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与中国国内各民族之分析
在近代中国复杂的民族话语中,杨度呼应梁启超的“中华民族”主张,并对康梁的保全中国说进行阐发,是他最具前瞻性的贡献,并深刻影响了中华民国建立之后所采取的“五族共和”的大民族国家思想。
杨度接受了甄克思的社会发展阶段论,告别了康有为基于三世说和进化主义的混合社会发展观,从而提炼出一套更为清晰的、多层次民族融合的理论。他以军事、政治和经济三个维度的发展程度作为判断中国国内各民族发展状况的依据。按发展阶段从高到低,汉人已经进入军国社会,满族和回族进入到宗法族人社会,藏族则进入宗法种人和族人之间的社会,只有蒙古族还处于宗法种人社会。这样的划分虽然并不一定准确,不过,他由此要得出的结论是各个民族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在多民族国家的体系中,要尽量赋予不同的民族地方自治的权力,并在文化和语言等方面进行“同化”。
从战略安全角度考虑,杨度认为蒙古与中国的存亡有极大的关系。他的理由是,俄国是世界上唯一对中国领土有贪婪的国家,而蒙古族当时的组织能力还比较弱。所以,一旦蒙古族脱离中国而谋求种族的独立,则决无能力组织国家以立于世界,一定为俄人所有。一旦俄国人占有蒙古,那么列强在中国互相制约的战略平衡将被打破,这样,英国就会占领西藏,法国会占领广西、云南,德国会占领胶州半岛,日本则剑指东北。“故蒙古之得失,即为中国之存亡。其关系之密切如此,而蒙古人之程度又如彼,若发达其军事能力乎,则以其无国家思想,仅有种族思想之故,将对于内而谋脱离;若不发达其军事能力乎,则仅以汉满等人之兵力,犹不足以对于外而安极北之边境。故中国今日领土之问题,人种之问题,实以蒙古为第一之重要者矣。”[42]
杨度认为回族与汉族自汉以后就一直分分合合。回族因其宗教信仰而有很强的凝聚力,国家观念反而不甚。从清代开始建立了与内地类似的行政制度,所以,逐渐有了国家认同。杨度认为回族情况与蒙古相似,伊犁一带也被俄国觊觎。若其发展军事力量,就会要求独立,若其不发展,则无力拒外。其两难的境地只是略好于蒙古而已。
对于西藏,杨度最为担心的是因为英国直接与西藏立约通商,长此以往,会逐渐由英国的保护地而独立成国。
当然,面对晚清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最为关键的还是满族的问题。对此杨度的讨论则是从国家的角度,将清代明看作是以前的朝代更替的翻版,而非满族人自己所认为的,是一个满族的国家消灭了“明国”这样一个虚构的国家名称。满族生活的区域由明代设建州卫以治理,所以杨度认为晚清所谓“亡国”“光复”之论,并无法理上的依据,是被满族人所宣称的“中国灭亡论”所迷惑的后果。杨度说:“汉人之谀满者亦效之而呼曰:亡国亡国。其耻之者则呼曰:光复光复。其实中国国家未亡,无可光复,遂使社会上有光复朱家天子之笑柄,亦可谓恶作剧矣。”[43]
既反对基于满洲统治者立场的国家观,也反对革命派的国家观念。杨度说传统中国的儒生将君主的统治权等同于国家,论历史也是以君主为正统,这样易主为易国家,易姓为亡国。而满洲的统治者亦以此说作为自己是正统的依据。然而,早期革命派的汉人国家主义,将明朝的灭亡视为汉族国家的消灭,并主张反清复明,杨度称其为 “种主即国”论,指出他事实上是“利用儒家君臣大义说以为之干柴,利用史家一姓正统说以为之煤油,利用俗学君主国家说以为之火引,夹入满人之种族国家说以为之大风,以此四元素合成一种主即国论”[44]。(https://www.daowen.com)
杨度采用现代国家的学说,指出国家是土地、人民、统治权三者的统一体,而不是由君主或种族决定的,“故今国家仍为中国国家而非满洲国家。今国家既中国国家而非满洲国家,则今政府自亦仍为中国政府,而非满洲政府。盖中国不能无政府而有国家,满洲又不能无国家而有政府也。惟其满洲非国,所以中国不亡”。[45]
杨度认为满族人的一个误区是将种族视为国家,所以采取的是种族主义的策略,即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种族制度等方面采取了特殊主义的政策,以保证满族的特殊利益。事实证明,这些策略都是错误的,因为其结果是政治、经济上的失败。因此,对于满族人而言,他们要做的是放弃种族主义而上升至国家主义。
杨度认为,汉族的情况则比较复杂,与西方社会相比,汉族人脱离封建制度比较早,很快进入国家主义。但为何国家之责任意识反而没有建立起来?主要在于西洋的家族制度破于封建制度之前,因而个人观念得以发达。而中国始终未破解家族制度,因此,人们重视家庭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对待君主也是以家长的态度,而不是以对待政治人物的态度,因此,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观念难以得到体现,即使是追求立宪这样的政体,所能听到的经常是责备政府,而不知道自己才是立宪的主体。“立宪之肯不肯,在我国民;立宪之能不能,亦在我国民,舍所以自谋者而不言,日研究人之肯不肯、能与不能,而己身若为无责任之人也者,呜呼!何其可叹也。论此意所由来,吾欲一言以蔽之曰:家族思想之余声而已。”[46]所以汉族人的政治任务是真正确立国家意识和个人的权利意识,以保全领土获得自存。“责任心者何?去宗法社会所余之家族思想,以完全其国家思想是也。人人有家长之责任,则家族主义破;人人有国民之责任,则国家主义兴。”[47]
有人以种族主义或各种族的发展程度不一而主张单一民族立国之说,杨度坚斥之。他说:“五族分立说,乃亡国之政策,决不可行者也。何也?今日中国之土地,乃合五族之土地为其土地;今日中国之人民,乃和五族之人民为其人民,而同集于一统治权之下,以成为一国者也。”[48]
五族分立,是自我瓜分,反让欲瓜分我领土而不得的西方列强欣喜不已。所以杨度提出的政治改变策略是“国形不可变,国体不可变,惟政体可变”。“何谓国形不可变?即土地、人民、统治权之范围,不可忽使缩小是也。何谓国体不可变?即仍当为君主国体,而不能即为民主国体是也。……何谓惟政体可变?即惟将专制政体改为立宪政体,斯对于内对于外,而皆为自立求存之良法也。”[49]在这里杨度和康梁一样,都十分重视“君主”在建立国家凝聚力上的意义。
既然土地、人民和统治权不可变,那么就要保持领土上的完整,并联合各个民族为一体,而不是分裂。在具体的策略上,则有两个步骤,首先是满汉平等,其次是蒙回同化。满汉平等,在汉族方面则是要获得政权上的平等,在满族方面则是生计自由,也就是让满族人有生存的能力。至于蒙回同化,首要的是“文化之同一”,若非文化相等,让每一个国民都能参与到对外竞争中,国家就难以自立于目前这个优胜劣汰的世界。按杨度的话来说,则是要让满、蒙、回、藏等还没有进入国家主义阶段的民族,也进化到国家主义的阶段,一起担负起自己对于国家的责任。
杨度批评革命派试图以民族主义为手段建立“中华民国”,既然名之曰“中华民国”,实质上就不是以血统为基础的种族主义而是文化民族主义。杨度说中国向来没有“民族”这个概念。“中华”是一个文化概念,而非民族概念,“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50]。因《春秋》夷狄进退之论,经数千年混杂数百千人种,而依然称“中华”。即使以西方人类学家的说法,“华”乃“花”之原字,以形容文化之美,亦不是以血统来定义民族。所以,杨度接受梁启超的命名,用“中华民族”来作为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统一体的名称。虽然杨度也承认蒙、回、藏与汉族、满族的文化有所差异,但应以文化民族主义的方式来解决,而不应以血统民族主义的方式来排斥之。对于文化、语言有差异的民族,既不能武力压制,也不能任其分立,而是应采取联合的方式,让各民族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性,以逐渐实现民族一体化。杨度说,革命派所采取的民主立宪手段,很难保全领土和民族一体,这也是他之所以坚持“君主立宪制”作为未来中国政治体制的原因。杨度推断当时中国人之所以认同国家者,君主乃一关键因素。所以,“欲保全领土,则不可不保全蒙、回、藏;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君主既当保全,则立宪亦但可言君主立宪,而不可言民主立宪”[51]。在这些问题上,杨度与康梁之间接近,与革命派的理论和目标构成冲突,从而引发了章太炎、汪东等革命派人士的批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