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容和整合中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
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并不意味着要绝对地排斥其他。如何通过一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均能接受的意识形态,把多元化的社会利益整合在一起,消解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是执政党面临的一大难题。[14]“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在解释外部条件的可观察到的变化时保持灵活的适应性和包容性,才能与时俱进地不断自我更新,从而赢得成员的持续认同与忠诚。”[15]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具有普适性、包容性和对其他意识形态的整合作用。
历史上看,主流意识形态对待其他意识形态常常采取排斥和斗争的方式,与其他意识形态长期处于剑拔弩张、你死我活的紧张关系。如冷战时期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处于对立之中,不仅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对话和交流,而且也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较量与竞争,这其实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是不利的,只有在交往中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目前在我国,多种意识形态成分的存在已是客观事实,它反映了社会进步和开放的程度。多种意识形态成分的出现,并非完全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威胁,除了那些敌对的意识形态之外,有些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是一种补充。主流意识形态应该具有普适性,应该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广泛的精神需求,为人们提供核心价值观念,成为人的精神家园。主流意识形态在确保自己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应该能够最大限度地包容、整合其他有益的或无害的意识形态的内容。历史证明,简单地强调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曾使我国社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处于紧张和动荡之中。而与有益的或无害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协调与共存,对于我国今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将是十分重要的。主流意识形态还应具有兼容并蓄其他意识形态合理、科学成分的气度和能力。应该在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并存和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只有这样,它才能把自己所倡导和支持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推广于广大的社会成员并为其所接受。与此相反,当主流意识形态失去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包容整合其他意识形态的能力,并人为地阻隔同其他意识形态和文化资源的联系时,将会导致自身越来越贫瘠,越来越枯竭,从而无法生长出丰茂的植被。
在中国,强调马克思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和整合性,首先意味着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由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并不是从中华文化中原生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外来”文化,怎样融入中华文化之中,这始终是一个重大且重要的历史课题,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应有之意。意识形态与民族文化的融合程度越高,其文化自觉程度也越高,而其政权依赖性就相对较低。[16]意识形态与民族文化并不具有必然的同一性,不同意识形态可与同样的民族文化结合;而相同的意识形态可与不同的民族文化结合,例如马克思主义在不同民族国家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原生的意识形态自然汇集了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往往能形成较高的国家文化势能,意识形态的创新与传播和民族文化的创新与传播取得内在一致,两者交相呼应,共同发展。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传播更多地融入到民族文化的自觉中,意识形态取得了最有力、最稳定的传播形式。没有在民族文化中扎根的意识形态,其创新与传播都主要依靠政权来推动,其影响力和说服力也必然有限,与中华民族文化的融合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创新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