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金融机构贷款比股权融资能节税的案例
2026年01月15日
案例8 金融机构贷款比股权融资能节税的案例
基本情况
某公司实收资本200万元,经营所需资本共3200万元,不足资金3000万元;每年有毛收入6000万元,不含利息的费用(成本)占80%。不足资金部分,该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借款或吸收资金入股两种方式解决。
问:对企业来说,向银行借款与吸收资金入股哪种方式更合适?
筹划分析
【方案一】向银行借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按年利率6%计算,每年需支付利息180万元。
也就是说,用200万元资本,取得了765万元的税后净收益。
【方案二】吸收资金入股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吸收3000万股本(每股1元),不需要支付利息,但要参与分配。
这就是说,用200万元资本,取得60万元的税后净收益。
筹划结果
同是原始股本200万元,方案一比方案二取得的税后净收益多705万元;同时方案一还产生了45万元的节税效应。因此,该企业可以采取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特别提示
在企业初创筹资时期,如果将注册资本限定得较小,而经营所需的资本较大,则可以采取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既能保证税后净收益的最大化,又能通过增加企业负债和支付利息的办法,增加企业所得的扣除额,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