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文化交往的理念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文化交往的理念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做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并富有远见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邓小平曾指出,中国“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上一切国家建立、发展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关系”。发展文化关系就是通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吸收世界各国各民族一切对我国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有益的东西,为我国与各国人民的繁荣、幸福与进步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在冷战时期,我国主要开展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交往。从1980年到1990年,在中国与外国签订的79个文化合作协定中,与发展中国家签订了71个,占总数的89%。在签订的22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中,与发展中国家签订了159个,占总数的67%。邓小平也十分关注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文化往来。邓小平指出:“对于现代西方的资产阶级文化,我们究竟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于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固步自封是愚蠢的”。1979年8月28日,邓小平与美国副总统沃尔特·弗雷德里克·蒙代尔共同签署了中美1980年和1981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并指出两国在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合作交流,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

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虽然已经成为时代主题,但是国际社会仍不太平。

1989年后,西方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一方面对中国实行经济、外交上的封锁,同时在舆论上大肆污蔑中国形象,中国的对外开放受到了严重影响。特别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威胁论”在国际社会甚嚣尘上,西方某些国家出于某种目的妖魔化和污蔑中国的事件屡见不鲜。以文化为桥梁,让世界了解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树立改革开放之中国的良好形象,是实行文化交流的宗旨之一。

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在阐述中国文化建设时明确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博采各国文化之长,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1999年2月27日,江泽民在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我们应该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分析形势,审时度势,把外宣工作做得更好,我们要在国际上形成同我国的地位和声望相称的强大宣传舆论力量,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国家统一,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以文化交流的形式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在国际舞台上树立当代中国的伟大形象,从而为对外开放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形象是这一时期文化外交的主要任务。

截至1998年底,我国派出政府文化代表团和文化官员代表团230余起,接待来自世界各国的政府文化代表团和文化官员代表团400余起。与我国签订文化合作协定的国家达138个;在政府文化合作协定基础上,我国与外国签订的文化交流执行计划407个。

进入21世纪以后,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也日益紧密,文化因素在国家总体战略对外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世界各国纷纷把发展本国文化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上,扩大本国文化的对外传播,运用文化外交来影响世界。

在新的国际形式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文化外交在国家整体外交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

文化部前部长孙家正对“文化外交”做了进一步阐述:文化外交的实质是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心灵的沟通和情感的交流,在沟通、了解的基础上达到理解与尊重。我们通过文化外交的途径和方式,通过深入人心和争取人心,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取和平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发挥经济、政治外交所难以替代的作用。文化外交已经成为我国继经济、政治外交之后的第三大支柱。

2005年9月,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发表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提出构建“和谐世界”的新理念。这是中国第一次在代表世界最高权威的讲坛上,以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名义,向全世界推广从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内政中演绎出来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理念,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思想的精髓,显示出中国和平外交思想的历史文化内涵。2006年8月,胡锦涛主席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在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是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实现和平发展的重要条件……要致力于促进不同文明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倡导世界多样性,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