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布局与设施

二、布局与设施

(1)布局合理,诊疗室与清洗消毒室分开,标识明确。

(2)每个诊疗单位使用面积不少于20m2。内镜数量、活检钳数量与接诊患者数相适应。诊疗室有诊疗床、主机(含显示器)、吸引器、治疗车,其功能完好。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其清洗消毒工作应当分槽进行;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在达到普通手术室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其要求管理

(4)清洗消毒室有通风设施,保证通风良好;配有储镜柜、流动水清洗消毒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机、高压水枪、气枪(硬式镜必备)、干燥设备、计时器;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m L注射器、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5)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设备应当分开存放,标识明确。使用合格的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消毒剂浓度测试纸等。

(6)防护用品齐全,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眼罩等。

(7)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流动水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应配备手消毒剂,洗手处应张贴洗手流程图。干手方法必须达到没有二次污染、方便、可行的要求,宜选择干手纸巾。配有速干手消毒剂,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标准,含醇类手消毒剂开启后有效期参照产品说明书。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和/或纸巾应有一定的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