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有关近代中国社会领导阶层(leading strata)的研究在西方汉学界一直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课题,对此课题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这个课题受到重视的主因是许多西方学者认为研究领导阶层是了解中国社会结构的第一步,也是最核心的部分,因此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西方学者对中国的兴趣就环绕着中国社会中那些“发挥影响力的人物”。然而从方法论与基本概念的角度来说,在20世纪时,西方学者对此一问题的兴趣却经历了阶段性的变迁,这个变迁反映在三个词汇与概念的使用之上:士大夫(literati)、士绅(gentry)与地方精英(local elite);笔者认为这三者的背后实际上是代表了三个不同的研究典范。本文的主旨即是以这三个研究典范之演变为轴心,分析与评估20世纪西方学者对清末民初中国社会领导阶层的研究。

首先笔者以归纳的方法列出有关社会领导阶层的重要课题,再以此标准来评估二手史料的得失。“领导阶层”(leading strata)是一个含义十分模糊的词,在本文中它用来指:在一个权力结构中,无论是在中央或地方层次,能够发挥影响力的领袖人物(leaders and other“influentials”)。对于领导阶层的全面研究至少应包括下列这些彼此相关的问题:

1.领导阶层是哪些人?他们又可分为几种类型或次类型,例如可否分为全国精英与地方精英,或城市精英与乡村精英?

2.领导阶层的人数有多少?

3.如何解释领导阶层的地域差异?

4.如何进入领导阶层?有多少的社会流动率?

5.领导阶层所赖以发挥影响力的社会资源与策略为何?

6.新的科技发明与领导阶层的变动有何关系?

7.文化因素(如思想传统、宗教信仰或政治文化)对领导模式有何影响?

8.领导阶层与次级领导阶层之间有何种的冲突与合作的关系?

9.领导阶层对一般人民施行其统治权力时,其权限为何?

10.领导阶层与当时社会上的职业和经济结构有何关系?

11.上述各现象在时间上有何变化?而导致变化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例如随着时间的变动,社会上有哪些新领导阶层的出现?

12.最后是研究者的评估问题,例如史家可依赖何种标准,对历史上领导阶层的表现作一评价?

西方学术界对此一课题的研究十分丰富,在此无法做全面的探讨,本文仅能就三个在20世纪影响深远的研究典范,配合这十二个问题来检讨一部分作者认为较为重要的二手研究之贡献与限制。

第一个典范是东方专制论,此一典范可见于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韦伯(Max Weber,1864—1920)与魏复古(Karl August Wittfogel,1896—1988)三人的著作之中。他们的理论中“国家”与“社会”为对立体,而作为领导阶层的“士大夫”是以国家权力的代理人之身份来统治社会。在此模式之中“国家”与“社会”的分野,以及“国家”对“社会”的统治力量受到高度的强调,而这种力量的基础源于国家对水利的管制。第二个典范是“士绅社会”理论,参与者包括艾伯华(Wolfram Eberhard)、张仲礼、何炳棣、瞿同祖、费孝通等人。此典范认为拥有科举功名的士绅阶层居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地位,他们一方面是国家的官员,另一方面也是社会中有势力者,因此在此典范中“士绅”成了中国社会的领导阶层,这些学者并借用英国史上gentry(绅士)的概念来翻译士绅。此一典范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士绅是谁?人数有多少?社会流动率又为多少?第三个典范是“地方精英”理论,此一理论深受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作品之影响,重要的学者包括孔飞力(Philip Kuhn,1933—2016),曼素恩(Susan Mann),周锡瑞(Joseph Esherick)与Mary Rankin等人,目前仍有不少人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此一典范所问的问题从“士绅的定义”或“整体地讨论领导阶层”转移到“精英分子如何在不同的地域环境中发挥其影响力”,因此“地方精英”成为他们研究的主题,他们并运用“elite activism”(精英的实践主义)一词来说明精英分子所具有的自主角色。但此一典范的支持者并没有对地方精英一词作清楚的界定,他们认为这些人不仅是拥有功名的士绅,还包括商人、军人、宗派领袖或秘密社会的头目等。下文将依序讨论这三个典范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