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

破产程序以不能清偿债务为起点,以债权人公平清偿为主要目标,债权人的本位利益要求吸收债权人全体参加破产程序,适时协调彼此间的利益冲突,以推进破产程序进行。债权人会议作为对内形成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意思,对外参与和监督破产程序进行,实现全体债权人破产参与权的自治机构,是破产制度设计中的重点。清末至民国破产立法对债权人会议制度均有规定,从其制度形成、发展过程来看,有比较清晰的脉络和轨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