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三、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一)物理监测

(1)监测目的。判定物品在灭菌处理中,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达到灭菌标准规定的条件。

(2)监测频次与方法。每次灭菌循环时必须进行监测和记录。按照灭菌所确定的灭菌工艺和参数进行观察监测检查,主要包括灭菌温度、时间、压力、真空度等参数。

(3)结果判定。①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压力为102.9k Pa(1.05kg/cm2),温度为121℃,灭菌时间20~30min。②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灭菌压力为205.8kPa(2.1kg/cm2),温度为132℃,灭菌时间4min,真空度—8.0kPa。脉动预真空循环3次以上。

(4)注意事项。①监测结果、记录归档备查。②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的灭菌器,必须对各项灭菌参数进行物理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③物理监测不合格时,所有灭菌物品不能放行。

(二)化学监测

1.B-D测试

(1)测试目的。对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真空系统性能测试,以判定排除冷空气的有效性。

(2)测试频次。每日每台灭菌器在开始灭菌运行前,必须进行1次测试。监测时使用标准测试包,宜使用一次性B-D测试包。如使用自制标准测试包,每次使用后应清洗。

(3)测试方法。①B-D测试包的准备:由100%脱脂纯棉布折叠成长30cm±2cm、宽25cm±2cm、高25~28cm的布包裹。②操作方法:将专用的B-D测试纸放入自制的测试包或专用的一次性测试包的中间;将B-D测试包水平放于灭菌柜内灭菌车的前底层,靠近柜门与排气口前方;柜内除测试包外无任何物品;测试温度为134℃,时间3.5~4min。

(4)结果判定。测试结束,取出B-D测试纸观察颜色变化:变成均匀一致的黑色,说明冷空气排除效果好,灭菌器可以使用;反之,灭菌器内有冷空气残留,测试不合格,灭菌器不能使用。

(5)注意事项。灭菌舱内除测试包外不得放入任何物品。测试不合格时,必须检查不合格的原因,直至B-D测试通过后才能使用该灭菌器。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的灭菌器必须连续进行B-D测试3次,合格后方可使用。测试结果记录存档3年。监测指示物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产品说明书存放,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包外化学指示胶带监测

(1)监测目的。指示和说明物品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2)监测频次与方法。每个单包装物品,进行灭菌处理时包外均要有指示标记或粘贴指示胶带。每条化学指示胶带长度应为5~7cm,并有3条以上完整显影带。

(3)结果判定。经过一个灭菌周期,观察化学指示胶带颜色在灭菌前后的变化,变成颜色均匀一致的黑色,可以指示经过完整灭菌周期,灭菌合格;反之,灭菌不合格。

(4)注意事项。灭菌不合格的物品包不能放行和使用。如发现灭菌不合格的物品分布在装载架或篮筐的外层或表面,则该次灭菌的所有物品均视为灭菌不合格,查找原因并重新更换胶带,再次灭菌处理。监测指示物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产品说明书存放,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包内化学指示卡

(1)监测目的。指示和说明物品在灭菌处理中接触灭菌介质、温度、持续时间、压力等条件是否达到灭菌标准要求,是快速判定灭菌效果的方法。

(2)监测频次与方法。每个灭菌包均应使用化学指示卡。将化学指示卡放入物品包裹、容器的中央或对角处,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指示卡,根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3)结果判定。包内化学指示卡变色未达到均匀一致的黑色时,则该物品视为灭菌不合格,不能使用。应用第5类化学指示卡时,指示卡上的化学球溶解后变为黑色并沿纸芯移动进入卡上的“ACCEPT”(成功)窗口,灭菌合格。如果没有进入这一窗口,则为灭菌失败。

(4)注意事项。灭菌不合格的物品不能放行和使用。金属器械量大的包内宜选用第5类化学指示卡。监测指示物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产品说明书存放,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生物监测

1.监测目的

对灭菌器进行综合性能监测,最终判定物品灭菌质量和处理效果。

2.监测频次

每台灭菌器每周必须监测1次。有植入物时,每次灭菌循环必须进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的灭菌物品方可放行。

3.监测方法

1)标准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灭菌效果监测

(1)指示菌株。指示菌株为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 7953或SSIK 31株),菌片含菌量为5×(105~106)cfu/片。在121℃±0.5℃条件下,D值为1.3~1.9min,杀灭时间(KT值)不大于19min,存活时间(ST值)为不小于3.9min。

(2)培养基。试验用培养基为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

(3)标准测试包的准备。3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块小手术巾,2块中手术巾,1块大毛巾,30块10cm×10cm 8层纱布敷料包裹成25cm×30cm×30cm大小。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22cm×13cm×6cm)代替标准试验包,盒内盛满中试管。

(4)测试包及菌片放置。将2个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在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柜内的排气口上方放置1个标准测试包;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的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的2只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贮物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5)菌片培养。经1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56℃±1℃培养7天,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检测时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6)结果判定。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灭菌过程不合格。

2)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测试方法

标准测试包的准备同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测试包一样。

将2个自含式生物指示物分别装入灭菌小纸袋内,放于一标准测试包中心部位。

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及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标准测试包均置于灭菌柜内排气口上方。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将储物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将灭菌后的菌管和1支同一批次的阳性对照管挤破,置于培养器内,经56℃培养48h,观察培养结果。

结果判定:灭菌菌管不变色,阳性对照管变为黄色时灭菌合格;灭菌菌管变为黄色时,灭菌不合格。

4.注意事项

(1)如使用自制生物监测包,每次使用后应清洗。

(2)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先重复一次生物监测程序,如合格,灭菌器可继续使用;仍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使用灭菌器并查找原因,同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灭菌器经改进后连续生物监测3次合格,方可使用。

(3)对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的灭菌器应在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空载连续进行生物监测3次,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台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3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时必须进行生物监测,以确定其方法的安全性。

(5)生物监测结果应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归档留存3年。

(6)监测所用菌片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按要求存放,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监测

1.物理监测

(1)每次灭菌均应进行程序监测,根据操作规程和灭菌的各种必要条件,逐项检查所用环氧乙烷的浓度、剂量、温度、相对湿度、持续时间、灭菌物品的性质,记录锅号、灭菌日期、有效期、操作者姓名或代号。

(2)灭菌参数应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3)监测达到真空的程度和速度、加入环氧乙烷气体时压力升高的数值与速度、排出环氧乙烷时达到的真空度、通入空气时压力升高的程度与速度。

2.化学监测

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胶带,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卡。当包外化学指示物变色不符合要求时,灭菌物品不应发放;当包内化学指示物变色不符合要求时,灭菌物品不应使用。

3.生物监测

1)生物指示物

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 9372)。抗力要求为:菌量为5×(105~106)cfu/片,在环氧乙烷剂量为600mg/L±30mg/L,作用温度为54℃±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其杀灭90%该微生物的D值为2.6~5.8min,存活时间应不小于7.8min,杀灭时间应不大于58min。

2)监测方法

环氧乙烷测试包分挑战性生物测试包和常规生物测试包,前者主要用于对灭菌器的测试,后者作为平时的常规生物监测之用。

(1)挑战性生物测试包的制备。将1件生物指示剂放于1个20m L无菌注射器内,去掉针头和针头套,生物指示剂带孔的塑料帽应朝向针头处,再将注射器芯放在原位(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另选1个成人型气管插管或1个塑料注射器(内含化学指示卡)、1个琥珀色乳胶管(长25.4cm,内径0.76cm,管壁厚1.6mm)和4条全棉清洁手术巾(46cm×76cm),每条巾单先折叠成3层,再对折,即每条巾单形成6层,然后将折叠好的巾单从下至上叠放在一起,再将上述物品放于巾单中间层,最后选2条清洁布或无纺布包裹,用化学指示胶带封扎成1个测试包。

(2)常规生物测试包的制备。取1个20m L无菌注射器,去掉针头,拔出针栓,将生物指示剂放入针筒内,带孔的塑料帽应朝向针头处,再将注射器的针栓插回针筒(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之后用一条全棉小毛巾包裹2层,置于纸塑包装袋中封装。

(3)常规生物测试包放在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并均匀分布于整个灭菌物品中。灭菌周期完成后应立即将生物指示物从被灭菌物品中取出,接种于含有复方中和剂的0.5%的葡萄糖肉汤培养基管中,以未经处理的阳性菌片做相同接种,二者均置于36℃±1℃培养。24h观察初步结果,阳性对照管在24h内有菌生长,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7天(自含式生物指示物应遵循产品说明),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4)结果判定。对照组培养阳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对照组培养阳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的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污染所致。

3)布点数量

应按灭菌器容积而定。在灭菌负载中,生物指示剂的数量应能验证整个灭菌负载的生物活性。

(1)对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的环氧乙烷灭菌器,在启动初期,监测用的生物指示剂分布于灭菌负载的数量应足够多。

(2)灭菌器柜室可用体积小于5m3时,至少放置10个菌片;灭菌器柜室可用体积为5~10m3时,每增加1m3应增加1个菌片;灭菌器柜室可用体积大于10m3时,每增加2m3应增加1个菌片。

4)监测频率

每灭菌批次应进行常规生物监测1次。设备性能每月进行挑战性生物测试1次。

4.注意事项

(1)检测所用化学和微生物指示物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生物指示物应在预处理之前放入被灭菌物品内或被灭菌物品的试件中。

(3)应尽量在灭菌周期完成后立即将生物指示物从被灭菌物品中取出并进行培养。

(4)凡遇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大修及灭菌失败、包装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3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5)监测记录准确、完整,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