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贸易畅通
贸易畅通是指为加深中国和“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国家之间的经济互动所采取的行动,具体应包括优化贸易结构、贸易及投资便利化等。优化贸易结构是指通过寻找贸易新增长点的方式来实现共同发展,比如跨境电子商务的崛起,我们需要将其与传统贸易结合起来,拓宽贸易领域。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是指通过消除贸易壁垒、改善通关环境等方式来营造良好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把贸易和投资结合起来,争取让投资来带动贸易的发展。形成一个世界级的自由贸易区是贸易畅通的最后目标,这对于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增长都有促进作用。贸易畅通尤其应重点着手消除贸易壁垒,解决贸易投资便利化问题,提高沿线国家间的进出口贸易效率,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在贸易和投资方面,截止到2017年5月,中国已经和83个沿线国家签署贸易畅通协议。截止到2018年4月,中国已经和58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和沿线国家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的六年来,货物贸易的总数已经超过6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807亿美元。全球600多个主要港口和中国境内的港口已经建立航线联系,海运服务已经覆盖“一带一路”沿线所有的沿海国家,中国参与建设经营的港口数量约42个。
在贸易方面,中国和“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国家的贸易合作水平在不断提高。从贸易占比来看,中国对沿线国家的贸易额占总出口贸易额的比例在持续上升。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中国2015—2017年对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总额约为10000亿美元,约占中国总出口贸易额的25%~27%(见表2-1)。从贸易结构来看,中国和“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国家的主要结构特征是产业间贸易,意味着中国和沿线国家的产业内分工水平较高。贸易合作水平不断提升的另一个标志是贸易便利化方面有较大的进展,尤其是自贸区的建设,使得中国和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向积极方向发展。
表2-1 2015—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WTO数据。
从贸易结构来看,中国和“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国家的贸易结构有以下特点:①机电产品是中国进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要商品。机电产品不仅是中国出口至俄罗斯等国的主要商品,也是中国从东盟等国进口的主要商品。从出口方面来看,电子设备制造业及器材制造业等工业制成品对拉动中国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贡献率最大。从进口方面来看,中国从东盟等国进口的附加值较大的机电产品越多,对这些国家越有利,意味着因为中国进口工业制成品,因而加工形成的附加值开始更多地留在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②因各国自然资源禀赋不同,中国进口铁矿砂、煤等矿产品的主要集中地在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国。而在出口方面,矿产品等初级产品并不是中国出口至这些国家的主要商品,这反映出了中国进出口商品的结构在不断优化。③以纺织品、塑料、玩具制品等为主的传统劳动密集型商品虽占有一定份额,但不是中国出口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要商品。这主要源于近年来中国国内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在面对东盟等国更低廉的劳动力竞争时,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力下降。④基于自然禀赋的因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向中国出口的资源类商品具有不可替代性,比如印度尼西亚的棕榈、泰国的橡胶和西亚北非的矿产品等。这些产品在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中占据较大的比重,如2017年从西亚、北非进口的矿物燃料约有83.58亿美元,约占从西亚、北非进口所有产品57.5%的比重。
在投资方面,中国和沿线国家在投资合作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不仅大幅提升了中国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中国对外投资还成为拉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自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境内投资者在2013—2017年间对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807.3亿美元。其中,中国投资者在2017年全年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7个国家大约3000家境外企业直接投资了201.7亿美元,同比增长31.5%,占中国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12.7%。[16]从投资的流向来看,2017年全年中国对外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正呈现如下特点:对外投资规模稳步扩大,投资结构逐渐优化,投资相对集中在部分国家,对外投资模式以跨境并购为主。第一,从投资规模来看,从2013年的126.3亿美元到2017年的201.7亿美元,规模稳步扩大(2016年除外,2016年投资额为153.4亿美元,较2015年的189.3亿美元有所减少)。另外,截止到2017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是1543.98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的8.5%。如果排除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前三位避税地的投资,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存量约占剩余存量的33.6%,也说明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国对外投资中的重要位置。第二,从投资的行业结构分布来看,直接投资涉及领域趋向于立体化和多面化。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从之前以能源行业为主到如今的包括了基础设施、信息科技、农业等国民经济18个大的行业分类。中国已经以更科学化的方式,因地制宜地根据不同沿线国家的实际情况形成不同的投资规划,加深了直接投资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契合度。第三,从投资的区域来看,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和老挝是截止到2017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存量位列前五的国家。东盟国家依然是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的首选,其次是俄罗斯、中亚和西亚地区。第四,从投资模式来看,绿地投资增长乏力,跨境并购稳步增长。
在跨境并购方面,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境内企业在2017年共在全球49个国家和地区完成341起并购项目,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实施62起并购,投资额约为88亿美元,与2016年相比同比增长32.5%。跨境并购正在逐渐取代绿地投资成为“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的主要方式。跨境并购,与其他的投资模式相比较,并不需要很长的建设期,这成为跨国公司想要短时间内进入市场,并加速扩大市场规模的首选。因此,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更多的企业开始通过在沿线国家配置最优资源和国际化的经营方式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例如,复星集团2017年9月以出资不超过10.9亿美元收购印度医药企业Gland Pharma大约74%的股权,这起并购是中国医药企业迄今为止跨境并购的最大纪录。中国企业以“一带一路”为平台,以合作促进转型,不仅通过跨境并购获得了一定的研究与开发能力等无形资产,还因此实现了业务组合之间的优化。从区域分布来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吸引中国跨境并购的主要投资区域集中在东盟、西亚和俄罗斯及中亚等地区。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其海外并购的选择地逐渐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2014—2016年间,中国对沿线国家的企业并购金额由22.64亿美元增加到97.55亿美元,2016年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有并购总金额的11.21%。中国企业在亚洲区域,尤其是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经济体的海外并购都保持着较快的发展趋势。以东南亚地区为例,2000—2016年,中国对东南亚地区跨境并购累计投资额是129.55亿美元,占全球对该地区投资金额的75.45%。[17]从行业分布来分析,中国对沿线国家跨境并购目标行业主要是能源电力和原材料。除此之外,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医疗保健等行业也有所涉及。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关投资和并购目标正逐渐从起初的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展至医疗、信息科技等行业。对于较为敏感的投资行业,中国增加了对其非理性投资的限制。2018年3月,中国施行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对房地产、娱乐产业、影城、酒店、体育俱乐部以及没有具体实业项目的投资平台6个行业进行了境外投资限制和规范。从收购方来分析,国有企业是进行跨境并购的主要力量,其中2017年最大的项目是中石油集团和华信能源有限公司通过投资28亿美元收购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最大油气区块12%的股权。“一带一路”倡议初期对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长期投资使得国有企业成为跨境并购的主要力量。但是从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也参与到跨境并购的过程中。
在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方面,截止到2018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已经在46个国家建设成了113家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其中入区4542家企业,累计投资约348.7亿美元。中国在境外经贸合作区为东道主国家创造了28.7万个就业岗位,并上缴给东道国税费28.6亿美元。[18]表2-2展示了通过商务部考核的中国在境外20家经贸合作园区,截止到2018年9月,20家经贸合作园区入区企业共873家,累计投资201.3亿美元,并上缴给相关东道国21.2亿美元的税费。
通过观察表2-2可以发现,我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有如下特点:从空间分布来看,现阶段大多数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分布在亚洲,尤其是东南亚,其次是欧洲和非洲,其他地区分布较少。合作园区的分布状况与“一带一路”倡议延伸的方向基本一致。在20家经商务部考核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中,共有10家分布在亚洲,6家分布在俄罗斯和匈牙利,4家分布在非洲。这些地区大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与中国经济互补明显,更适合中国成熟产业的转出。此外,这些国家都与中国保持着较为良好的外交关系,对中国企业的投资持欢迎态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政治风险。从产业定位和园区类型来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可以分为五个类型,分别是农业开发型、资源利用型、加工制造型、商贸物流型和技术研发型。根据发展现状来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园区以农业开发型、资源利用型和加工制造型为主。农业开发型园区以林业开发、棕榈油种植开发、禽类养殖等为主,主要分布在俄罗斯,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以及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资源利用型园区以镍矿、铜矿、石油等资源为主导,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加工制造型园区的主导产业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家电产品等。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转型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中做着积极有效的探索,以实现互利共赢的诉求。
表2-2 通过商务部考核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
续表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双边投资协定(BIT)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海外投资利益的主要法律保障机制,是保护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利益的关键部分。截至2021年,中国已经与5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没有同中国签署协议的包括伊拉克、巴勒斯坦、阿富汗、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和黑山共7个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所涵盖的65个国家中,中国的双边投资协定覆盖率高达89.23%,这意味着双边投资协定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具有一定的制度共识性。较高的制度共识性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国和被投资国的双向投资契约,进而缓解了投资者的顾虑,营造了相对较好的投资环境。
综上,中国和沿线国家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执行的主要内容之一,具体包括优化贸易结构、实现贸易及投资便利化、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重构双边投资协定等。优化贸易结构可以通过寻找贸易新增长点的方式来实现共同发展。贸易及投资便利化可以通过消除壁垒、改善通关环境等方式来营造良好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把贸易和投资结合起来,争取让投资来带动贸易的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设立不仅可以使我国的优势产业在海外形成集聚效应,同时还能有力地推动东道国的工业化进程,促进其相关产业的升级。重构双边投资协定可以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减少对国家公共管理权限的冲击,从而优化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