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代议然否论》对杨度“开国会”主张的批判

(二)章太炎《代议然否论》对杨度“开国会”主张的批判

就20世纪初的思想舞台而言,革命派的最大论敌是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及其转型而成的保皇立宪思想。但杨度作为一个新崛起的舆论好手,对革命派亦构成尖锐的挑战。相比于梁启超有煽动性但经常自我否定的论说模式,杨度辨析了民族主义的意义与局限,在革命会导致国家分裂等议题上有连续性,对于立宪的过程及其手段的分析缜密而稳定,这自然引起革命派的注意,章太炎等革命派的言论巨子都纷纷发表文章对之加以认真回应。

杨度对革命派的批评自有其策略,比如针对革命派以排满为口号颠覆清政府的主张,杨度指出,革命派并不愿意通过监督政府的方式来促使其改善,而是更愿意看到政府的腐败堕落,这样他们的暴力活动就有了合法性。因此,杨度说只要君主依然存在,革命党的利益就必然与国家之利益构成对立。这就是利用社会各界期待社会平稳过渡的心理来引发民众对革命派的不满。他说:“民间倡言破坏、主张革命者,亦舍政治之事于不问,任政府之腐败而不一监督之,且或欲利用其腐败,以激起人民反抗之心,甚至倡言贪官污吏非其所恨,闻政府之腐败而喜,闻政府之不腐败而惧。问其何以至此之理由,则必曰非起革命军除去君主后,不可以言政治也。”[71]这样做的后果是,在革命成功之前,革命派的一切活动必然是与国家的利害相反的,与政府的利害更是对立。

中国历史上,要推翻一个昏庸的专制君主,只能通过暴力革命,“革命之事,数十年一小起,数百年一大起,杀无数之人,流无数之血,而所得之结果,又复如前此无他,但知以专制易专制,而不知以立宪易专制也”[72]。在杨度看来,这种治乱的循环是因为人们不能从专制政治中摆脱出来。在朕即国家的体系下,人们对于现实的不满,只能通过推翻不负责任之君主得以呈现,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可以有一种更为合理的政权更迭方式,即立宪制,组织责任政府,政府更换,而作为国家象征的君主则无需为政治困局担责。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的差别是,君主专制是君主有责任而其他官员和民众无责任,而君主立宪则是君主无责任而内阁有责任。[73]

杨度希望中国能通过政治改革的方式建立起新的政治模式,并乐观地认为应该通过立宪的方式来改换政府。这样国家不会因改朝换代而产生急剧的动荡。而且,每一次政府的更迭,都是民众主张自己权利的实践,从而提升他们参与政治的程度。

要建立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而负责任的政府之建立的关键在于国民能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74]。在现代的政治架构中,参与政治活动的途径主要是国会,而国会活动正常化的前提,则是政治团体的建立,特别是政党。不同政见的政党,通过议会对政府的施政方案进行辩论,对税收和政府支出进行审计、监督等。

但他并不认为同盟会这样的组织是政治性的政党。在他看来,秘密会社式的革命行为是“非政治革命党”,因为他们所结之党其实是纵容政府之腐败。而他所想要建立的立宪党是要通过改良吏治、监督政府来厘清政局,是要予以政府上下之利禄之途,以当头打击。而“吾人所欲结之党,又必彰明昭著,显与政府为敌,而不宜以秘密自藏,则苟无敢死之心者,与其入显著之政治革命党,不如入秘密之非政治革命党也”[75]。杨度认为在公共平台上批评政府,比采取暗杀等方式更有“敢死”之心。不过,以此来批评革命党的怯懦并不符合实际。在清政府的冥顽不化面前,政治斗争的效果并不明显,甚至清政府预备立宪方案的推出,其原因之一就是受到革命派的压力所做的“姿态”。

不过,杨度也承认革命派所提出的排满革命的口号的影响力,认为立宪派应该有一个共同的主张来与之抗衡。1907年4月,杨度在《致〈新民丛报〉记者》中,对梁启超说,你主张立宪,我主张开国会,这二者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没有国会的立宪必然是假立宪,就如“五大臣归朝后,不费若何之气力,而使朝廷颁出一预备立宪之空文,至于官制改革之实事,则盈廷反对,卒无丝毫之效果,致使预备立宪之谕,亦几于虽有若无”[76]。所以,要有一个具体能推进的事来作为立宪的端口,在他看来,一切有关宪政之事,以开国会为首。这些都得到了梁启超的肯定。

他在《金铁主义说》中,继续强调开国会的效果,认为经若能开国会,国民能人尽其才,国家富强倚马可待。“盖国会既开之后,一国政事,纲举目张,循法守例,照常行事,贤者不能过之,不肖者不能不及,中材之人皆可自致,全国上下人人皆为谋国之人,合群智群力以进行之,秩序厘然,各尽其职,而国家之事不必期其进步而自然进步矣。”[77]

杨度认为若有参与政治活动的机会,民众的政治素质将大为提高。国民参与政治的方式有两种,一为人民以官吏之资格来参政,一为人民以人民之资格而参政。

人民以人民之资格参政,即是成为议会中人。议会的成立使政府不能将财政、外交等事务尽守秘密,不让百姓知道。议会通过辩论,一切皆会公之于世。而只有百姓才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这样,通过人民的监督,政府即使不想负责亦不能。

杨度认为,当政者总是说人民的程度不足以开国会,其实是政府拒绝监督自己的一种借口,不如说是政府的程度不足以容忍议会的存在。所以,不能靠政府的同意来开国会,而是要靠民众自己去争取,他们可以参加不同的政治组织,去争取自己的权利。那么怎么去争取呢?

当时预备立宪之上谕已下,但官制改革和立宪之步骤却进展迟缓,要督促清政府实行立宪,首选值得选择的手段是通过舆论,若舆论手段不能奏效的话,依然可通过舆论呼吁大家使用武力,这样就可以积聚反对君主的力量。杨度认为,在舆论手段是否有效还没有定论的情况下,讨论武力革命为时尚早。从这些讨论中,他始终不承认以革命的方式参与政治的正当性。

杨度也知道,在“立宪”这个大目标下,也可以包括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革命派所追求的就是民主立宪,那杨度为何要坚决反对民主立宪呢?

在杨度看来,政治的关键在于国民,而不在君主与民主。“即政治以观察民主立宪与君主立宪之区别,其所重要者必不在君主与民主一方,而在国民一方可以断言矣。夫由国民一方以论各立宪国之异同,虽有可论列之点,然而有一同焉者,则民权之伸张是也。民权之伸张,于何见之?于其国会见之。国会者,所以代表国民之机关,一国中而有此机关,则民权之伸张不待言矣。”[78]由此,判别民主与专制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君主,而在于是否有国会之成立。杨度仔细分辨了英美、德国和日本的不同政治体系,他认为政治之最完善者,当然是成立国会,并颁布形式化的法律。不同的国家政治发展的成熟程度有差异,如英国,国会的权力高于君主,而其次则是德国,最下则是日本。政治发达与否,与这些国家的国民政治意识密切相关,与是否君主制其实关系稍远。英国和美国,虽然一为君主制国家,一为民主制国家,但实则上是“同一之共和政体也”[79]。英国因为政党制度发达,所以由多数党组阁,实质上是由议会而非君主掌握国家的权力。政党的发达的根基在国民之发达,国民的公共之心确立了整个社会的公德意识,“英、美惟其国民公德之发达也,故能合小为大,以发达其政党,以发达其国会,以发达其国家,而成为共和政治也”。[80]因此,中国目前的政治最紧迫的任务,是开国会立宪。

针对革命派所提倡的共和理想,甚至是“无政府主义思潮”,杨度一概将之视为“以哲理解决者”,试图将社会理想现实化。如此,最理想的社会必将视所有制约人类之自由的制度均为不合理,不仅君主不足留,民主、宪政都不足慕,但这种超越现实的理想主义情怀,无法应对当下中国所面临的困境。

“哲理”之法不能解决纷乱的社会问题,只能以“法理”去寻求解决之法。在世界各国,无论民主立宪还是君主立宪,法律国国不同。因此,也不是以抽象的法理来决定法律,而是各国根据本国的现状,制定相应之法律,然后“各学者乃从而解释之,斯即谓之法理”[81]。因此,最终还是要“以事实解决”,即从当时中国的现实来寻求一最合理的宪政方案。而杨度认为,当时中国最适合君主立宪,理由是若实行民主立宪,有两个问题难以解决。一是蒙、回、藏之文化,不能等同于汉人,二是汉人的武力也不能处置蒙、回、藏可能出现的分离主义倾向。[82]由此,杨度提出:(1)满汉平等,逐渐使蒙、回、藏在文字上达到统一的程度。(2)逐渐消除种族即国家、君主即国家的观念,树立“国民”意识,“庶乎中国全体之人混化为一,尽成为中华民族,而无有痕迹、界限之可言”[83]

杨度说,他的开国会主张,并不是基于理想政治形态的哲学性思考,也不是基于法理根据。因为,在没有公义,只以强权为基础的国际秩序面前,任何法理上的依据都难以保全中国。他借用拿破仑的事实说明,即使是民主制度下,也可以使国会徒有其名而行专制之实,所以当前的中国选择何种政体,主要要依据中国的现实需要[84],在国力羸弱,且国内各民族文化发展的程度不一的情况下,以政治的理想形态来要求,无疑是拒绝变革的借口而已。

对于杨度《金铁主义说》中对革命派所提出的批评和“开国会”的主张,章太炎在1908年刊于《民报》10月号的《代议然否论》等文章做了系统的批判。(https://www.daowen.com)

有效地通过对历史事实的解读来批驳政敌的主张,是章太炎的习惯性路径。这在与康有为、梁启超的论战中已充分显示其力量。对于杨度开国会以让国民获得充分参与政治的机会的说法,章太炎却持否定的态度。章太炎说,在中国郡县制早就取代了封建制,从而实现了社会成员的平等。代议政体,这种来自西方的政治体制只是封建制度的变种而已。他说,上议院只不过是西方封建时代元老院的蜕化物,而下议院则接近于《周礼》中的“询及庶人”。即使在民主体制中,议员群体的出现也只是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增加一个统治阶层而已,根本无法保障国民的权利。

康梁在戊戌变法时期提倡的议会制度,其目的“通上下之情”,使君民沟通无碍。但章太炎却看到,议会制度并不能真正代表民意,经常会异化为统治集团与地方豪强联合起来压迫底层平民的机制。而选举制度则让这种压制机制合法化,甚至被视为是符合历史进程的“公例”。所以,“必欲闿置国会,规设议院,未足佐民,而先丧其平夷之美。……乃者,杨度鸱张,夸夫伸眉延颈,喁喁请开国会。满政府如其请,果刻九年为宪政实行之日”[85]

一度醉心西方社会学理论的章太炎,也愿意使用“实证”和“统计”的依据,他从议员与人口的比例来说明议员的代表性不足的可能性。章太炎认为,即使是通过选举而确定的议员,最终还是会被权贵阶层所垄断,不过是魏晋时期“上品无寒门”的格局的翻版,国民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护。“名曰国会,实为奸府,徒为有力者傅其羽翼,使得图示腊齐民甚无谓也。”[86]章太炎提出了几种不同的选举议员的方式,比如是按人口比例,或是按缴税的多寡来确定议员的人数,在广土众民的中国,都难以使代议制度真正发挥矫正社会不公平的作用。

作为一个以实现共和政体为目标的革命派理论家,章太炎必须回应没有议会制度的共和政体如何可能的问题。章太炎说,他早年对于共和政体的推崇,主要是基于反对统治权力世袭制,并没有考虑公选大总统和设立议会制度之间的“公私”之别。也就是说,大总统的选举制代表天下为公的理想,而议会制度则实质上是贵族利益的辩护者,是“私”。并且章太炎认为,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因为,从民生主义的视野来看,如果“法自上定者,偏于拥护政府;凡法自下定者,偏于拥护富民”[87]。这就是说,统治者若为民选,那么统治者会偏向于经济上的平等;而若经济制度由议会来确立,他们势必会维护富裕阶层的利益。这样,以议会为基础的共和制度,与民族、民生主义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章太炎这番论述的副作用,是构成了对于孙中山等人的民族主义与民生主义理论的一致性的破缺。

基于反对代议制的目的,章太炎说,无论是君主制下的元老院制度还是民主制度下的代议制,本质上都是在已有的等级制度上,增加一个等级而已。至于立宪派所强调的以议会来限制君权这一点,章太炎一方面认为不可行,另一方面则说,若是以限制君权为目标,那么司法和行政的独立可能更为有效。他的方案是,采取权力分置的方式:总统主要负责国防和外交,以任命制的方式来选择官员,以及凭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官员的升降。教育的发达以开民智,法律规则真正由百姓确定。重大事务的终决权必须由总统和国务官共同签署。在经济上限制富裕阶层的财富,以及给财产继承加以管控,不使富者子孙成为食利阶层。在基层管理上,实行地方自治,由行政官员和民众商议决定征税、劳役等公共事务。

在章太炎看来,纠结“共和”与“专制”并无必要,关键在于是否真正能让百姓的利益得到保护。当议会和议员只为权贵服务的时候,这样的“共和”实质上更接近于“专制”。因此,章太炎说:“共和之名不足多,专制之名不足讳,任他人与之称号耳。大抵建国设官,惟卫民之故,期于使民平夷安隐,不期于代议。若舍代议政体,无可使其民平夷安隐者,吾亦将摭取之。”[88]

所以,章太炎的方案看上去与革命派追求共和政治的目标有一些出入。他认为当时中国的问题并非立刻开国会,关键在于选拔有实际能力的官员。当时中国问题错综复杂,所缺的是解决问题的官员。那些夸言经世的人,强调财政和武备政策,但并无实际的方略,游说横议之风起,贪腐之吏仍盈朝。所以类似杨度等人,只是剿袭西人口实,无实际操作路径的分析,并不能真正切入中国问题的关键。“金铁主义论者盖闻其风而兴起矣。彼见满洲政府近时所注意者,无过聚财讲武二端,而于吏治得失、民生隐曲,曾不一语及之,以为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但使国会成立,笼罩群生,则中国已足以治。诚如是,则彼所谓宪政者,金云铁云而已。”[89]章太炎说,即使是经常发空论的梁启超也提倡“开明专制”,看到了吏治改进的重要性,其认识水平要高于杨度甚多。

对于杨度所提出的少数民族地区的议会名额的复杂方案,章太炎的主张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地方自治性质的总督府,“其下编置政官,其民亦各举其贤良长者以待于总督府,而议其部之法律财用徵令,以授庶官而施之”[90]。在这些贤能之士的管理之下,发展农业工商业,最终其发展水平与汉地接近。至于杨度所担心的国家分裂问题,及如何破坏殖民势力在中国的均势的问题,章太炎也不以为然。他认为,并非所有列强都持利益均沾的“保全中国”策,如俄国就有意分裂中国,不能把保全国家的期望寄托在西方殖民主义者那里。

至于革命可能激发国内的分裂,章太炎亦认为这与革命与立宪并无多大关系。章太炎在差不多同时期,《中华民国解》中的建国方案是以文化之远近来确立一种差等式的组合格局。因此,他主张先从文化风俗接近的地区来确立国家之主体,而语言、风俗差异较大的地区,则听其来去自由。从某种程度上,这并非肯定“保全中国”的策略。但章太炎通过反驳康梁、杨度所担心的中国瓜分说,认为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因为人才、资源等原因,并不会选择独立,而是期待通过二十年的发展,而逐渐与内地实现文化上的“醇化”。

革命派的汪精卫和胡汉民等人一直在批驳康梁等所担心的革命导致瓜分论。而对于杨度的分裂说,章太炎的学生汪东也批评民族主义容易招致国家分裂的说法,认为这是一种武断的臆想。一方面,汪东认为满族若想独立也非坏事,另一方面他认为游牧的条件已不复存在,他们未尝会愿意独立。更为关键的是,满、蒙等民族若是要独立,跟君主立宪还是共和政体并无直接关系。[91]

相比于康梁系的政闻社在国内立宪运动中的受挫,以张謇为代表的工商立宪势力和杨度的宪政公会,不断通过请愿等政治斗争的方式,推动清政府落实预备立宪。

1907年12月,杨度根据1907年11月对预备立宪的上谕,提出了《湖南全体人民民选议院请愿书》(以下简称《请愿书》),对上谕中所提出延迟宣布立宪的理由提出了反驳。

第一,对于上谕中所说,须上有完备之法度,下知应尽之义务,方可宣布立宪。《请愿书》认为,法律是天下之共守之物,所以须代表民意,只有尽快地立宪,建立立法机构,才能制定符合人民利益的法律,而通过立法的过程,人民也就知道自己应尽的义务了。现在中国的立法权,只操于修律大臣几人,所制定的法律,不仅地方督抚反对,人民亦无从了解详情。

第二,对于上谕中提出要以国民之程度来决定实行之迟速。对此,杨度重复了他在《金铁主义说》中的观点,认为民选议院的开设,本身是对国民的政治训练,而且,中国的中层人士的素质已经完全具备参与政治决策的能力。

第三,对于有人借口立宪而干预国家政治事务的现象。《请愿书》指出立宪就是制订规则的过程。若民意有表达的渠道,民众就不会人人干预,国家的权威性才可能得到更好地维护。

第四,立宪是为了民情得以上达,而不是为了激发民怨。《请愿书》认为国会可以汇总各地民意,下情上达的途径畅通,国家的政治事务也可悉数了解,这样,百姓的暴戾之气可以得到化解。否则压力无处发泄,反弹力也会很强。

第五,对于充分利用资政局和谘议局的问题,《请愿书》认为这两个机构固然是作为议院的预备机构而成立的,但这些机构,只是代表官方的权力机构,既不代表国家,又不代表人民,只是政府的顾问机构而已,因此,只有民选议院的成立,才是真正的立宪。

因此,他们代表湖南人民请愿,要求在二年内开设民选议院,推进预备立宪。[92]不过很快杨度便因为张之洞、袁世凯等人的保举而进入宪政编查馆。由一个宪政的舆论推动者,而成为一个实际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