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基本理性
国家具有基本理性是位置现实主义的第二个范式假设。这里所说的理性(rationality)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我们在考察国家认知能力的时候不是一种不可知论,而是相信国家领导人和社会大众能够对国际关系进行理解和判断。正如罗伯特·基欧汉在论述理性选择概念时所说的:“我们不需要去研究领导人究竟在想什么,我们可以仅仅通过在办公室中进行‘思想实验’,就可能获得必要的信息。”〔6〕类似地,美国学者迈克尔·厄-奎恩(Michael Ng-Quinn)在分析中国对外政策时谈道:“如果文化、意识形态和特质是中国决策者观念的决定性要素的话,它们也不一定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一直同经验环境发生着互动。这一经验环境的一个显著部分就是,中国是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国际体系中作为一个国家生存。”〔7〕理性选择理论以人类的理性为理论前提,强调人在决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强调政策既是“基于理性计算的选择”,也是智慧运用过程的产物。〔8〕其二,当我们考察国家认知方式的时候是一种功利主义的角度,即从某项对外政策所能带来的收益和成本角度进行判断。国家通过成本-收益的核算,作出对政策利弊的仔细权衡,对可供利用的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并且主要关注的是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9〕
理性主义范式同时包含这两个方面的含义,但是,一般来说,衡量某种外交政策是否理性主要是考察其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如果成本高于收益,那么这项政策就是不理性的;如果收益高于成本,那么就是理性的。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根据一位美国学者的总结,所谓理性选择意味着:“第一,可行性方法,即经过理性分析后所认为的能满足不同的逻辑、物质和经济条件的各种行动方案。第二,对情境的因果结构和理性理解,该结构决定了特定的行动会导致特定的结果。第三,对可行性方案的客观排序,这个顺序是从对(期望产生的)结果的排序得来的,那么,简单地说,理性行为就意味着选择可行性方案中排在第一位的方案。”〔10〕希尔斯曼(Roger Hilsman)认为,这种传统的战略模式包含了以下几个程序:首先,分析家必须确定研究对象国的力量或战略目标;第二步是研究这个国家可选择哪些手段来达到这些目标;如果研究是为了解释这个国家过去的行为,最后一步就是设定这个国家之所以选择这种手段是因为它可以据此最有效地、最省力地达到目标;假如研究是为了预测未来,最后一步就是设定这个国家将要选择的手段也可能最有效最省力地达到目标。〔11〕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不可能是永远是理性的,或者保持充分理性,但是它们至少具有理解生存重要性和衡量各国实力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在无政府状态下,每个国家所能获得的信息都是不充分的,例如我们无法完全得知其他国家的军事力量情况,也很难深入其内部的决策过程。信息的不充分决定了我们不可能作出完全理性的外交决策。相比国际关系研究,在外交政策研究中,不确定的特征更为突出。例如,威廉森·默里和马克·格力姆斯利在研究历史上各国的对外战略之后,得出结论说:“那些介入战略缔造的人,不管是国务家还是军队领导,生活在一个信息不全的世界上。他们在大多数场合,除了在最笼统的意义上,不知道其他国家的战略意图和目的,而且他们对自己一方的了解也往往有欠缺。第二,环境经常迫使他们在最为紧张的压力下工作。当危机发生时,他们极少有时间来思索和反省。”〔12〕尽管如此,我们作出如下的假设依然是合适的:当国家——尤其是大国——的生存以及其他重大利益受到威胁时,不同的社会群体将会团结起来,国家将会表现出有限或者基本的理性应对。(https://www.daowen.com)
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提供了区分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的一种方式。前者聚焦于国际国内环境特征及其对国家目标的制约,后者则涉及人类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思维的方式。由于没有行为体可以充分地理解所有的外部条件,完全避免主观认知过程中的谬误,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的政策和行为仅仅可以满足满意原则(satisfying principle)的要求。〔13〕西蒙举了从稻草堆中寻针的例子来说明。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企图找到最锋利的针,而有限理性的管理人则只要找到一根足以缝衣服的针就满足了。西蒙把这个称作“满意原则”。〔14〕因此,从理性选择的实际过程来看,市场中的公司和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都不可能拥有完全的理性,而只能拥有有限理性,但只要我们能够作出基本正确的决策、取得满意而不是完美的效果就够了。事实上,像肯尼思·华尔兹、罗伯特·基欧汉和亚历山大·温特这样的国际关系理论家都支持国家作为有限理性行为体的假设,以之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尽管亚历山大·温特强调认同对国家利益的塑造作用,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国家间利益关系的一致性都取决于国家间的相互观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是非理性的。虽然建构主义视角下的国家可能某些时候忽视成本-收益考量,但并不意味着国家是“傻乎乎”的、可以一直不顾及成本-收益考量的。
一些学者还指出,理性国家的假设可以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被各国的相似行为所加强。如果某个国家相信别的国家是单一、理性的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有着基于成本—收益的理性考量,那么它自己也会表现为一个精明的政治实体,以避免使自己处于软弱分裂、反应不力的境地。对于现实主义来说,只要大多数国家希望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独立,即便少数国家愿意放弃自己的政治身份——不管是被合并还是解体——整个国际体系依然能保持正常的运转。聚焦国际体系结构的国际关系理论并不否定国内结构和进程的存在或者影响,但是“黑瞎子”式的研究方法有意识地忽视了这些因素,因为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关注的是大多数国家或者某一类型国家的行为模式,或者说具有合理性、规律性的外交政策行为,而不是某个国家在某个特殊情势下的具体行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研究才属于理论的创造和知识的积累。采用理性主义的研究范式意味着,大多数国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基本理性的,而不理性的行为会受到体系的惩罚。
位置现实主义也遵循理性主义的范式。位置现实主义能够解释大国的理性外交政策,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大国的外交政策或多或少也会偏离位置现实主义所提出的假设。这并不意味着位置现实主义被否定了,因为所有的理论都是远离现实的,是“片面的深刻”。大国的对外行为有着相当的自主性,因此偏离位置现实主义外交政策假设的例子并不鲜见。在本书关于19世纪六大国外交政策的实证考察中,我们既会发现符合位置现实主义预期的情况,也会发现不符合位置现实主义预期的情况。但是,非理性的外交政策会导致挫折和损失。这从反面证明了这些理性假设的正确性。对于具体的外交政策行为,需要的是运用理论和理论之外的要素进行充分解释。理论是简约的,因此它的解释不可能是普遍和充分的。我们只会预期,如果某个大国的外交政策基本符合了位置现实主义的假设,那么应该更有可能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否则将可能趋向失败。通过把观察的视域局限于大国,以及提出一些理性的外交政策假设,我们可以比较方便地建立起一种具有简约性和普遍性的外交政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