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射击馆的避税选择
2026年01月15日
案例8 射击馆的避税选择
基本情况
北京的一个射击馆附设餐饮部,12月份射击项目营业收入为50万,餐饮业务收入为20万,该市营业税税率射击为20%,饮食业为5%。
试计算该月该射击馆应纳营业税。(https://www.daowen.com)
政策解读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使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筹划分析
在计算该月应纳营业税时,是否将两种收入分开核算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方案一】不分别核算兼营项目。该企业若不分别核算射击和餐饮的营业收,则将射击收入和餐饮收入一并计税,并且按两个营业项目中税率最高的射击计税。
【方案二】分别核算兼营项目。该企业若进行了射击和餐饮业务的分别核算,则分别按各自项目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算缴纳。
筹划结果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不同的核算方式,会取得不同的结果。将营业项目分开核算,则可以分别按各自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算缴纳可使该企业节税3万元(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