,府州县各自独立,并设立议院,议员人数不超过五人,强调地方自治。

张謇的官制改革特别强调专业化,反对通过捐纳的方式获得功名,通过合并功能来减少官员的数量,并提高官员的待遇以防止腐败。

针对一些人认为中国人民智未开,选上的议院可能缺乏议政能力的说法,张謇反驳说:“议会开民智。选举之人、被选举之人,必绅士也。绅士虽不尽晓新法,而有文告以谕之,权限以示之,必与蚩蚩者有间。自兹以往,释民教之争,筹学堂、警察、农工商业公司之费,与事而通上下之情,使人憬然动君民休戚相关之感,其不以此乎?”[27]张謇显然受到了日本政治体制改革的激励,对于议会制在中国的实现以及可能带来的效果有过高的估计,但是,作为政治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当时的共识。

第二是关于户部改革的十二个方面。这是张謇最为擅长的领域,相比于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期提出的总括性的改革方略,张謇的设想既具体又关键。比如,他提出要重新测量土地和统计人口,这是了解国情国力的基础。确立国家标准和进行货币改革,建立银行储蓄制度和贷款制度,促进货币流通。国家要有预算,这样可以量入而出,并确定一些重点要发展的领域,尤其是要集资建立公司来兴农,提高农民收入。要有确定的税率,减免厘金和其他的杂费。

第三是礼部改革的八个方面。这方面最为重点的是变科举、兴学校。对于改革科举,张謇提出了针对不同年龄的不同办法。二十五岁以下的人,向学校过渡,学习新知;而二十五到四十岁的人,则转到师范学校学习,学成之后可以为即将开设的学堂提供教师。对于四五十岁以上的人,要逐渐以策论代替原先的制艺。这个方案也为后来张之洞、袁世凯等人废除科举奏议所采纳。

变科举是手段,最终是要由学校制度来取代科举制度。对此,张謇的方案也是循序渐进式的。先培养教师,再在府县立中心小学堂,逐渐向乡镇扩展。接着办中学以及各省的高等学堂,最后建立京师大学堂。学生毕业之后要授予相应的文凭。教学内容方面:官方来编订教科书,设立翻译局,介绍西方和日本的科学、社会知识,尤其鼓励亲贵游历。针对八旗子弟游手好闲的情况,张謇认为朝廷的权贵阶层如果能涉略文学历史、了解时事政治,对于国家的安定大有帮助。

第四是兵部改革的四项内容。其中包括:建立警察部队,替代原先的衙役来维持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停止科举中的武科,训练新式军队,建立武器制造工厂。

第五是刑部改革的四项内容。法制改革是晚清社会变革的重点,其动力的最大源头是西方列强借助条约而获得的“治外法权”,即西方人以中国法制未备为理由来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从而逍遥法外。对此,张謇的方案依然是稳健的。他指出,刑律改革要慎之又慎,但必须要增加新的内容来应对新局面,特别是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的现象。他说:“法之不备,而欲以司寇所据绳各国之人,不可得也。事连彼族,而欲使我国之人讼伸其理,亦不可得也,非必彼很傲而恃强,狡黠而善辨。民之嗜好、饮食、体质、教育、职业、知识、风俗,无一而同。”如果没有法律来裁断,则“譬之徒手而与操利刃者博,未有不败者也”。[28]

张謇提出要优先完善与商务有关的法律体系,改变以前中国商律过于笼统的现状,因此,要吸收西方各国的商法条例。但对于民事和刑事法律则要通过专家仔细审核,与中国的国情相合。在审判方面,一方面要违者必究,另一方面则要减轻惩罚,保护罪犯的尊严。设立律师制度,改善监狱环境。

第六是与工部有关的四个方面。没有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出口,是发展中国家通常的贸易现象。张謇认为日本人通过培养工艺人才、提高物品的工艺水平来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方法值得我们学习,而日本的办法就是设立工艺院和博览所,这一点值得借鉴。

应利用水利、风力来提供动力,借助机器来提高生产力。在制度上,“各府县特设农商官,则其事是其专责,可各因地制宜,劝工兴事”。尤其是在内地欠发达地区,对于商人的保护更为迫切。

张謇认为发展工商业是“合”与“分”的对立统一。所谓合就是集中大家的财力和物力,合股来开设股份制的公司,以开采矿产和修筑道路,完善物资流通的渠道。而“分”则包括:“专管官以司之,有议员以联之,有学堂以化之,有警察以通之,有章程以便之,而又为之酌量情形,定年限以次第之。”[29]能分能合,就不用再惧怕外国的经济侵略了。

最后,张謇总结说:“以上事散见于六部者,四十二篇。其施行之次第,则:第一,设议政院,课吏馆;各府州县城设中学堂,先教测绘、师范,教警察;各省设局编小学堂、中学堂课本书,译各史及各学科书;户部及各省布政司,各府州县行预计表。第二,分职省官定俸;各府州实行测绘、警察、订税目,增法律章程,罢厘金,停捐纳,变科举,行决算法。第三,各府州县分设各乡小学堂;兴农商业;抽练营兵,减官府仪卫。”[30]同时,对上述事项设立考核制度,检验是否落实。

张謇虽然描绘了他心目中的改革方案,但他意识到没有钱、没有人才,改革无从谈起。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他作《变法平议目补》,在跟人讨论时说:“变法需财与人,财不胜用也,行预算、审税目而已,人不胜用也,设学堂,行课吏而已。毋袭人言,法当改,但无财无人。”[31]与康有为等缺乏实际政治经验的理想主义改革家相比,张謇的思考总是放慢一步,因而也必然涉及可行性的问题。也基于此,张謇开始了许多“在地化”的变革。比如他所看重的学堂和工业制造业,他就在南通开始实践,建立通州师范、尝试建立股份制的银行等。他的变法策略虽没有成为朝廷新政的纲领,但从张之洞等人就新政所上的《江楚汇奏》看,《变法平议》的核心内容已经有机地融入张之洞的改革策略中,成为清末变革的重要内容。

张謇是一个务实的政治家,可能他缺乏更为系统的理论论述,也没有介入晚清最为激烈的以经学立场来区分政治立场的“意识形态”争论中,但他的改革设计更多考虑到现实的可行性,甚至可以说,对于他的实践活动的考察,应是研究他的政治家色彩的最重要的途径。据此,我认为对于张謇的研究或应加强其实业和理论之间的关系,当可以加深他在晚清政治史中历史地位的认识。

【注释】

[1]张謇:《代某公条陈朝鲜事宜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

[2]张謇:《代某公条陈朝鲜事宜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第12页。(https://www.daowen.com)

[3]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张謇研究中心2014年版,第48页。

[4]对于张謇在中日战和问题上的作用,也有人认为作为翁同龢门生的张謇是最有力的主战派,对此,张孝若先生在《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稍有辨析,认为主战主和,朝廷内部意见纷纭,并非某一个人所可以单独决定的。(见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张謇研究中心2014年版,第63页)

[5]张謇:《呈翰林院代奏劾大学士李鸿章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第13页。

[6]张謇:《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第15页。

[7]张謇:《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第16页。

[8]张謇:《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第22页。

[9]张謇:《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载《张謇全集1·公文》,第22页。

[10]《康有为全集》第十二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2页。

[11]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第66页。

[12]汤志钧:《康有为〈上清帝第一书〉新探——翁同龢摘抄手迹读后》,载《学术月刊》2000年第7期。

[13]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5册,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696、2697页。

[14]马忠文:《张荫桓、翁同龢与戊戌年康有为进用之关系》,载《近代史研究》2012年1期。

[15]张謇:《啬翁自订年谱》,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3页。

[16]《康有为全集》第五集,第90页。

[17]张謇:《柳西草堂日记》,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592页。

[18]张謇:《柳西草堂日记》,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453页。

[19]张謇:《啬翁自订年谱》,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1016页。

[20]张謇:《答南皮尚书条陈兴商务改厘捐开银行用人才变习气要旨(光绪二十一年八月)》,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

[21]张謇:《柳西草堂日记》,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428页。

[22]张謇:《柳西草堂日记》,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477页。

[23]张謇:《柳西草堂日记》,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504页。

[24]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34—35页。

[25]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35页。

[26]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36页。

[27]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40页。

[28]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55—56页。

[29]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60页。

[30]张謇:《变法平议》,载《张謇全集4·论说、演说》,第61—62页。

[31]张謇:《啬翁自订年谱》,载《张謇全集8·日记、年谱》,第10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