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李植

二、李植

(一)生平

李植(1584—1647),李朝文臣、学者。字汝固,号泽堂。擅汉文汉诗,著述颇丰。著有《泽堂集》《初学者训增辑》《杜诗批解》《水城志》《野史初本》《学诗准的》。

1610年,文科及第。历任说书、北评事、宣传官。

1618年,辞官隐退。

1623年,复出,任职。

1646年,辞官隐退。

1647年,逝世,时年63岁。

(二)代表作《学诗准的》

《学诗准的》中主张学诗要以中国《诗经》为宗,强调学习唐诗,特别推崇杜甫之诗。

《书》曰:“诗言志,歌永言。”《记》曰:“温柔敦厚,诗之教也。”此周诗《三百篇》宗旨也。韩子曰:“诗正而葩。”朱子取之,此诗之体格也。反是而志尚颇僻,流荡词意,粗浊险怪,皆诗之外道也。今当以《三百篇》为宗主,熟读而讽咏之□,此诗学之本也。

李白古诗飘逸难学,杜诗变体,性情词意,古今为最。记行及《吏》《别》等作,分明可爱者,不可不熟读摹袭,以为准的。其大篇如《八哀》等作,非学富才博不可学,亦非诗之正宗,姑舍之。

然唐以下律诗,百家浩瀚,必须精选熟读,又必多有习作,可以谐适音韵,名世擅场可期也。初唐则沈、宋之流若干篇,可以抄览。盛唐则王、孟、青莲近于古诗,不可学也。高(适)、岑(参)、李(颀)、崔(颢)若干篇可观。所当专精师法者,无过于杜,为先熟读吟讽。然其横逸艰晦之作,不可学,专取其精细高迈者以为准的。然不参以唐律,则自不免堕于宋格。须以韩、柳、韦、钱(起)、皇甫(非一人)、窦(五窦之类)、两刘数百首参之(长卿诗多抄)、摹袭其声色,方为专美。

绝句则律诗类也。五言绝则无出右丞(王维)。同时名作近于右丞者,略取之。

七言绝则初唐不可学,太白以下皆可取,晚唐绝句亦佳,并抄诵数百首以为准的。

七言歌行最难学,才高学浅者,韦、柳、张(籍)、王(建),如权石洲所学,庶可企及,然未易学也。

李、杜歌行,雄放驰骋,必须健笔博才,可以追蹑。然初学之士学之,易于韦、柳诸作,以其词语平近故也。逼不得已,姑学李、杜,参以苏、黄诸作,以为准的。

排律虽当以杜诗为主,然甚无次第,不可学。学短篇绝妙者,且不易学,须参以韩、柳律,以为准的。七言排律古无可法,须从俗酬酢,无过二十韵。

最后,指出朝鲜汉诗人学习中国诗人诗作之状况:

近代学诗者,或以韩诗为基,杜诗为范,此五山、东岳所教也。石洲虽终学唐律,初亦读韩。崔孤云末年才涸气萎,亦读韩诗。吾虽学浅,殊不欲读韩,既被诸公劝诱,熟观一遍,其律绝固唐格也,不妨与杜诗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