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广中国模式

三、推广中国模式

“一带一路”可以看作一个中国式全球化的创新。特别是在逆全球化的思潮下,针对如何推动再全球化,中国给出了包容性、共享性和普惠性的答案。中国通过“一带一路”模式,为开创发展导向的全球化嵌入了条件。把中国的经验和模式以及中国适用性的技术,特别是能够提供大量性价比较好工业品的方式推广到发展中国家,这是中国对人类经济发展的一大贡献。

“一带一路”倡议在本质上是加快中国进一步深度参与世界经济、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引领发展导向的新全球化、提高中国国际制度性话语权的重要平台。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亚洲区域统一大市场正在加速形成。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将过去40年改革开放积累的开放发展成熟模式得以国际推广,包括政府主导的市场化、基础设施先行的工业化、开发性金融、经济园区与产业集聚、发展新经济(如自主创新、互联网、电商、绿色金融等)。另外,中国还通过将上海合作组织、中日韩自由贸易合作机制、中国-东盟“10+1”机制、亚太经合组织等亚太区域内的多边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形成以“一带一路”为骨干的、涵盖亚太区域的更大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腹地。此外,中国还应主动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通过亚投行、亚开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机制,将区域性公共产品系统化、规范化,加强同其他供给方的协调机制,巩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合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注入更大动力。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正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多边区域合作形式。联合国安理会在2017年3月17日以15票赞成的结果一致通过了阿富汗第2344号决议,敦促联合国各方为“一带一路”实施提供安全保障环境、推进互联互通务实合作、加强发展政策战略对接。各成员方应本着合作共赢精神推进地区合作,以促进阿富汗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3]这是联合国首次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载入相关文件,体现了中国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的中国方案对全球治理的重要贡献。“一带一路”正由一个中国的单边倡议逐渐转变为区域内多边共同认可的理念、治理方案和区域治理平台。

“一带一路”作为当代中国与世界深刻互动的战略表达,从倡议到建设,从构想到行动,作为综合、集成与系统的泛区域经济合作规划,具有重资产、双边网络、项目驱动、松散灵活、开放的多边主义等特点。“一带一路”践行了中国的全球治理观,体现在维护全球化与开放型世界经济,通过自主、渐进、创新性的市场化改革,融入现代国际体系和拥有共同“话语体系”;体现在维护发展诉求与利益,强调实现广泛的发展目标,关注融入全球价值链的特殊利益与风险管理,保障促进发展的政策空间和规制主权,探索提出基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新规则,特别需要规范的是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中国需要通过新的规则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并明确参与方的权利义务。

在逆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必定会导致国际经贸规则的重构。[4]国际贸易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主导权直接影响到贸易治理结构的构建方向,进而影响各经济体贸易利益所得。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货物进出口最大国,应积极参与全球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治理,成为未来经贸规则体系制定的参与者和引领者。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国际经贸规则变革进程,深入研究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内容,在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前提下,对正在构建的新型多边协定持开放态度,密切关注新协定与新规则的调整变化;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WTO、APEC等国际多边组织的改革,在相关规则修改、制定过程中发出中国声音,维护发展中国家和自身经济利益,在加工贸易、出口限制、电子商务、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包容性创新、部门倡议(钢铁、建筑、旅游)等领域主动引领与推进新规则,积极争取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性权利”。

中国在过去40年中,通过融入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不但分享了全球化红利,而且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入世和履约进程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同步互促,这点意义非凡,成效显著。然而,金融危机之后,传统的自由贸易规则与价值观不仅受到西方新保守主义的质疑,同时也受到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日益壮大的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的挑战。由此,一场新商业秩序与新规则竞争的角逐已经开始,全球经济治理的版图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国显著的国际影响力、坚定的自信心和发展的成功经验将使中国在未来的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尤其是倡导建立一种新的基于工具理性、以发展为导向的规则体系,从而形成对基于价值理性、以市场为导向的传统规则体系的补充与完善。中国能否在21世纪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演进中获取制度性话语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改革的方向与进度、对其他国家和联盟的感召力以及与竞争性规则方案的较量。这个结果无疑将对中国在未来整个世界体系中的角色与影响产生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