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5 委托加工中两种方式的比较
基本情况
A服装厂委托B线厂加工生产棉线4吨,双方商定,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每吨棉线1.2万元,供应棉纱5吨,每吨作价8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支付加工费1800元,供应的棉纱不作价。B线厂电费等可抵扣的税额为500元。
问:B线厂应该选择哪种加工生产方式?
筹划分析
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方式,则:
销售额减去原料成本的差额为:
4×12000-8000×5=8000(元)
如果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则:
加工费收入为:
4×1800=7200(元)
筹划结果
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方式比纯粹加工生产方式多纳增值税6936元(7660-724)。
两者相比,B线厂显然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