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大国的位置性利益

三、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大国的位置性利益

霸权利益理论对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这两种界定带给我们的启发是,可以考虑从位置性利益(positional interest)的角度来界定其他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即考察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或地位。位置现实主义虽然基本上沿用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的概念化思路,但是在术语上将霸权制度地位修改为霸权秩序地位(hegemonic order position),更多使用国际秩序而非国际制度的提法。这么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国际秩序的概念相对国际制度来说更为广泛。罗伯特·基欧汉区分了国际制度的三种形式:(1)正式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它们是基于明确的协议、有明确目的的组织;(2)国际机制,它们建立在国家所认可的、涉及特定问题的明确规则基础之上;(3)国际惯例,它们以隐含的规则和理解为基础。〔58〕位置现实主义在讨论国家间的制度性权力分配时,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是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的明示或隐含的等级关系。而国际秩序的概念不仅包含了各种国际制度,也突出了不同国家在国际秩序中的等级关系。因此,本书使用霸权秩序地位、主导秩序地位这样的提法,取代霸权利益理论中的制度地位的提法。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国家作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其国家利益的获取最终要通过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来实现,因此国家所能获取的利益与它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紧密相连。如前所述,从位置的角度出发分析政策与行为,这是现实主义在分析外交政策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例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法里德·扎卡利亚就写道,在分析和制定外交政策时,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应该询问国际体系的因素如何影响国家行为,因为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最有力的、可归纳的特征就是它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位置”〔59〕。在法里德·扎卡利亚看来,杰克·斯奈德的名作《帝国的迷思》最大的错误在于它对体系动因的轻视。〔60〕扎卡利亚雄辩地指出了斯奈德在分析英国和日本扩张行为时舍弃体系因素所作的解释是费力不讨好的。斯奈德认为,作为民主国家的英国是“中度”的过度扩张者,而日本由于国内的军国主义是“极端”的扩张者。但是,1914年英国统治的帝国疆域是顶峰时期的罗马帝国的两倍。日本则相反,仅仅在世界的边缘地区谋求地区优势。扎卡利亚指出,英国的政策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英国不那么卡特尔化,而是因为它更强大。也就是说,不同的实力地位塑造了国家不同的行为能力和国际后果。如果英国占世界和欧洲的国家财富份额使得出现一个针对它的“压倒性”联盟事实上(virtually)不可能的话,那么对于美国而言,是明确地(literally)不可能。〔61〕

对于霸权国来说,霸权地位带给霸权国在国际体系内最大的安全、最高的威望、最多的资源财富收益,因此霸权国一般是维持现状国家,其利益是维持和巩固这样一种地位;而对于其他大国来说,它们所希望的应该是巩固现有的有利位置和在现有的基础上谋求更好的国际体系位置。与霸权国类似,当其他大国在国际体系中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时,那么它的国家安全、国际威望和经济收益等就能较为轻松地获得,所获的利益范围和多少也会超过那些处于不利位置的国家。对于大国来说,获取、维持和巩固一种有利的国际位置,防止某些潜在的挑战者取而代之,就构成了它的整体国家利益。这样一种位置性目标不是凭空产生的妄想,而是基于对现实基础的正确认识。因此,类似霸权国,其他类型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是获取一个有利的(和更好的)但合理的位置性目标。在实践中,削弱强大的对手,为自己争取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体系位置,常常是许多大国对外战略的根本目标。例如,法国历任君主都认识到,神圣罗马帝国一步步衰落甚至解体,有利于减少对法国安全的威胁,而且若运气好的话,还能让法国向东扩展。三十年战争后,法国成为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德意志分崩离析,西班牙越发衰落,奥地利走向衰败。〔62〕有些时候,为了巩固自己的相对位置,国家不惜损害自己的绝对实力。米尔斯海默举了英国《航海法案》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1651年出台的《航海法案》规定所有进口到英国的货物都必须用英国船只或货物原产国的船只运送,因此严重打击了荷兰的造船业。虽然这一法案也损害到英国自己的经济,但由于它对荷兰的损害大于对英国的损伤,从而有利于维护英国的优势地位。〔63〕

如果可以从位置性利益的角度来界定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的话,那么其他大国的位置性利益应该是什么?这里首先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符合什么标准的国家可以称之为大国?对于大国,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大致的定性概念:除了霸权国以外,其他一些国家也拥有很强的实力,它们的综合国力可能达到霸权国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二;或者在没有霸权国的体系中,几个大国的力量相对均衡,都是全球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或者在国际体系中的某一个地区,存在着力量明显强于其他绝大多数区域内成员的地区性大国。这些国家都可以被称为大国。因此,“大国”更多是一种结构性、相对性的概念。某些地区性大国如果放到其他地区,可能根本无法称得上大国,但是在本地区,它们相对于其他地区成员具有明显的实力优势,从而可以被视为地区性大国。例如,阿根廷在拉丁美洲可以被视为一个地区性大国,但是如果放到欧洲地区,它肯定算不上一个地区性大国。

大国可以分为全球性大国和地区性大国。按照本书在前面提出的定义,全球性大国应该是具有全球性的力量投送能力、对全球局势有实质影响的国家。在19世纪的国际政治中,世界舞台的中心位于欧洲,英国、法国、俄罗斯、德国都是这个舞台上的主要角色。英国是这一时期的霸权国,但其他几个国家也是全球性的大国,当然德国真正扮演全球性大国的角色是到俾斯麦下台之后、德国推行“世界政策”之时;同样,冷战结束之后,美国是唯一的超级大国、霸权国,但俄罗斯、中国、日本、欧盟等都算得上“准”全球性大国或者国家集团,印度、巴西作为地区强国也有迈入这一方阵的潜力。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的《大趋势——2020年的世界》一书曾经预言:“作为主要的新崛起中的全球力量,中国和印度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将会改变地缘政治的图景。”“大多数预测表明,到202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GNP)将超过除美国以外的所有的西方经济大国各自的国家生产总值。而印度的国家生产总值将赶上欧洲经济或接近赶超的关口。由于中国和印度的绝对人口数字,按照美国统计局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有14亿,而印度则接近13亿,因此这两个国家无需在生活标准上接近西方的程度下就能成为重要的经济大国。”〔64〕从目前来看,该书对中国的预测是基本准确的。

全球性大国拥有能够挑战霸权国的潜力,而成为霸权国意味着一国在国际体内的安全、财富、权力和威望达到了顶峰。对于全球性大国来说,建立霸权地位、获得霸权利益是它们终极的整体国家利益。当然,由于全球性大国的力量存在差异,它们要超越原有的霸权国(或最强国)、建立本国的霸权地位的难度也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全球性大国短期内都应该把获取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秩序地位作为本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事实上,一些全球性大国只是潜在争霸国,而另外一些则有能力成为争霸国。但即便是从争霸国成为霸权国,中间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以美国为例,美国在1894年就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工业大国,获得了霸权实力地位,但是,美国成为取代英国的世界领导者,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这中间经过了50年。由于不同的全球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书在对大国进行分类时,不采用简单的全球性大国与地区性大国的二分法。

借鉴实力转变理论对大国的分类,位置现实主义把大国分为四类:霸权国、争霸国、潜在争霸国和非争霸国。〔65〕这四类大国中,霸权国和争霸国肯定是全球性大国;潜在争霸国有可能是全球性大国,也可能不是;非争霸国一般是纯粹的地区性大国。当其他大国的力量达到霸权国综合国力的80%左右时,它就具有了挑战现有霸权国的基本能力,但是否成为现实国际关系中的争霸国,还取决于新兴大国是否谋求变革现有的国际秩序,尤其是一些关键性国际秩序的基本原则规则。如果两者都具备的话,那么这样的全球性大国就从潜在争霸国转变为现实争霸国。如果它选择不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那么它仍然不是现实争霸国而只是潜在争霸国。而当大国的力量达不到现有霸权国综合实力80%的门槛时,即便它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它也只是潜在争霸国而不是现实争霸国。〔66〕也就是说,并不是只有争霸国才可以充当挑战者,非争霸国、潜在争霸国都有可能充当霸权国和现存国际秩序的挑战者,例如冷战结束后的伊朗、朝鲜、委内瑞拉。但是,挑战者并不一定是争霸国,争霸国需要满足很高的相对实力门槛。

即便某个新兴大国的实力达到了霸权国综合国力80%的门槛,现有霸权国仍然是实力最强的国家(尽管可能发展陷入相对停滞),还具有最为丰富的国际管理经验,也往往拥有最多的盟友。因此,在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潜在争霸国在实力没有明显超过现霸权国之前(例如达到现霸权国实力120%这样的门槛)都不会明确宣称要成为争霸国、挑战现存的国际秩序,更含蓄的表达方式是不断增强国家的实力、扩大本国的国际影响力。例如,冷战后日本提出做“政治大国”的具体战略目标:其一是增加对国际事务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二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在世界经济交流以及经济规则的制定中谋求有利地位;其三是谋求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主导地位。〔67〕基于这些位置性的战略目标,日本在军事领域从“专守防卫”走向自主防卫和海外防卫。日本外交战略转向的本质是要谋求地区主导地位和扩大国际影响力,而非全球性的霸权秩序地位。由于实力上仍然与美国相差甚远,因此日本的外交战略仍然是追随美国,把日美关系作为日本外交的基轴,更多注重的是与中国竞争地区主导地位,而非与美国争夺霸权秩序地位。(https://www.daowen.com)

当潜在争霸国不仅在实力上接近霸权国,而且在国际秩序中挑战霸权国的时候,那么它就会成为现实争霸国,霸权国和争霸国之间的关系将不可避免地趋向战略竞争和战略紧张。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在宰相俾斯麦的领导下,德国的外交政策倾向于维持现状、打压法国,维持德国在欧洲大陆的大国地位而非寻求全球性的霸权秩序地位,所以英国和德国曾经长期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但是,随着威廉二世对英国主导的全球秩序进行挑战,试图获得更多的殖民地和势力范围,尤其是挑战英国的海军优势,两国的战略关系很快就陷入敌对状态。对于霸权国来说,潜在争霸国与其实力的接近意味着安全上的威胁增加、挑战现存国际秩序的能力增强,但是这仅是可能而已。只要潜在争霸国不试图挑战对霸权国有利的国际秩序,那么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实力增长的意义非常有限。如果潜在争霸国支持现有的国际秩序,那么还可能成为霸权国的盟友。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潜在争霸国的实力超过了霸权国,它仍然停留在潜在争霸国而不是现实争霸国的位置。

从19世纪的大国外交史来看,法国、俄国和德国都试图挑战霸权国英国,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而告终。这一方面是因为它们在发起挑战的时候,实力仅仅是接近霸权国而非真的超过了霸权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霸权国只有一个,但是可能同时存在几个争霸国或潜在争霸国,这些大国之间的矛盾常常会超过霸权国与它们之间的矛盾。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当德国试图挑战英国的殖民统治优势和海军优势的时候,法国和俄国都放弃了原来与英国的冲突,尤其是法国在“法绍达事件”中主动作出让步,联合反德的三国协约最终形成。〔68〕原因很简单,由于在德国统一战争中受到的羞辱和损失,法国与德国之间的仇恨远远超过了英法之间的矛盾,而法国和俄国在1894年就已经正式建立了军事同盟关系。击败德国、恢复法国的大国地位,是当时法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因此法国不仅主动与英国和解,也促成了俄国与英国的和解。当一个潜在争霸国试图扮演争霸国的角色时,它不仅需要考虑自己的实力是否已经真的超过了现有霸权国,还需要认真考虑其他大国的态度,否则就容易使自己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

潜在争霸国是全球性大国或者“准”全球性大国。潜在争霸国可能是本地区的主导国家,例如俄罗斯在中亚、印度在南亚、巴西在拉丁美洲;也有可能不是本地区的主导国家,例如东亚地区的中国、日本以及欧洲的德国。这取决于本地区是否存在其他全球性大国的制衡,尤其是霸权国是否深度介入这一区域。东亚地区中国和日本的竞争以及美国的深度介入,使得这一地区长期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如果说有主导大国的话,也只能说是作为外部大国的霸权国美国。欧洲的情况也基本类似。由于法国、英国的制衡,以及美国的深度存在(包括依然有超过4万名美国士兵驻扎在德国),作为欧盟最大捐助者的德国并不能主导欧洲事务,尤其是政治和安全事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潜在争霸国不应该谋求本地区的主导秩序地位,但可以谋求霸权实力地位。在霸权国十分重视其在这一地区的存在和利益时,潜在争霸国谋求本地区的主导秩序地位显然会恶化与霸权国的关系、导致战略竞争提前。如果某一地区没有外部大国的深度介入(例如霸权国与自己的竞争对手结盟),那么潜在争霸国可以谋求本地区的主导实力地位和主导秩序地位,就如作为准全球性大国的俄罗斯在中亚地区、作为准全球性大国的印度在南亚地区。因此,对于潜在争霸国来说,它们的整体国家利益从长期来看是获取全球性的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秩序地位,但是在短期内应该限定在获取全球性的霸权实力地位以及当条件允许时可以考虑获取地区性的主导地位。

地区性大国是某一地区处于最高实力层次的国家,例如南亚的印度和巴基斯坦,非洲的尼日利亚、南非和埃及,以及拉美的巴西和阿根廷。地区性大国可能是霸权国,例如美国是北美的地区大国;也可能是争霸国,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苏联;还可能是非争霸国,例如埃及、巴西、阿根廷这些国家。前面已经分析了霸权国、争霸国与潜在争霸国,因此这里只聚焦于作为非争霸国的地区性大国。非争霸国的力量相对有限,因此它的位置性利益应该限定在地区层次而非全球层次。非争霸国可能会在一些时候会追求全球性的影响力,但这并不是这些国家的整体国家利益,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巴西、印度和南非寻求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并不是为了主导全球事务。“地区大国当然会陷入全球权力对抗,就像冷战期间越南、埃及、伊拉克和其他国家所经历的。”〔69〕整体国家利益是一定时期内为全社会共享的国家最高利益。成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当然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但是这四个国家并不会将其当成最重要的整体国家利益。阿根廷反对巴西寻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这一反对当然让巴西感到不快,但并不意味着阿根廷因此就成为巴西最主要的对手或敌人。

事实上,如果不考虑外部大国的强力介入改变地区力量对比的话,地区性国际体系内的大国国家利益界定和大国政治互动仍然遵循位置现实主义的逻辑。对作为非争霸国的地区性大国来说,它们在本地区的力量“在它们各自的地区是表现突出的,但在全球层次上并没有引起非常广泛的关注。……它们因此被排除在较高层次国家对体系极性的盘算之外,不论它们是否自认为应该得到更高的地位”〔70〕。如果阿根廷试图挑战和改变巴西在南方共同市场、南美洲政治合作中的地区主导地位,那么它一定会成为巴西最主要的对手。和许多潜在争霸国类似,谋求本地区的主导实力地位和主导秩序地位是非争霸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但是,在地区层次,当面临全球性大国乃至霸权国的深度介入时——例如美国在欧洲和东亚的强大军事存在,地区内部的力量对比将可能被决定性地改变,从而导致地区内的实力分配不一定能决定地区内的秩序建构。因此,与争霸国或者潜在争霸国不同,对于纯粹的地区性大国——非争霸国——来说,即便自身的力量并不在地区内占优势,它们也可能在外部大国的帮助下获得地区性的主导秩序地位,这种秩序地位反过来将加强该大国的实力,促进其国家利益在地区内的实现。

从位置现实主义的角度出发,非争霸国的整体国家利益首先是地区性的主导秩序地位,其次才是地区性的主导实力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地区体系内的实力地位不重要;在一个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非争霸国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有可能获得外部大国的稳定支持,从长远来看是巩固和加强主导秩序地位的根本。在19世纪的欧洲国际关系中,作为非争霸国的奥匈帝国一度想要拉拢英国来对抗俄国,获得在巴尔干地区的优势,但是由于奥匈帝国的实力太弱,它并没有得到英国的强有力支持。而巴西在拉美地区的强大实力,使得它成为这一地区天然的主导国家;同样,印度相对于巴基斯坦的明显实力优势,使得它长期在这一地区处于主导地位。尽管一段时期内美国和中国都支持巴基斯坦,但后者并不能因此成为南亚地区的领导者。如果巴基斯坦得到美国或者中国的深度支持,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在南亚地区的主导秩序地位,但是从长期来看这一地位很难得到保证,除非巴基斯坦自身强大和重要到获取这样支持的程度。

因此,对于非争霸国来说,获取和巩固地区性的主导实力地位和秩序地位仍然是极为重要的整体国家利益。在非洲,南非、尼日利亚之间对于地区主导秩序地位的争夺已经随着尼日利亚和南非经济发展速度的变化而变得更加明显。2014年4月初,重新计算后尼日利亚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5099亿美元,超过了南非的3700亿美元,成为非洲大陆第一经济大国。相对实力的变化导致了两国对地区主导秩序地位争夺的加剧。〔71〕类似地,巴西和阿根廷、印度和巴基斯坦、伊拉克和伊朗,都曾经或者正在围绕地区主导地位展开争夺。因此,当没有外部大国的深度介入改变地区力量对比时,地区层次的大国外交政策仍然基本遵循位置现实主义的逻辑:地区性的主导实力地位和主导秩序地位是两种位置性的整体国家利益;地区内的主导实力地位是主导秩序地位的基础,主导秩序地位是促进主导实力地位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