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陌生人社会:业内动员和媒体动员的尝试
2008年初,B组织创始人开始接触到NGO领域,参加了相关的培训,系统学习了非营利组织的理念和运作。也是在这个时候,创始人才了解到NGO可以向基金会申请项目、获得资助这样的一个筹资渠道。2008年5月,B组织创始人在完成NGO的培训之后,进行了实践操作,发起成立了一个以传播志愿文化、倡导大学生志愿服务、陪伴志愿者成长为目的的志愿者组织,并按照NGO方式进行运作。由此至2009年底是B组织进人了重要转型和积累时期。
经过两年的时间,B组织实现了全面向公益转型,并不断学习,积极尝试和探索:陆续开辟了包括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领域,服务群体从高校学生群体扩展至农民、农民工及其子女;在知识、理论上,已经完成了草根公益组织运作和管理以及社会企业家技能的两大系统的培训,通过相关系统的培训和学习进行了公益知识、理念的积累;在组织上,志愿者驿站、农村志愿工作组、义教组织都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在实践上,通过农村调查、农民工维权、义教、户外实践活动等公益活动积累了公益行动的经验;通过与其他NGO的接触、合作开启了走入公益行业的钥匙;社工、农业发展等相关专业人员的进入,积累了公益的人力资本。随着团队的增多和活动的大量开展,机构的人员得到不断充实,一个十几人的团队正在形成。
在2009年以前,机构的资金依然主要来源于创始人依赖个人社会关系在熟人圈中进行筹资,资源动员以创始人的名义,利用个人社会资本面向熟人社会进行动员为主,但同时也出现了以组织名义借助媒体资源,面向陌生人社会进行动员的现象。
首先是志愿者小组以公益团队的名义首次获得了基金会的项目支持,筹资渠道得到拓展。2008年初,B组织创始人开始接触到NGO领域,参加了相关的培训,系统学习了非营利组织的理念和运作。也是在这个时候,创始人才了解到NGO可以向基金会申请项目,获得资助这样的一个筹资渠道。2008年5月,B组织创始人在完成NGO的培训之后,进行了实践操作,发起成立了一个以传播志愿文化、倡导大学生志愿服务、陪伴志愿者成长为目的的志愿者组织,并按照NGO方式进行运作。该志愿小组后来获得了来自非公募基金会的项目支持,自此,向非公募基金会筹资成为团队资源动员的一个努力方向。由于非公募基金会属于公益圈内,我们将草根公益组织以项目形式向基金会等支持型组织进行筹款的方式称之为业内动员。
其次,与官办公益组织进行合作,借助官办组织的合法身份开展社会动员。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由于B组织缺乏公益组织的合法身份,无法向社会公开募捐,策划好的救灾项目面临流产。经媒体朋友的建议,B组织选择与官办公益组织合作,借用官办公益组织的合法身份进行社会化动员活动。
机构与C基金会的合作最早是2008年5月的汶川地震,当时很多公益组织都跑到灾区去救灾了。我们作为一个公益组织面对这么大的灾难也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我们不可能都去灾区,当时就设想着在这边做点事情,就设计策划了“关爱身边的灾区学子”项目,主要是资助每位灾区大学生2000元作为生活费;另外就是暑假时护送灾区学子回家,并做灾区社会调查。那钱从哪来?就需要上街向市民募捐,我们机构没有募捐资格,就想到和官办的机构合作。媒体朋友推荐了红十字会、C基金会等官办机构,说C基金会是一个比较开放的组织,后来就选择了C基金会。在媒体朋友的引荐下,我亲自到C基金会的办公室找秘书长谈“关爱身边灾区学子”的设想,秘书长觉得项目不错,就同意合作了。其实就是同意我们以C基金会的名义到街头募捐,开展活动。后来,我们从高校中动员了100多位大学生志愿者到市中心街头向路人募捐,最后总共筹到了4万元,资助了19位灾区学子,护送一位灾区学子回家。(资料来自访谈,编号Z2011-10-2)(https://www.daowen.com)
与官办组织合作,以官办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解决了草根公益组织合法性不足的问题,同时官办组织长期经营积累的品牌影响力也提高了活动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可靠性,社会资源的动员效率更高了。但是,这次项目合作之后,B组织并没有和官办组织进一步建构合作关系,而是继续坚持独立的草根身份,按照自己的理念和方式运作。对此,创始人z的解释是:
和C基金会第一次的合作可以说是成功的。以C基金会的名义,我们到街头募捐就没有人怀疑,也有人愿意捐款,我们的救灾项目也能顺利开展了。社会合法性在特殊紧急时候,对一个公益项目的开展至关重要,借助官方机构的品牌和资源能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但官办机构和我们这些草根公益组织在理念上还是有差别的,官办机构做事更多体现的是慈善的理念,关注的重点是怎样把钱花出去,送到受助人的手中,程序越简单越好,过程公开透明,账面一目了然;而我们草根组织强调更多的是公益的理念,公益与慈善相比,前者是“授人以渔”,后者是“授人以鱼”。公益更强调对人的培养,调动人自己的潜力最终实现自我的发展。慈善在紧急的时候,如突发性事件、重大灾害发生时是特别需要的,但平常时期需要更多的是公益。我们平时开展的活动,在没有官方机构支持的时候同样也可以做得很好。所以汶川地震过去之后,没有特别强烈地感觉有继续和C基金会合作的必要,另外就是一直忙于其他事情,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这个事情。(资料来自访谈,编号Z2011-10-2)
第三,实施媒体战略,借助媒体的力量,面向社会进行动员。2009年8月、9月,农村志愿服务小组借助媒体的力量,开展帮助老知青义卖原生态苹果活动,成为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动员的首次尝试。其运作流程如下:志愿服务小组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策划和制定活动方案——在B组织网站、博客上公布活动方案,并开展志愿者招募——联系合作媒体,通过媒体对义卖活动进行预告和前期活动宣传,面向社会进行动员;同时,继续使用组织的社会资源网络,在高校知识分子、退休革命老同志、干部群体中进行动员——志愿团队在大学生志愿者的协助下开展义卖活动,市民参与——合作媒体和其他数家媒体进行后续报道,再次对活动和组织进行宣传。之后,志愿小组还举行了类似的农村土特产品义卖活动,运作流程基本一致。
随着B组织旗下志愿团队的组建和公益活动的开展,资金紧张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单纯依靠创始人的投入和社会关系在狭小的熟人圈中进行资源动员,已经不能满足组织发展的需要,客观实际迫切要求资源动员方式的变革。这时候,B组织也努力做了社会化动员的尝试,但是对于草根公益组织来说,社会化动员方式存在困难:一是,草根公益组织缺乏合法身份,没有向社会募捐的资格,也难以得到基金会的项目支持,社会资源的动员之路被堵;第二,即使借助媒体的力量,或者草根公益组织获得了合法身份,能顺利进行社会化动员,但由于公益慈善资源被官办组织和政府部门所垄断,以及受制于社会文化、公益氛围、公民意识等大环境的影响,社会对民间公益的支持不足,留给社会化动员的空间不足,纯粹的社会化动员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第三,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强国家——弱社会”传统,“在政治、行政因素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仍然有着相当大影响的“快速转型社会”中,在完全脱离体制内的组织因素,脱离仍然起着重要作用的“政治优势”的情况下,在社会中积聚起较大规模的社会资源是相当困难的。要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的动员,就必须利用已有的体制和组织因素”[11]。而体制和组织因素恰恰是草根公益组织所缺乏的。
对于草根公益组织来说。社会资源本应为其生存之本,但社会化动员对应的是一种与国家相对应的公共生活领域的存在,相对发达的市场经济,较为完善的个人私有财产制度,成熟的社会捐赠文化等。而这些,在我国目前都不具备。因此,纯粹的社会化动员对于纯粹来自民间的公益组织也是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