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0年的研究成果
从目前掌握的文献资料来看,我国商法学界、经济法学界和法史学界对近代中国破产法制变迁予以专门关注的研究成果较少。从商法、经济法部门法研究来看,无论是专著、期刊论文抑或学位论文,对破产法的研究多关注1949年后的法制变迁,以及围绕现行《企业破产法》实施效果、制度设计及其完善等的分析、论证和建议,对其历史过往往往仅在回溯历史沿革时有所提及。而从法史学界和相关部门法研究来看,对于近代清末至民国时期的法制变革和商事立法研究成果较多,其中既有对商事立法的分段式研究[22],也有从立法机构、司法机关的视角切入[23]论及相关问题者。破产法属于商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对于近代中国商事立法的发展演变之研究分析,必然会对该领域有所涉及,但因研究主题和主要内容非为关注破产法制,对其法制变迁多采用一般描述性的叙事方式,论述深度和广度自可得见。
综合既有的研究成果,对近代破产法制史做专题式的深入研究者,几近空白,尚无学术专著和相关主题的博士学位论文。目前所见相关硕士学位论文有五篇,其中章珩的论文专以大清《破产律》为研究对象,时间跨度短[24];陈夏红所作论文[25],囿于其经济法专业限制,其研究视角更多是从具体破产制度的发展和当代借鉴来展开论述;复旦大学杨福林一文[26],多为立法过程和立法内容的描述和阐发,偏重于文本研究,对破产法颁行后的影响以及实施效果的动态考察和分析较为欠缺,限于篇幅和视角,研究深度也不够;中国政法大学沈旭亮的论文[27],研究主题着眼于“破产习惯”,就其在近代破产立法中的运用、对破产立法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以及破产习惯与近代破产立法的冲突和矛盾,进行了阐述分析,全文体例较为简单,分为破产习惯概述、破产习惯与近代破产立法的融合、破产习惯与近代破产立法的冲突三部分。南京大学佘锋月的论文[28],聚焦于民国破产制度研究,全文包括破产制度的传入、民国破产法制建设和破产实践研究三章,体例结构同样较为简单,该文以制度史研究为中心,侧重对民国时期破产法制成果进行了梳理分析,比较难得的是以上海为中心,选取民国上海地方法院破产案卷材料,对破产领域的司法实践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了一定的实证考察和分析。以上五篇硕士学位论文集中完成于2009—2013年,而考察之前、之后学界的研究情况,则未再发现与近代破产法制主题相关的成果[29]。
国内学者对近代中国破产法制的研究,从发表的期刊论文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近代中国破产法制形成与发展方面的专题研究。比较早期的有曹思源《破产法在中国的发展》[30]一文,该文涉及近代中国破产法的基本脉络,但由于全文谋篇布局所限,对该主题并未做深入探讨。近10年来主要有姚秀兰的《近代中国破产立法探析》[31]、王小梅的《法律移植与本土文化的融合——19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破产法〉考察》[32]、陈夏红的《近代中国的破产法制及其命运》[33]、王雪梅的《从商人对〈破产律〉的批评看清末的社会法律环境》[34]、潘晓霞的《论近代中国传统金融破产清理机制之转型——以日升昌票号的复业清理为背景》[35]等。姚秀兰一文论及破产法三部法律的立法过程,题目范围广,文章篇幅小,论述自然难以深入。王小梅一文的特点是重点突出,全文紧紧围绕1935年《破产法》展开,且依据司法档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尽管个案解读较为简单,但其分析所依据的资料采用了民国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中的部分破产案卷,为本书写作基础资料的搜集,提供了重要线索和有益的指引。(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在有关破产法制创制发展的整体比较研究方面,比较早期的有徐明、郭溧鸣的《西方国家破产法主要内容之比较》[36],此外还有曹德仁的《中日破产法制创制历程的比较》[37],后者既关注近代中国破产法制,又关注1949年后的破产法制建设,对日本破产法制的发展亦有描述,但整体论述较为泛泛。
再次,关于破产法具体制度构建发展的考察(含历史回顾),以王为东的《破产免责制度的历史考察》[38]和《破产法适用范围在我国的百年历程》[39]为代表。这两篇文章的优点在于考察对象集中,缺点都在于篇幅过于短小,论述不够深入。
最后是关于法律移植以及中国商事法制近代化的考察(其中涉及破产法领域)。比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包括李贵连的《近代中国法律的变革与日本影响》(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1期)、严昌洪的《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商事习惯变迁》(载《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2期)、胡旭晟的《20世纪前期中国之民商事习惯调查及其意义》(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李秀清的《中国近代民商法的嚆矢——清末移植外国民商法述评》(载《法商研究》2001年第6期)、叶昌富的《清末商事立法百年回顾与反思》(载《江汉论坛》2002年第6期)、王志华的《中国商法百年(1904—2004)》(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2期)、眭鸿明的《民国初年遵从民商事习惯风格之考证》(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11期)、许世英的《论清末商法的实施及其效果》(载《政法论丛》2011年第2期),等等。
上述研究文献,基本上囊括了学界目前关于近代中国破产法的相关研究成果。对于本书主题而言,尽管这些已有成果还有种种局限性,并不十分完善,但对于本书写作和研究的展开,依然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价值。本书研究如果有所创新的话,正是奠基于前述研究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