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和诗

童年和诗

提起童年岁月,唯一使我难以忘怀的事物就是雨水。从合恩角到边境地区的天空,南方的大雨像瀑布那样泼洒下来。我就在这个边境地区——我的祖国的蛮荒的西部——降生到世上,开始面对人生,面对大地,面对诗歌和雨水。

我有了丰富的阅历之后,觉得在我的故乡阿劳卡尼亚地区施加过可怖而又不可思议的威力的雨水,已经失去艺术感染力。雨水整月整年地下个不停。一根根雨丝像长长的玻璃针,在屋顶砸得粉碎;有的打在窗上,形成透明的波涛。雨中的每一幢房屋,都像一艘船,正在严冬的大海中吃力地驶向港口。

美洲南方的这种冷雨同热雨不一样,不会像鞭子那样劈头盖脸地猛浇下来,过后又是晴空万里。相反,这种雨很有耐性,会绵绵不断地从灰暗的天空中不停地落下来。

在我家前面,那条街变成了一片烂泥的汪洋。我从窗口透过雨帘,看见一辆大车在街心陷入泥淖。一位身披厚毛黑斗篷的农民正在抽打拉车的几头牛,它们在雨水和烂泥里再也拉不动了。

那时,我们常在人行道上踩着一块块石头,顶着严寒和雨水上学去。雨伞被风刮跑了。雨衣太贵,手套我不爱戴,鞋子湿透了。我永远都记得烤在火盆边上的湿袜子和许多冒着蒸汽,像一只只小火车头似的鞋子。接着发了洪水,把河边住着最穷人家的村落冲走了。颤抖的大地也在晃动。还有几次,山峦上出现由可怕的光所形成的顶饰——亚伊马火山苏醒了。

特木科是一座开拓者建立的城镇,这类城镇没有往事,却有不少五金铺。印第安人不识字,于是一把大手锯、一口巨型大锅、一把硕大的锁、一把南极区用的大勺,都成了五金铺挂在街上用作招徕的标志。再远一点,鞋铺挂的是一只巨型靴子。

若说特木科是智利南疆的智利生活方式的前哨基地,那就意味着它有一部漫长的血的历史

阿劳科人历经300年的战斗,在西班牙征服者的逼迫下,不得不移居到那片寒冷地区去。然而,智利人却继续进行所谓“平定阿劳卡尼亚”行动,就是说,继续打一场血与火的战争,以掠夺我们同胞的土地。他们对付印第安人无所不用其极:用卡宾枪射击,用火烧印第安人的茅屋;然后是更慈爱的方式,使用法律和酒精。律师在掠夺印第安人的田地方面,也成了专家;印第安人一表示抗议,法官便把他们送入狱中;神甫则用地狱中永恒的烈火吓唬他们。最后,烧酒也起了毁灭这个高傲种族的作用;而堂阿隆索·德·埃尔西利亚[2]在所创作的长诗《阿劳卡纳》中,把印第安人的英雄业绩、勇敢无畏以及美丽动人之处,融铸在他那掷地作金石声的诗句中。

我的双亲是从我的出生地帕拉尔来的。那里——智利中部——到处是葡萄园,盛产葡萄酒。还没等我记事,还没等我懂得用自己的眼睛看她,我母亲堂娜罗莎·巴索阿尔托就亡故了。我生于1904年7月12日,在一个月之后的8月,我母亲就被肺结核夺去了生命。

对我国中部的小农来说,生活是艰难的。我祖父堂何塞·安赫尔·雷耶斯的地很少,子女却很多。我的几位叔叔叫阿莫斯、奥塞亚斯、霍埃尔、阿瓦迪亚斯,我觉得这些都像是远方王国里王子们的名字。我父亲的名字很普通,叫何塞·德尔·卡门[3];他年纪轻轻就离开父辈的土地,到塔尔卡瓦诺港的船坞去当工人,最后在特木科当了铁路工人。

他是驾驶道碴车的司机。道碴车是什么,知道的人不多。在经常刮大风的南部地区,如果不在枕木之间填上石碴,铁轨就会被水冲走。必须把石碴装入柳条筐从采石场运出来,再倒到敞篷平车上去。40年前,开这种道碴车的人绝对不是少数;他们来自农村,来自城镇郊区,来自监狱。他们都是些身材魁伟、肌肉发达的壮工。铁路公司付给的工资十分微薄,对于肯去道碴车干活的人倒是不要求什么资历。我父亲就是这种车上的司机;他既习惯于发号施令,也习惯于服从命令。他有时把我带在身边。我们在博罗亚挖过石头,那地方是边境地区的蛮荒的心脏,是西班牙人和阿劳科人鏖战的战场。

那里的大自然令我陶醉。各种鸟儿、甲虫、石鸡蛋把我迷住了;这些东西有的湛蓝,有的乌黑,有的闪亮,犹如猎枪的枪筒一样五彩缤纷,能在山谷里找到它们实属罕见。这些甲虫完美得令我惊叹不已。我捉到了几只“蛇娘”,这是给一种最大的鞘翅科甲虫取的古怪名字,这种甲虫浑身黑亮,很结实,是智利昆虫中的大力巨人。在灌木、野苹果树、喇叭藤的树干上骤然见到它,会吓人一跳,但我知道它很结实,就是双脚踩上去,也踩不扁它。它既然有结实的躯壳,也就无须靠毒汁自卫了。

我的这些探险引起工人们的好奇;不久,他们开始对我的发现产生兴趣。我父亲一疏忽,他们就溜到原始森林里去;他们比我更熟练,更机灵,也更有力气,往往为我找到意想不到的宝贝。有个名叫蒙赫的工人,据我父亲说,是个爱斗殴的危险人物。他黝黑的脸上有两道很粗的线条:一道垂直的是刀疤;另一道横向的,是他微笑时露出一口白牙的嘴——他的微笑既可爱又狡黠。这个蒙赫,给我带来白喇叭藤花、毛烘烘的蜘蛛、羽毛未丰的白颈野鸽;有一次,他还为我找到喇叭藤和卢玛番樱桃树上长的亮闪闪的甲虫。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见过这种甲虫,反正我只在那次见过。那是一种身披彩虹的闪电似的昆虫,它外壳上的红色、紫色、绿色和黄色,弄得人眼花缭乱。它像一道闪光从我手上逃脱,飞回了大森林;蒙赫没能为我把它捉来,因为他已经不在了。我再也没有找到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幽灵;我也没有忘记我的那个朋友。父亲把他死于非命的情况告诉了我,他摔下火车,从悬崖上滚了下去。他们护送的火车停了,可我父亲告诉我,他已摔得粉身碎骨了。

我家的房子建造于60年前,是边境地区一种颇为独特的房子,要说清它的形状是很困难的。

首先,各家的房屋都是相通的。院子深处,雷耶斯家和奥尔特加斯家,坎迪亚家和马松家,互通有无地使用工具、书籍、生日糕点、按摩油膏、雨伞和桌椅。

一个村落的全部活动,都在开拓者建造的这些房子里进行。

堂查尔斯·马松是美国人,一头乱蓬蓬的银发,样子像美国诗人爱默生,是这一家的家长。马松家的儿女都是地道的土生白人。堂查尔斯·马松备有法典和《圣经》。他不是帝国主义分子,而是个筚路蓝缕的创业者。这一家子并非谁也没有钱,他们开设了印刷厂、旅馆、肉铺。他有几个儿子是报社领导人,另外几个儿子却是报社印刷厂的工人。一切都随着时光流逝了,而所有的人却依然像以前那么贫穷。只有德国人继续不屈不挠地维护着他们的财产,这在边境地区显得与众不同。

当时我们那些房子有点儿像营房,又有点儿像发明家开的店铺,一进门就见到好些木桶、农具、马具和无法描述的东西。

修建房间的工程始终不能结束,楼梯总也没有完工。人们一辈子谈的都是继续建设的事。做父母的早就开始想给子孙们建造大学了。

堂查尔斯·马松家里举行过盛大的庆祝会。

命名日宴会的全部食品有芹菜火鸡、烤羊肉串和餐后吃的奶油蛋白蛋糕。我有许多年没吃过这种蛋糕了。满头银发的家长同他的妻子堂娜米卡埃拉·坎迪亚一起,坐在那张长得没有尽头的桌子头上。他背后有一面很大的智利国旗,上边用别针别着一面小型的美国国旗,其大小正好是他们血统的比例。智利国旗上那颗孤独的星,显得很突出。

在马松家的这所房子里,也有一个大厅是不让小孩子进去的。我从来不知道那里的家具到底是什么颜色,因为在一场大火把它们焚毁之前都罩着白套子。大厅里有一本收藏着这一家相片的相册,他们的这些相片比后来蜂拥传到边区来的那种叫人受不了的着色放大相片,更为细致精美。

那本相册里有一张我母亲的相片。她是一位身穿黑衣服的夫人,身材苗条,神情专注。有人告诉我,她写过诗,但我只见过那张美丽的相片,她写的诗我从未见过。

我父亲早已娶堂娜特立尼达·坎迪亚·马贝尔德为继室,她就是我的继母。我觉得,给我童年的守护天使起这样的名字,实在不可思议。她动作麻利,为人和蔼,具有农民的幽默感和积极的永不疲倦的善意。

我父亲一来到,她就跟当时当地所有的妇女一样,简直变成了一个柔和的影子。

我见过有人在那个大厅里跳玛祖卡舞和四对舞。

我家里还有一个衣箱,箱里装着各种令人着迷的东西。箱底有一本印着美丽的鹦鹉的历书特别显眼。一天,母亲在翻那个令人肃然起敬的箱子,我为了够到那本印有鹦鹉的历书,竟头朝下地掉了进去。不过等到我长大时,我悄悄打开过这个箱子,里边有几把薄如蝉翼的珍贵扇子。

那个箱子里还有一件东西,我至今还记得。那是第一部使我入迷的爱情小说,是几百张由一位我不知道是恩里克还是阿尔韦托的人签名发出的明信片,全是寄给玛丽亚·铁尔曼的。这些明信片美极了,都是镶着小玻璃片的印有当年的大演员的相片,有的还贴着头发;还有一些明信片印着远方的城堡、都市和风景。在好几年时间里,我只能从这些相片上找乐趣。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一封一封地阅读了这些用工整的书法写就的情书。我总在想象,那位情人准是个头戴圆顶礼帽,手执手杖,领带上别着钻石饰针的男子,而他的情书字里行间却洋溢着迷人的恋情。这些情书是这位旅行者从地球上的各个地点寄来的,信中妙语如珠,尽是钟情的大胆表白。我也开始爱上玛丽亚·铁尔曼了。我想象她是个傲慢的女演员,头上戴着珠冠。但是,这些情书是怎么到我母亲衣箱里来的呢?我总也没法弄个水落石出。

1910年来到了特木科城。在这值得纪念的一年,我上学了。学校是一座很宽敞的破旧大房子,里边有几间乱七八糟的教室和阴暗的地下室。春天,从学校高处可以望见蜿蜒的、景色迷人的考廷河,两边的河岸上长满了野苹果树。我们时常逃课,以便把脚泡到从白石上流过的冰冷的河水里去。

但是,对于年方6岁的我来说,学校却是个前景广阔的场所。一切都具有神秘的可能性。不让我进去的那间物理实验室,摆满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仪器、曲颈甑和方盘。图书馆永远是大门紧闭。开拓者的孩子们不喜欢学知识。然而,最吸引人的地方却是地下室,那里静悄悄的,而且一片漆黑。我们点起几支蜡烛照着玩打仗的游戏。胜利者把俘虏绑在破旧的柱子上。我至今还记得特木科学校地下室里散发出来的那种潮湿气味——阴暗角落的、墓穴的气味。

我渐渐长大,开始对书籍产生兴趣。在布法洛·比尔[4]的伟业里,在萨尔加里[5]的游历中,我的精神境界在那些梦幻般的地区得以不断扩展。我的初恋极其纯洁,是在写给布兰卡·威尔逊的情书中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个姑娘是铁匠的女儿;一个小伙子爱她爱得神魂颠倒,求我替他写情书。这些情书写得如何,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也许就是我最早的文学作品;可是有一次,我与这个女同学不期而遇,她问我,她的情人递给她的那些信是否都出自我的手笔。我不敢否认自己的作品,便慌乱不堪地承认了。她当即送我一只榅桲,我当然舍不得吃,把它宝贝似的保存起来。这么一来,我的伙伴在这个姑娘心中的位置就被顶掉了,我继续替他写没完没了的情书,也一再得到榅桲。

学校里的男生不承认也不尊重我的诗人地位。可以毫无偏见地说,边境地区就有这种蛮荒西部的奇异印记。我的同伴们名叫什奈克、席勒、奥塞尔、史密斯、塔伊托、塞拉尼。我们同阿拉塞纳家的人、拉米雷斯家的人以及雷耶斯家的人是平等的。没有巴斯克人的姓氏,但有西班牙犹太人的姓氏:阿尔瓦拉、弗朗科;爱尔兰人的姓氏:姆克·金蒂斯;波兰人的姓氏:雅尼切夫基。梅利比卢、卡特利莱奥这些阿劳科人的姓氏却闪射着暗淡的光,散发出木头和水的香味。

有时,我们在关得紧紧的大棚子里用橡实打仗。凡挨过橡实的,都知道被它击中有多痛。到学校之前,我们口袋里往往装满这种“炮弹”。我本领不强,没有力气,又不机灵,总是处于劣势。每当我分心去细看那有灰色帽盖的、碧绿光滑的、奇妙的橡实时,每当我笨手笨脚地用橡实做一个后来被人夺走的烟斗时,橡实就会雨点般地打到我头上。第二年,我忽然想到戴上一顶鲜绿的雨帽。这顶雨帽是我父亲的,同他的粗呢披风、红绿信号灯一样,都是我喜欢得着了魔的物件,我一有机会就带到学校去炫耀……这次雨下如注,再没有比这顶像只鹦鹉似的绿油布雨帽更妙的帽子了。我刚刚来到有300名疯狂的亡命徒正在里边奔跑的那个大棚,我的雨帽就像鹦鹉那样飞了。我追上去,每次眼看就要抓到手了,它却在震耳的喊叫声中又飞走了,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这么大的喊叫声。我再也没有见到这顶雨帽。

在这些回忆中,我弄不清准确的时间顺序。一些对我来说很重要的琐事往往把我弄得糊里糊涂,而我现在觉得,和博物学[6]奇怪地混淆在一起的我的第一次艳遇,就应该是很重要的事。也许爱情和大自然老早就是我的诗歌的源泉了。

我家对面那时住着两个姑娘,她们一个劲儿地盯着我看,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很胆小,而且沉默寡言,她们却很早熟,又极调皮。那次我站在自己家门口,尽力不看她们。她们手里拿一件引我注意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她们给我看一个野鸟窝,是用苔藓和小羽毛建造的,窝里摆着几个非常好看的青绿色小鸟蛋。我正要伸手拿鸟窝时,她们中的一个对我说,她们先要检查我的衣服。我怕得发抖,急忙逃走,那两个年轻的仙女高举着那个招引人的宝贝追了上来。在她们追逐之下,我逃进一条通往我父亲的空面包店的小胡同。那两个女劫匪终于追上我,开始剥我的裤子,这时恰好走廊里传来了我父亲的脚步声。野鸟窝在空面包店里完蛋了,那几个非常好看的小鸟蛋就在那里摔碎了,与此同时,我们——劫匪和被劫的人——都屏息躲在柜台底下。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我家的天地里搜寻小物件和小生物,在围墙的木板上发现一个洞。从洞中看去,我看见和我家相同的一块地,但未经耕种,一片荒芜。我退后几步,隐约感到会出点什么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是一只和我同龄的男孩子的手。我一走上前去,手就不见了,换成一只很小的白羊。

这是一只用褪色的羊毛做的小绵羊。用来滑动的小滑轮已经脱落。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绵羊。我回家去,带了一件礼物——一个我所珍爱的、半张开的、有松脂香味的松塔——回来,把它放在同一个地方。

我再也没有看见那只男孩子的手。我再也没有见到那样的小绵羊。那只小绵羊在一场大火中不知去向。这些年来,甚至现在,我每次经过玩具店,都要偷眼看看玻璃橱窗。但是,看也枉然;像那样的一只小绵羊,是再也做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