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是“按照美的原则”创造的艺术

三、电视剧是“按照美的原则”创造的艺术

美是需要发现的,电视剧就是发现美、创造美的艺术。

第一,从美学品格上考察,中国电视剧艺术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显现出鲜明的特征。艺术的社会意识形态属性总是通过一定的美学精神和美学品格而显现出来并发挥社会作用。对于中国电视剧,人们可以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属性中,从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从它的不懈的美学追求中,以及从它各具风格流派的代表性佳作所体现的美学精神中,去实事求是地把握其美学品格。首先,中国电视剧的美学追求通过对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现实的社会关系进行真实描写和艺术表现,为人类在中国荧屏上展示出一个崭新的、充满理想和希望的美学境界,这正是中国电视剧的艺术美所具有的历史新质。在当代,唯有社会主义社会才产生一种具有历史新质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孕育和发展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而它更富于理性和人情,更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且已经给艺术美的创造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中国电视剧因其与中国电视新闻媒介的血缘联系,因而天然地对以艺术展示社会主义社会的这种历史新质尤为敏感和自觉。中国电视剧一直把创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深刻的现实意义、富于民族特色的作品当成自己的神圣使命。中国电视剧创造的荧屏世界,热情地讴歌了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中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表现了他们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及其人情美、人性美,展示出一种美好的、崭新的美学境界和广而深邃的历史新质。这也是中国电视剧的主要美学品格。其次,中国电视剧以崇高、壮美即阳刚之美为其美学品格的基调。在履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使命时,中国电视剧因其覆盖面之广、渗透力之强、影响力之大而肩负着其他文艺门类所难以替代的社会职责。它要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就必须以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性精神为支柱,尊崇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力量,着力把镜头对准那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人,以革命的英雄主义、理想主义、乐观主义的崇高精神奏响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主旋律。再次,中国电视剧美学品格的又一特征,在于它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传播媒介特有的恢宏博大气度,全面发展题材、风格、流派、形式多样化的美学追求。中国观众的审美需求是多样化的、层次不同的,因此,中国电视剧在注重以崇高为其基本的美学形态的同时,还注重全面发展题材、风格、流派、形式的多样化,注重既继承发扬民族优秀审美传统,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审美理想;既立足中国传统文化,又充分吸收世界各国、各民族文化优秀成果。只要能够使观众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健康的娱乐和美的享受,无论是历史题材还是现当代题材,无论是崇高或悲壮、严肃或诙谐,还是激越或轻松的风格,也无论是纪实流派还是意象流派,都可以为中国电视剧的美学形态所涵盖。走进中国电视剧的艺术画廊,可以发现:这里既有根据中国优秀古典名著改编的弘扬民族文化的《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也有把现当代文学名著搬上荧屏的《围城》《平凡的世界》,还有讴歌社会主义时代精神、深刻反映现实生活的《辘轳·女人和井》《金婚》等;既有气势磅礴表现军旅题材的《长征》《亮剑》,也有娓娓道来述说历史的《末代皇帝》《大明宫词》等优秀的电视剧作品。这些电视剧作品,充分显示了中国电视剧美学品格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强化了这种美学品格的主旋律和基调,成为主旋律和主基调的有机扩展和补充。

第二,从哲学的层面讲,电视剧特有的审美创造规律,是其“呈现方式”“影像思维”“叙述功能”等诗意地把握世界的独特方式和法则,是其“呈现的意义”与其“意义的呈现”的原理。电视剧说到底是人类通过“心理投影”活动来自我反思、自我拯救,坚守精神家园、提升精神境界的一种文体,它通过人类的自我斗争来实现人类的自我拯救。如果没有这样的能力,电视剧不可能成为现代社会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可能实现“寓教于乐”。也不妨说,电视剧需要而且能够在娱乐观众的同时,让观众获得“拯救的意识”,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也是恩格斯所提出的“美学的历史的”批评相统一的艺术创造之道在电视剧中的体现。

第三,电视剧具有意境之美。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我国古典抒情理论高度发达的产物。意境说早在唐代已经诞生,而它的思想根源可以一直追溯到老子美学和庄子美学。早在《庄子·齐物论》中已有关于“自由之境”的谈论。唐代诗僧皎然在《诗式》中提出了“缘景不尽曰情”;中唐以后,刘禹锡又提出了“境生于象外”;晚唐的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进一步扩大了意境的含义,提出“象外之象,景外之景”“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此后,意境论逐渐成为我国诗论、画论、书论的中心范畴,历代文人学者都对意境理论有所补充,到了清末的王国维更是意境论的集大成者。“意境是抒情性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32]。因此,一部优秀的电视剧作品,也一定是具备情景交融的表现特征、虚实相生的结构特征、韵味无穷的审美特征的艺术品。电视剧通过视听手段具有使人产生快感的愉悦作用,要求人们按照人生的理想、美的原则去创造。电视剧的美不仅仅是在内容方面要有健康向上的启迪和理想性,在视觉上更要强调意境之美。意境之美除了要求在画面表现和语言中正面表现美之外,也要求整部电视剧具备高格调,能够给予观众美的启迪。只有作品中呈现出统一而又独特的意境,才能将观众带入特定的艺术意境中去感受生活、体味人生。

第四,电视剧艺术具有崇高美。“崇高”是西方美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美学范畴。古罗马哲学家朗吉弩斯认为,崇高是一切伟大作品所共有的一种风格,并将崇高看作是衡量伟大作品的重要标志。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将崇高看作是一种理想观念,认为真正的崇高是不能容纳在任何感性形式里。崇高是艺术创作中力求达到的灵魂升华。在我国古典美学中,把美分为壮美和优美。壮美便是具有高韵深情、刚健雄隽的崇高美。在人类社会中,崇高来自奉献、牺牲,是个人为民族、为国家牺牲自我的最高价值体现。中华民族的文化中不乏用各种艺术形式来表达对个人的牺牲和奉献精神的赞美。电视剧从诞生之日起,就关注时代的英雄,“表现那些为了国家、民族、集体利益而抛弃个人利益的奉献者,这是中国电视剧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所在”[33]。“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歌颂崇高是对民族精神的引领。高尔基说:“艺术描绘庸俗的东西和粗野的东西,为的是嘲笑这些东西,消灭这些东西,而且这样做的时候是把优美的东西和庸俗的东西并列在一起,把高深的东西和卑下的东西并列在一起,把柔和的东西和粗野的东西并列在一起。”[34]电视剧艺术创作以生动的故事展现中华民族奋进求实的时代风貌,反映中华民族“世界大同”的崇高理想,展现人民群众对真善美的追求与愿望。讲述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反映中国精神和中国道路是当代电视剧创作的崇高精神引领。

中华美学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讲求言简意赅、凝练节制,讲求形神兼备、意境深远,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正是这样的美学精髓造就了中华民族的艺术特色,让电视剧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传达感受和认识,创造愉悦的形式化主观世界的内在精神。人需要具有审美的感情和理智,才能感觉到外部的形式美。艺术的审美是由内心再生的美,内心的丰富才能有更高的审美。

科学技术的参与使电视剧更能真切地展现人类对于美和自由的追求,同时,电视剧也必须按照美的原则探索自身的创作规律。所谓电视剧特有的创作规律,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探究:一是直接意指,目的是建立叙事层面;二是含蓄意指,目的是建立意识形态层面;三是韵味意指,目的是建立审美层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近些年出现的改编自“红色经典”的电视剧或者是所谓的“抗战神剧”,基本上没有第三个层面,而又在第二个层面出了问题。这些剧只关注第一个层面,竭力追逐故事诱人,却失去了第二层面和第三层面,陷入了为利润而一味媚俗的深渊。应该说,按照美的原则去创作是一切艺术创作都应遵循的原则,电视剧是大众艺术的代表之一,具有大众艺术的审美属性和审美追求。依照美的原则,把生活美和艺术美的高度统一提供给观众,带给他们视觉和听觉的享受是电视剧创作最本质的要求。艺术的审美价值在于从它的形象之中能够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使人的精神最终得到美的启迪和升华。电视剧艺术由于具有贴近生活的再现力,具有其他静态艺术所不具备的精神感染力,因此,电视剧本身就存在着精神上的美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