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期(2000—2018)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近40年间,中国电视剧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获得了迅猛发展,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在经历20世纪80年代的复苏发展、90年代的转型成熟之后,我国电视剧在21世纪迎来了一个“繁荣期”。这一时期,我国电视剧题材更加广泛,类型更加多样,整体创作水平明显提升,特别是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国产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方式发生巨大改变,无论是剧目的数量与质量、传播的广度与深度、用户的数量与选择空间,以及在广告经营与相关产业开发等方面,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这一时期的电视剧观众数量呈几何式增长,产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文化地位也越发重要。2003年,中国电视剧实际制作完成并获得播出、发行许可证的总量超过一万集。2007年,中国成为电视剧生产数量、播出数量、观众数量最多的国家。据权威机构统计,2015年我国电视和网络视频市场共生产电视剧773部21546集(其中262部10013集通过网络视频媒体传播),电视剧占电视收视份额的30%,互联网视频用户为电视剧贡献了高达3771.82亿次的点击量,中国电视剧市场规模达到882亿元。[1]新的媒介生态进一步凸显了电视剧在电视文艺中的主导作用。
新世纪的国产电视剧同时面临诸多挑战。首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电视剧的数量与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人民审美需求的转变与新热点问题的出现,促使电视剧在题材与类型上进一步拓展,涌现了如谍战剧、宫斗剧、仙侠剧、网络剧等电视剧的新类型、子类型。其次,21世纪我国电视剧在艺术创作、艺术批评上也有了新的标准。特别是习近平十九大报告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取代了曾经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口号,电视剧创作更是迎来了新的时代。再者,由于加入WTO带来的种种挑战与网络电视剧的来势汹汹,我国在电视剧政策制定、艺术创作、生产播出方式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转型与调整。2000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引进、合拍和播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引进剧、合拍剧的制作与播出,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国产剧更大的发展空间;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题材电视剧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对待红色经典改编电视剧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涉案剧由此进入冬眠期,直至2014年《湄公河大案》的播出才宣告解冻;2014年,国家广电总局在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会议上,宣布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进行调整,电视剧开启“一剧两星”时代,目的是进一步丰富电视剧荧屏,促进电视剧产业进步。
21世纪的国产电视剧既是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肩负着传播真善美、提高人民群众审美文化的使命。如今,一部现象级的电视剧如《奋斗》《人民的名义》《我的前半生》都能产生轰动性的社会效应,激起数亿观众的积极探讨,形成全民性的文艺鉴赏热潮。电视剧在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别的文艺形式难以替代的作用,它作用于最广泛人民群众的鉴赏心理,如若作品内涵深刻、意蕴丰富、审美情趣积极向上,就产生正面效应;如若作品浅薄浮躁、油滑媚俗,则势必产生负面的消极效应,有悖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体战略目标。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指出:“与时俱进、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的鲜明禀赋,也是我国文艺不断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我国文艺不仅要有体量的增长,更要创造质量的标杆。”电视剧发展求“量”更要求“质”,科学地总结和研究21世纪以来中国电视剧发展的历史,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发挥中国电视文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正面效应,自觉缩小其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消极效应,对中国电视剧的未来发展以及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