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养次数和采血时间

二、血培养次数和采血时间

(一)总的采血原则

血培养应该尽量在使用抗菌药之前进行(心内膜炎除外),在24h内采集2~3份血标本培养(一次静脉采血注入多个培养瓶中应视为单份血培养)。如有条件,最好同时做厌氧菌培养。对间歇性寒战或发热的患者,应在寒战或体温高峰到来之前0.5~1h采集血液,或于寒战或发热后1h采集,因为发热时血液中可能没有细菌。在采集血培养后的2~5天内不需要再重复采血培养(心内膜炎和导管相关性败血症除外),因为进行治疗后的2~5天血液中的感染细菌不会马上消失。

(二)特殊的全身性和局部感染患者采血培养的建议

(1)可疑急性原发性菌血症、真菌菌血症、急性脑膜炎、骨髓炎、关节炎、细菌性肺炎、肾盂肾炎发热患者,应在不同部位(如两臂)采集2~3份血标本(应在抗生素治疗前完成)。

(2)不明原因发热,如隐性脓肿、伤寒热和波浪热,第1天内相隔1h在不同部位连续采集2~3份血标本,当培养24~48h后若为阴性,应再采集2~3份血标本培养。

(3)可疑菌血症或真菌菌血症,但血培养持续阴性,应改变血培养方法,以获得罕见的或苛养的微生物。

(4)对于可疑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病例,在抗生素治疗或改变前1~2h从不同部位采集3份血标本;亚急性病例,第1天24h内相隔1h连续采集3次血标本,若24~48h全部阴性,再采集2~3次血标本;若患者已经抗生素治疗,连续3天,每天取2次血标本,可选用能中和或吸附抗菌药物的培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