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倚靠体制”

一、“倚靠体制”

草根公益组织“倚靠体制”的发展路径包括认同体制、进入(或接近)体制和利用体制三个方面。具体而言:(1)认同体制:去政治化,迎合政府期待,获取政治合法性;(2)进入体制:向体制示好、示弱,以为体制排忧解难的辅助者和配合者角色及其社会性优势,主动接近或进入体制;(3)利用体制:借用体制因素,发挥草根公益组织的能动性,促进体制的发展。

(一)认同体制:去政治化,迎合政府期待,获取政治合法性

去政治化,迎合政府期待是草根公益组织生存和发展所采取的安全策略。去政治化,迎合政府期待贯彻于草根公益组织的运作的各个具体方面:首先在组织性质上,强调草根公益组织的公益性、民间性,没有政治背景,不关心政治,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其次在组织活动领域的选择上,避开政治敏感问题以及政府反对、限制的领域,而选择政府亟需解决又明确支持,符合社会需求的领域,如B组织选择农村扶贫、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流动儿童教育、留守儿童、公益文化传播等;在行动方式上,选择以务实为主,踏踏实实地从事社会服务,专注于用行动、案例或业绩而非通过倡议、游说或其他直接参与政治的方式来影响政府的行为和政策,不批评政府更不反对政府;在组织文化上,主动采用政府的话语体系,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建设等。去政治化,迎合政府期待的实质是对现行体制的认同和支持,目的是获取组织的政治合法性,为组织赢得生存空间。

(二)主动(直接或间接)进入体制

展示出草根公益组织对体制的认同为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赢得了空间,但对于受内外双重制约的草根公益组织而言,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进入体制不可避免,甚至也是极为关键的一步。然而,草根公益组织要进入体制,首先需要采取主动的姿态,其次更需要发挥智慧,讲究策略。这是因为:

第一,中国政府具有不信任民间力量的悠久传统。在政府的眼中,草根公益组织都是些游离于政府管理之外的“非法组织”,但鉴于社会对草根公益组织的巨大需求,只要草根公益组织对政府没有太多的威胁,政府倾向于让这些草根组织自生自灭,采取的是“不支持、不表态、不接触”的默认态度。政府对草根组织不了解,不信任,也不愿主动去接触和了解。所以争取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更多的是草根公益组织的事情,需要更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政府与草根公益组织力量对比悬殊,双方直接合作的条件不足。中国的草根公益组织大多还处于为生存苦苦挣扎的初创期,存在资金少、规模小、不规范、专业性不强、能力弱、缺乏公信力、功能有限等问题,加之中国的草根公益组织存在碎片化生存问题,每一个草根公益组织单打独斗,彼此间缺乏合作。这样单个的草根公益组织对政府而言,实在是微不足道,除了活跃于基层、具有亲民性之外,草根组织似乎没有什么优势可言,合作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资源互换,因此,直接争取政府的支持与合作不具备现实性。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接近体制、并成功纳入体制是对草根公益组织生存智慧的巨大考验。一些公益组织常用的策略包括诉诸与政府官员的个人联系[14];挂靠政府部门,加入政府的项目等;利用国家权威及其符号,如邀请政府现任官员或者已经退职的前政府官员担任名誉职务,或者邀请他们参加(出席)这些草根组织举办的活动;变身政府组织下的志愿团队[15]等。这些策略往往适合发展相对成熟,实力相对强大,而且具有了独立合法身份的草根公益组织,而对于那些有一定发展,但还不甚成熟,也不具有独立合法身份的草根公益组织而言并不十分适用。能够直接进入政府行政体制的,大多是政府信任的且实力相对突出的公益组织,而这样的草根组织寥寥无几,因为赢得政府信任和增强组织实力仍然是现阶段大多草根公益组织的发展的难题。(https://www.daowen.com)

进入体制是为了获得体制信任,但是没有获得体制信任又难以进入体制,这成了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B组织化解这个的矛盾的策略包括:间接进入、积极主动、以社会合法性为敲门砖、付诸个人关系。草根公益组织进入体制的现实路径是从间接到直接,即先绕过政府,取得具有政府背景的官办公益组织的支持与合作,通过加入具有体制背景的公益组织的网络,而间接地进入体制系统中;之后,在官办组织的媒介作用下,再以自身的行动和努力,取得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相比较而言,草根公益组织获得官办公益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比获得政府的信任和支持要容易得多,因为同在社会公益领域,官办组织与草根组织之间在业务上有更多互动、交流的机会,更多合作的空间,缺乏合法性和资源的草根借用官办组织的资源,而行政化的官办组织也需要社会色彩浓厚的草根组织来加快社会化改革的进程。但在力量对比上,仍是草根组织处于下风。因此,草根组织寻求体制庇护,与官办公益组织进行合作,首先需要自身采取积极主动。其次,草根公益组织的优势在于其社会性,社会合法性是草根公益组织间接链接体制的筹码,因此,草根公益组织注重社会合法性的展示和提升。

第三,在合作缺乏制度化的情况下,草根公益组织通过付诸个人关系,运作关系实现对行政体制的纳入。B组织间接进入体制系统的策略和路径就是在务实社会合法性的基础上,经由熟人介绍,通过关系运作,组织创始人主动登门拜访,发挥草根公益组织的创新性和社会性优势,获取具有政府背景的C基金会的认同,进而建立合作关系,以挂靠的形式,C基金会外围志愿团队的身份成功进入体制系统。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B组织借助C基金会的平台与资源,在C基金会的牵线搭桥下与政府部门开展互动合作,逐渐赢得了地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三)借助体制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展自我

草根公益组织进入体制的最终目的是借力发展,借助体制的优势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扬长补短,将草根公益组织自身的社会性优势放大,使其充分显现,在为体制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草根公益组织自身的整体性提升。

B组织对体制力量的借用是通过具有体制背景的公募基金会的中介作用的借用。具有体制背景的公募基金会既具有因其“官民二重性”,既具有体制和社会的优势。其体制的优势主要有:(1)合法性。在我国的现阶段,国家依然是合法性的首要提供者。公募基金会与政府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因而天然地具备了行政合法性、政治合法性、法律合法性。因此,公募基金会作为培育草根公益组织的主体,更容易获得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其所培育的草根公益组织也能较为顺利地获得合法性支持。(2)权威性。在我国,受封建国家专制历史的长期影响,公共性的承载主体一直是国家和政府,流行着“国家=官=公”的一元“公观念”[16],公益慈善事业由官方主办是中国慈善事业历史发展的主流,直至现代,政府依然是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主导力量,老百姓对政府抱有很高的信任和期待,与“民间力量”相比,政府有着无可比拟的权威性,而公募基金会因为与政府的密切联系,也自然获得了这种权威性。(3)垄断性的公募权。政府以法律和行政条例规定了公募基金会的垄断“公募”权,使其具有相对雄厚的财力,能为培育草根公益组织提供资源支持。(4)政治资源和符号资源。在“后总体性社会”中,政治和行政因素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仍然有着相当大影响,体制所具有的政治资源和符号资源具有很高的交换价值和意义,成为体制内和体制外资源进行交换的媒介。因此,公募基金会往往成为境外公益组织、企业开展合作的热门对象,成为社会公益资源汇聚的地方。

除了因政府背景而具有种种不可比拟的优势外,公募基金会,尤其是那些运作历史悠久的公募基金会,也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优势,具体表现在:(1)资源优势。公募基金会不仅因垄断“公募”权而具有相对雄厚的财力;也具有丰富多样的无形资源,包括社会资源网络、知识、能力、经验、社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等。(2)品牌优势。许多成熟的公募基金会往往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在二十多年的公益运作历史中逐渐树立了机构的公益形象,打造了其公益品牌,在社会中具有广泛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典型的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希望工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母亲水窖、春蕾计划、中国扶贫发展基金会的爱心包裹等。(3)专业与经验优势。许多成熟的公募基金会具有长达二十多年的公益实践,具有丰富的运作和管理经验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形成了一套相对规范、成熟的运作和管理模式,可以为草根公益组织提供专业支持。(4)本土优势。由于与政府长期的互动,成熟的公募基金会了解政府的需求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正确地引导草根公益组织使其符合政府和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成熟的公募基金会基于长期在本土开展公益活动的经验而对本土的社会需求、社会环境等具有较深入而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并积累了相应的本土化策略和经验,有利于提高草根公益组织本土适应性。

而草根公益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的管理体系中,处于“非法”地位,被排斥在外,不仅难以获得政府资源的支持,也因缺乏合法身份,限制了其对社会资源的获取。此外,处于初创期的草根公益组织,缺乏合法性、规模小、能力弱、自我发展能力欠缺,其成长壮大亟需外界的扶持和帮助。但草根公益组织也有自己的优势,主要在于:(1)社会性。草根公益组织来自民间,贴近基层,天然具有亲民性,进行自下而上的社会动员是草根公益组织的天性。(2)创新性。草根公组织往往有能力在被政府忽略的领域发现新的社会需求,并由于试错的成本低,能够为满足这些需求进行有益和必要的试验,并有找到提供相关社会服务的较好途径。(3)灵活性。草根公益组织在组织体制和运作方式上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适应性,便于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它们作为非政府组织,官僚化程度较低,便于去做政府不便做的事情,它们擅长从事小型发展项目,能够对基层的要求做出迅速反应。(4)自主性。相对而言,草根公益组织所直接受到的外界干预较少,能够自主地根据组织自身的条件和能力,对社会问题做出回应。

在这种情况下,草根公益组织主动靠近体制,争取政府支持,获得行政合法性,借用体制优势和资源,包括:第一,借用合法性,尤其是行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的获得使草根公益组织调用其他体制资源成为可能;社会合法性经过体制因素是“验明正身”,其范围得到扩展,质量和效力得到提升,动员社会资源效力增强。第二,借用体制的权威资源,如以政府部门、官办组织等作为公益活动的主办单位;借助官方媒体进行宣传造势;请政府部门和官员出席活动的重要仪式等增加公益活动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第三,借助政治资本和符号资源进行动员。在转型社会,政治符号资源具有重要的交换价值,是体制内外资源进行交换的媒介。第四,借用行政网络、组织性资源。公益组织利用政府遍布全国的行政系统、组织系统降低公益活动的成本,扩大草根公益组织的活动范围,并发挥草根公益组织自身的优势,在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提升。这对于处于初期阶段的,处于边缘地位的草根公益组织,是一种比较现实而理性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