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的成立背景与历史沿革

一、APEC的成立背景与历史沿革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是亚太区域范围内旨在促进各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及经济增长的合作论坛,同时也是该区域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据五百旗头真(Makoto Iokibe)的研究显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创始事项是由澳大利亚主导,其成立取代了亚太地区历史上的冷战结构。[1]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现有21个经济体成员,区别于其他由条约所约束的政府间组织,APEC的主要运作方式是通过非约束性的承诺强调对话与开放,其决议由全体成员经济体通过共识达成,并自愿执行。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在1989年成立之初由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文莱共12个国家组成。之后APEC成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在1991年加入,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在1993年加入,智利在1994年加入,秘鲁、越南和俄罗斯在1998年加入。至此,亚太经合组织已有21个成员经济体(member economy)。[2]APEC成员经济体在2016年的整体贸易量约占全球贸易量的47%,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规模占世界的60%以上。在投资方面,APEC是全球最大的投资输入方和投资输出方。

如表1-1所示,澳大利亚总理波比·霍克在1989年1月访问韩国时提议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国家部长级会议”,这一想法得到了亚洲部分国家和美国的支持。因此,上述12个创始会员在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召开了首届部长级会议,并设立协调亚太经合组织的高管会议。高管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3]之后,1991年在韩国汉城(今称首尔)举行的第三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汉城宣言》,确定了APEC的工作方式、组织框架及宗旨目标。《汉城宣言》中确定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目标在于持续推动亚太区域的成长与发展,通过鼓励资本、货物、服务等流通来促进区域内国家的经济互补性,为追求亚太区域人民的普遍福祉而努力。1992年在泰国举行的第四届部长会议则确定了将亚太经合组织的秘书处设立于新加坡,主要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日常事务工作提供服务与支持。

表1-1 APEC部长级会议(1989—1992年)

资料来源:APEC官网,http://mddb.apec.org/pages/browseGroup.aspx。

如表1-2所示,自1993年之后,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峰会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并在各个成员之间轮流举行。首届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峰会于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的布莱克岛举行,会议上重申了APEC的诉求在于为该区域人民谋求安全、稳定以及繁荣。第二次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峰会于1994年在印度尼西亚的茂物举行,会议中确定了“茂物目标”,即2010年前发达成员经济体、2020年前发展中成员经济体要实现亚太区域自由和开放的投资与贸易。第三次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峰会于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举行,并成立了工商咨询理事会。[4]工商咨询理事会的主要任务在于鼓励工商界人士共同参与APEC经济合作的具体进程。在此之后,每年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峰会都会就经济全球化、次区域合作、经济技术合作、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企业社会责任、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并发布相关宣言。

例如,中国分别在2001年和2014年举行过两次APEC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领导人峰会于2001年10月在中国上海举行,会议中各成员在区域反恐等安全问题上达成共识。这次会议的成果主要集中体现在《数字亚太经合战略》与《上海共识》等文件上。会议的重点除了反对恐怖主义之外,还有扩大亚太经合组织的视野,以反映数字经济带来的变化。这些文件规划了实现“茂物目标”的路线图,并批准了一项e-APEC战略,确定了必要的政策环境以及适当的目标和行动,以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经济的效益。2014年11月第二十二次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人峰会在中国北京举行。与会领导人承诺,通过批准将亚太自贸区愿景转化为现实的路线图,为进一步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认识到促进能源供应多样化的重要性,同意努力实现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包括发电在内的本地区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翻一番。另外,各成员经济体需要落实首份《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争取在2025年前实现亚太地区的实体、机制和人员交往更加紧密的目标。为实现更高附加值的增长,促进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是《亚太经合组织创新发展、经济改革和增长新协议》的一部分。会后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旨在打击APEC区域内的跨国腐败问题。

表1-2 APEC历年领导人峰会(1993—2018年)

续表

资料来源:APEC官网.https://www.apec.org/About-Us/About-APEC/History。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89—2018年约3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5]1989—1996年是亚太经合组织从建立机制到稳步发展的第一阶段。如上所述,1989年在澳大利亚的提议下,12个创世国设立协调亚太经合组织的高管会议。之后,在1991年的汉城会议上,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经济体通过《汉城宣言》确立了APEC的加入标准、活动范围和宗旨诉求等。从1993年开始,其发展进程和规模加快,亚太经合组织从部长级会议升级为领导人峰会。1994年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领导人峰会规划了“茂物目标”。1994—1996年的领导人峰会围绕着“茂物目标”的实现,APEC成员经济体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合作进程稳步推进。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是一个转折点,后亚洲金融危机时代,APEC成员经济体内部在对某些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上出现了分歧。由此,1997—2007年是亚太经合组织的调整阶段。另外,随着秘鲁、越南和俄罗斯在1998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数量已经扩大至21个成员经济体。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进入后亚洲金融危机时代的调整阶段。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是另一个拐点,金融危机促使成员国家和经济体进行对内的经济改革和对外的战略转型,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由此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从2008年至今,亚太经合组织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在进行着重新定位,其核心目标关系到APEC机制的凝聚力及其国际影响力。除了“茂物目标”(其时间节点在2020年)以外,亚太经合组织需要明确其具体的核心战略目标。例如,在2010年横滨部长级会议中提出的在亚太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FTAAP)。将《横滨宣言》中规划的亚太自由贸易区从理想变为现实的愿景应是亚太经合组织下一个十年的战略诉求与核心目标。关于亚太自由贸易区的问题本章第一节第三部分会进行详细论述。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经过30年的发展逐渐形成如下特点:

第一,开放性。由于亚太经合组织的大多数成员经济体采取以加工贸易或者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因此亚太经合组织推行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亚太经合组织的诉求就是要建立一个开放的经济联合和新型的国际经济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开放性的合作模式导致其协调和监督成本低,操作性强,各成员经济体不需要在经济主权上做出巨大让步。

第二,非强制性。亚太经合组织的上述开放性决定了其较为特殊的行动准则,即成员经济体之间的谈判只能靠协商与口头承诺,而非依据有法律约束性的条约规定来行事。因此,亚太经合组织主要以沟通、磋商和协调为运作方式,通过依靠各成员经济体的合作与协商来完成规划的目标。由于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机制不具备规则执行的强制性,各主要经济体违规的主要代价是其国际声誉受损。

第三,灵活性。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经济体之间非强制性的特点又决定了其灵活性。灵活性体现在两点:其一,非强制性的要求可以使成员经济体之间采用较为自愿和自由的合作方式;其二,在确定了亚太经合组织的中短期目标后,各成员经济体可以依据本国情况循序渐进地、灵活地采用相应政策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