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剧艺术创作特性
为研究对象确定严谨清晰的理论概念是任何研究的基础和关键。电视剧在我国自诞生至今已有60年,有关电视剧的理论研究也有四十多年,我们可以在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中找到对电视剧概念的定义。比如:“电视剧是一种专为在电视机屏幕上播映的演剧形式,它兼容电影、戏剧、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造型艺术等诸因素,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形式”;电视剧“是用电视技术制作和播放,以镜头语言为主要表现手段,以演员动作、语言来表述一定故事情节的视听艺术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在电视镜头前表演,以电视屏幕播出,以个人的欣赏环境为特点的演剧艺术”[4]等,这些概念大多都是从本体特征的角度对电视剧下的定义。电视剧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同样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有必要从美学的艺术角度对电视剧的艺术特性进行阐释。
电视剧的产生和发展与其他电视艺术血脉相连。那么,在从艺术创作特性上来分析电视剧之前,我们先来简述电视的艺术特性。就整个电视事业而言,其发展历史并不长,但对于电视是否包含艺术、电视能否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以及何为电视艺术这些本质性问题,却进行过激烈的争论。事实上,通过电视传媒播出的、具有独立审美特质的艺术统称为电视艺术。受技术条件的限制,早期的电视机图像模糊不清,电视节目也单调,的确很难被看作是一种艺术载体。随着电视艺术的崛起和电视文化的产生,整个人类社会的文化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电视与大众的生活产生了紧密的联系。电视作为崭新的艺术类型,不但满足着人类自古以来的多重审美需求,而且也改变着人类的审美方式,同时也影响着现代艺术的各个方面。因此,电视艺术以其即时传真的本体特点形成了极具综合性、参与性和当代性的艺术特点。
电视艺术已经自成体系,形成了一个多彩的荧屏世界。而电视剧也以其独特的艺术表现力,不仅吸引着人们的视听感官,而且影响着大众的精神素质。北京电视台于1958年6月15日直播的电视剧《一口菜饼子》,由《新观察》杂志上刊登的饶阳县农民作家许可的同名短篇小说改编而来。该剧曾以广播剧、舞台戏剧的形式出现,这次是以直播剧的形式被搬上电视荧屏。然而,这样一次艺术传播载体的变化却意义深远。以此为标志,中国电视剧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