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三、RCEP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从目前的谈判进展来看,尽管RCEP谈判依然在按时顺利地举行,但各参与国仍旧面临较大的分歧。RCEP谈判面临着一些挑战,且在短期内难以结束,尤其是RCEP各参与国在制度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上存在分歧意见。

在货物贸易方面,参与RCEP谈判的各国均同意就货物贸易做出更大的减税承诺。目前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都在追求90%以上的贸易自由化率,但印度一直以来对谈判心存疑虑,不太主张快速开放,只希望维持70%左右的自由化率,与其他国家差距明显。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副会长包道格曾表示,RCEP至今尚未签署的原因,“第一是印度,第二是印度,第三还是印度!”[44]为了应对市场开放问题,印度曾提议RCEP采取“分级关税制度”,但遭到反对。印度作为RCEP的主要参与者,面临着大幅降低关税的压力。RCEP的目标是消除近95%的关税,这对于像印度这样平均关税高达15%的国家来说,降低到零关税或2%~3%的低关税水平是十分困难的。事实上,印度工业界人士认为大幅降税将导致中国大量廉价商品的涌入,构成对印度工业的最大威胁。其他实力相对较弱的国家对制成品的零关税也十分恐惧,力争在谈判中压低工业制造领域的开放程度,并试图对汽车、家电及信息技术产品保留较长的过渡期。由此可见,如果以上国家顽固坚持保守意见,RCEP则难以达成全面降低关税水平的目标。

在服务贸易领域,在削减关税方面所面临的巨大压力使得印度在服务贸易谈判中更加咄咄逼人,急于通过寻求服务业的更多市场准入实现贸易平衡。此外,印度一直致力于解决服务贸易协定中的自由人流动,试图通过为其他国家提供新兴的技术专业人员满足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需求,并抵消货物贸易关税下降带来的冲击与损失。在投资和服务贸易方面,澳大利亚和日本都希望能够把部分CPTPP条款(如棘轮条款[45]和自动最惠国待遇)移植到RCEP当中,从而使之体现出更高水平的自由化,提供更多的服务贸易出口机会,但这些高标准条款使得部分东盟国家难以接受。

在知识产权领域,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等成员期望在RCEP协议中积极推进严格的知识产权标准,日本和韩国还提议了一个关于授予软件专利的条款,试图将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标准加入草案中。而反对者则认为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企业垄断,并会增加发展中国家生产与消费价格合理产品(特别是药品)的难度。印度则明确表示不会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超越WTO的TRIPS协议的规定,并致力于在该条款的执行方面获取更多的“灵活性”。维基解密流出的一份RCEP知识产权章节文本显示,印度确实在“多哈声明”(承认TRIPS和公共健康的重要性)和“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传说”两项条款中获得了独立于其他成员的待遇与处理。

不过,5个“10+1”FTA水平各异,整合为一个“10+6”FTA存在一定的困难。[46]RCEP谈判的重要基础是东盟已经先后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印度签署了5个“10+1”的FTA。因此,RCEP的实质是通过整合已有的5个“10+1”FTA条款,形成更大范围内的投资与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然而,通过具体对比已有的5个“10+1”FTA可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众多领域都存在较大差异,整合成统一的标准较为困难。例如,在货物贸易领域,如表1-19所示,RCEP的部分国家零关税产品的覆盖情况有较大差异。东盟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关税减让程度达到了95.7%,新加坡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实现了100%的零关税。但是东盟和印度的贸易自由度明显较低,关税减让程度只有79.6%。因此,东盟与其他国家的5个“10+1”FTA整合升级为包含更多成员的一个“10+6”FTA,意味着参与国家会出现更多的不同经济利益诉求,尤其在某些产业领域较难达成一致意见。

表1-19 5个“10+1”FTA中零关税产品的覆盖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Yoshifumi Fukunaga and Ikumo Isono.Taking ASEAN+1 FTA towards the RCEP:A Mapping Study[J].ERIA Discussion Paper Series,2013:8.
注:商品按照HS 6-digit进行分类,表中空白处源于缅甸等国家的HS01-HS08数据缺失而未计入计算。AANZFTA指的是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ACFTA指的是东盟-中国自贸协定;AIFTA指的是东盟-印度自贸协定;AJCEP指的是东盟-日本自贸协定;AKFTA指的是东盟-韩国自贸协定。

另外,从世界经济的环境来讲,RCEP的谈判进程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逆全球化思潮与某些大国相关政策的影响。近年来,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外部环境以及收入分配恶化的内部情形下,民粹主义、保护主义和孤立主义在一些西方国家迅速抬头。例如,特朗普政府就将自由贸易和全球化视为就业、收入分配、美国经济增长等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源,并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孤立主义等美国优先的行动。[47]逆全球化加剧了全球市场的恐慌和焦虑,并不断冲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的以贸易自由化为基石的多边贸易体制。在贸易领域,其具体政策体现在放弃或改变多边贸易谈判而转向双边贸易协议以谋求更大的短期利益。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主义政策对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造成负面影响。美国不断向其主要贸易伙伴发起232条款、301条款的调查,通过征收报复性关税导致较为紧张的全球对外贸易氛围。亚太区域内相关国家为了维持对外贸易规模,在亚太区域内展开竞争,导致RCEP的部分国家在区域内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减少关税的热情下降。世界经济环境减缓了RCEP的谈判进程。

虽然RCEP谈判目前仍存在较大分歧,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求同存异”。但RCEP依然前景可待,各成员均对尽快完成谈判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希望能够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以反对某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做法。值得一提的是,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于2018年5月9日在东京举行了第七次领导人会议,三国均表示有意愿携手发挥亚洲经济“火车头”作用,促进东亚乃至整个亚洲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与其他成员一道,共同推动RCEP谈判早日结束,为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应对全球性课题发挥负责任的作用。[48]中、日、韩三国作为RCEP的核心参与国,在这一关键时期的领导人会晤和对自由贸易的大力声援无疑将进一步推动RCEP的谈判进程。

RCEP历经8年谈判,在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并于2021年11月2日达到生效门槛,RECP的生效对于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RCEP的主要成员为东盟等发展中国家,因此RCEP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标准,需要充分考虑成员经济体的发展水平和开放容忍度。RCEP通过推动各参与国在“边界上”措施的改革,促使各国开放现有的国内市场准入,提升自由化程度与改革空间,使更多的发展中国家能尽快被纳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而促进区域内价值链整合与结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