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

一、对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

(一)构建综合服务平台

“一带一路”倡议的对外投资不是对外援助,而完全是商业行为。因此,企业在参与投资之前有必要对东道国做好缜密的、可靠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但是对于部分中小企业而言,这可能比较困难,尤其是调研所需要承担的成本过高。因此,建立健全综合服务体系,包括对外投资的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咨询和信用评级等,需要以省市级为单位。建立健全综合服务体系对那些没有能力做广泛调研的中小企业是非常有益的。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不仅要发挥市场主体资源的配置作用,还要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政府的服务作用主要包括提高对外投资的专业服务和信息服务能力,整合各部门资源,做好信息服务、行业指导等综合性的服务工作。建立一个包含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咨询和信用评级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服务。以上海市建立的综合服务体系为例,上海目前已与新加坡等多个亚太区域内国家的经贸部门和重要城市建立了经贸合作伙伴关系,并为部分国家提供援外培训。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正在推进建设人才、融资、会计、税务、风险管理等五大综合服务体系,保证企业能够顺利在东道国进行投资建设。[5]

建立综合服务体系应重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可以从建立开放共享项目的融资信息平台和设立专业的金融咨询服务平台两方面来进行。开放亚太区域内共享项目的融资信息平台,可以由中国政府主导建立,通过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整理亚太区域内各项目的信息。与此同时,还应对这些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为中国投资者提供参考。专业金融的咨询平台可以由地方政府主导设立,也可以鼓励亚太区域国家的金融机构来中国拓展服务咨询业务。东道国的服务咨询业务可以更加客观地将本国有关的具体项目运营、金融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有偿地提供给准备在其境内进行投资的中国企业。

(二)做好成本收益分析

建立综合服务体系是为了帮助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获得相应优势。中国企业应在此基础上,做好成本收益分析,并相应提高对外投资领域,特别是在跨境并购、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等方面的谈判能力和发展能力。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跨境并购等对外投资前,可以选择通过省市级建立的综合服务体系对投资目标进行了解,也可以雇用并组建经验丰富及专业的财务和法律顾问团队,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去了解所投资目标。除此之外,还应及时关注东道国的政治和经济状况,企业也应组建自己的风险管理部门,专门针对目标投资国的状况进行研究,并了解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企业依据前期的调查结果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并应对投资后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投资过程中,企业需要聘请熟悉东道国法律的律师,充分了解东道国的法律制度,并严格遵循其法律法规。

中国在海外设立的经贸合作园区,不能简单地建设成中国开发区在海外的推广,一定要建设成东道国的中国园区。合作园区要通过让东道国参与投资建设来成为利益共同体,从而共享利益,共同承担责任。目前中国境外产业园区共有“港产城融合”“产城融合”“产商住融合”三种开发模式。如前文所述,“产城融合”模式是一个不错的思路,即通过实行本土化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来运行经贸合作园区。因为海外园区的发展势必会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而规划园区可以从“产城融合”的模式考虑如何分享人口集聚所带来的经济红利,开发新的商业机遇。而实现“产城融合”模式的核心又在于城市人口的导入,因此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从工业地产过渡到城市地产开发是关键。城市地产的本土化开发包括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境外经贸园区如果没有和东道国形成利益共同体,很容易出现依靠工业地产出租出售盈利,导致不能够完全独立市场化运营和经济回报收益较低的情况。海外园区的建设更应该联合东道国的投资者,从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带来经济收益的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