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架构
柯文的《历史中的三个基调:作为事件、经验与神话的义和团》一书在出版之后得到许多讨论与回响,几乎在所有重要的史学刊物中均有书评。[12]本书以1898到1900年之间“规模最大、影响最巨的反教排外运动”义和团事件为研究对象。他对这个在中国近代史上争议不休的课题,采用一种具有强烈企图心的理论架构——将“过去”或“历史”分为三种层次的“基调”(keys,亦有进入历史之钥的双关意涵):事件(event)、经验(experience)与神话(myth)——使得此书不仅是单纯的有关中国近代历史的专题研究,而更尝试去讨论甚至解决许多历史写作与认识论上的基本议题。
作者从上述“事件”“经验”“神话”三个层次,分别检讨拳乱的历史,以及研究拳乱历史之历史。这三个层次构成全书三大部分,而每一个部分之前都有一篇导言,以简练的文字阐述作者的基本立场,并说明与其他两部分的关系。
作者提出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历史家重建的过去是历史重演,还是另行制作一部新戏?为解答此一问题,作者从理论上将“过去”分为上述三个层次。在此区分之下,史家建构的历史(historians/history),与经验者之主观经验(experiencer/experience)和神话制造者之神话(mythmaker/myth)有所不同。在界定三者之差异时,作者特别提及三者之间各有其范围与适用性,没有高下之别,它们“在其自身的领域内都拥有其基础稳固的合法性”(a solid kind of legitimacy within its sphere,页294)。但他也强调史家,好的史家及其所建构的历史,有独特的价值,从而确认历史书写的意义与史家在了解过去所占有的优势地位。
作者在前言便点出,“历史”一词在本书中具有双重意义,其一泛指所有一般性的、过去实际发生的事;其二是专业史家所撰写的历史。这种区分显现出作者不再坚持“历史是如实地重现过去”,而承认历史是史家对于过去事实的重建。然而历史学者所重建的过去,与事件参与者所实际“经验的过去”有何不同?根据一部分哲学家与文学理论家的说法(本书特别指出的是Hayden White与Paul Ricoeur,亦即上述后现代主义者的观点),历史在形式上必然采取叙述(narrative)的方式,而这种形式与无秩序可言的过去事实(reality)是相悖的,必然会将之套入不相干的设计与结构之中。因而历史家所重建的过去与实际发生的过去之间存在着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
另一些学者如David Carr则有不同的看法。Carr认为叙述的形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随时存在,人们必须透过叙述的形式方能经验世界,因此叙述结构本身便是过去事实的一个必然成分。历史学家对于过去事实的叙述并不会在史家重建的过去(即“历史”)与经验者经验的过去(the experienced past)之中造成断裂,反而是标示出其中的连续性。作者的立场在上述两者之间,而较为接近David Carr。他同意重建的历史与经验之间有连续性,但是由于史家对过去的简化与压缩,也造成两者之间的断裂;换一个角度来观察的话,史家的局外性一方面是一个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一个资产,因而得以成为沟通过去与现在的桥梁。此一观点与上述《在中国发现历史》一书的折中看法其实是一致的。
然而历史与经验究竟有何不同?许多人都同意历史学者尝试以系统化、叙述化的方式来了解原为混沌、模糊、混乱的实际经验。但是柯文认为“经验”对于经验者而言,从来不会是混乱的。无论是个人或集体,都会将其经验叙述化,并寻求解释。值得注意的是经验者对于过去事实的叙述、解释主要是出自心理方面的动机,他们会对自己不断地“重述”,以响应不同的情况,其目的在保持个人(或群体)内在的统合。换言之,经验者具有“自传意识”(biographical consciousness),他们对于过去事实的认知不仅依据历史时间的发展,而更是将之置于个人生命的轨迹之上。经验者与所谓历史“事件”之间有一“聚合—消散”(coalescencedispersion)的过程,亦即个人随着生命轨迹,自然地与经验相聚合,也自然地与之分离。简言之,当事者在聚散之间,反复地记忆、遗忘与诠释其自身的经验。
具有历史意识的史家与上述具有“自传意识”的经验者有所不同。相较于经验者从心理上的动机解释过去经验的意义,史家重建过去的动机基本上是智识的。他们努力追求过去事实之真相,并意图进一步地遵行社会所认定的标准,来寻求对历史事件的了解与诠释。然而此一工作并不是一蹴可就,而是需要不断地以诚实的态度挖掘、探索和往复辩难。
再者,经验者对于整个历史事件而言,因为身处其中,在时间上不知道事件日后的走向,在空间上无法了解事件在其他地方所呈现的大势。因此根据个人情感、视野对经验所寻求的心理解释,常常是被扭曲的。相对来说,史家则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一种广角视界,超越了时空的局限,他们知道事件发展的结果,具后见之明,史家因而可以为特定的过去创造其“边界”,标志出事情的开始与结束。作者因而宣称史家在了解事件真相上,较经验者更具优势。
然而这种优势有时也是一种限制。就时间因素而言,事先知道结果而回溯其因果关系是历史家一般的操作模式,在此视野之下,微小的事件可能因为这样的回溯而被赋予过于重大的意义,成为某个事件的开端。与此类似的是史家要面对事件的“部分—整体”之关系,亦即如何将事件加以定位,而放进一个更大的解释框架之内。无论是回溯或定位,可能遭遇到的困难是独断地认为某件事是其后另一个重大事件的成因,或者某件事情是发展过程之中的转折点等,这两种失误都会造成扭曲,而让历史变成神话。
神话的产生与史料的留存亦有关联。史家比起经验者来说,可以接触到较多的数据,然而由于与事件的距离,接触到的数据常常不足,而留存下来的数据又容易带有偏见,例如对于庶民心态与日常生活方面的数据往往不见于上层精英的文字中。依靠有限而又具偏见的史料来撰写历史,也很容易让历史变成神话。
史家必须承认历史与神话的创造,在操作方式上常常差异不大,因而双方的界线是非常模糊的,然而两者仍不可混为一谈。史家对过去事实的重建重视其复杂性、暧昧之处与细微差异;神话制造者则倾向以单一面向对待过去,神话当中有一部分是符合过去事实的,但是所有不符合当代关怀的部分则被忽略或扭曲,再强加以主观的诠释。上述不同的视角源于两者在动机上的区别。相较于史家所具有智识上的动机,神话制造者的出发点偏向当下的、情感的、认同的、政治的关怀,他们尝试在过去事实当中找寻现实的意义,至于事实正确与否,往往并不十分措意。这种根源自当下关怀对过去的解释时常随着时代变迁便不再适用。最后作者说明:并不是对事情知道得越多,便越能避免将历史变为神话。神话往往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包括文学作品、周年纪念,甚至地方改良意识等充斥在人们日常生活之中。
作者一方面厘清历史、经验与神话的分别,另一方面也认识到三者之间的关系有时非常模糊,同时史家在重建过去时有不少的限制。对于视历史写作不过是一种“较精致的欺骗”者,作者认为“因为我们不可能达到他们所认为的标准,我们努力的价值因而被视为可疑,而遭到全盘摒弃”,[13]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作者申言:我们不应该要求史家去做他们无法做到的事情——亦即如实呈现过去;而是应该体认到史家在了解与解释过去上,传达出不同于经验者/神话制造者的诠释,这才是历史工作的价值之所在。
作者最终仍肯定史家在了解过去上所展现的技艺与意义。在本书的结论部分,他提出史家的“局外性”。史家对于其所研究的对象常常扮演着局外人的角色:男性史家之于女性史、白人史家之于黑人史、美国史家之于中国史,甚至身处当代史家面对所有已过去的事件,无一不是局外人。这样的局外角色对史家而言,虽可能带来误解过去的危险,但另一方面此局外特质却是史家的资产,使得史家与经验者和神话制造者不同,不处于过去也不囿于当代,得以利用其广角视界与过去事实本身的距离,以较公允的位置追究两者的意识,沟通经验与神话、过去与现在。史家必须留意且利用其局外性,并且一如能够了解过去与现在两种语言的翻译者,诚实地、敏感地不断悠游于此两个非常不同的领域之间,以中介者的立场在过去与现在之间持续交涉。“这是历史工作中出现紧张状态的终极根源。”(页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