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语言共存

与语言共存

我生于1904年。1921年,我的一首诗被收入一本小书。1923年,我的第一本诗集《晚霞》出版。现在这本回忆录,我写于1973年。一个诗人看到印制出来的书,犹如听到新生儿发出的引人注意的头几声叫喊,令人激动。从那样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算起已经过了50年。

同一种语言打一辈子交道,把它颠来倒去,探究其奥秘,翻弄其皮毛和肚子,这种亲密关系不可能不化作机体的一部分。我跟西班牙语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口语有其他尺度;书面语却有料想不到的伸缩性。语言的运用有如衣服,又如人体的皮肤,袖子、补丁、排汗、血迹和汗迹,能显示一个作家的气质。这就是风格。我发现法国文化的一次又一次革命,把我们的时代弄得颠三倒四。它们对我永远有吸引力,但是总像有些衣服那样,我穿了不合身。智利诗人维多夫罗醉心于法国的时新式样,他巧妙地把这种时新式样加以改造,使之适合他的生存和表达方式。有时我觉得,他已超越了自己的模本。鲁文·达里奥闯进西班牙语诗坛时,大致也是如此,只是他更加彻底。鲁文·达里奥是一头声音洪亮的大象,撞碎他那个时代西班牙语的全部玻璃窗,以便让世界的风吹进它的领域。世界的风果真吹进去了。

语言数次把我们美洲人和西班牙人分开。但是,首先是有关语言的观念分成了两个体系。贡戈拉冷漠的美并不适合我们的纬度,然而西班牙的诗,尤其是最新的西班牙的诗,无不具有贡戈拉式的怪味和繁丽词藻。我们美洲的地层是由盖满尘土的岩石、破碎的熔岩、混着鲜血的黏土构成的。我们不会雕琢水晶。我们大陆上刻意雕琢的诗人发出的声音是空洞的;只要一滴《马丁·菲耶罗》[8]的葡萄酒或一滴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浓得化不开的蜜,就足以使他们如同插着别处弄来的鲜花的花瓶,呆若木鸡地立在客厅里。

塞万提斯之后,西班牙语变得华而不实,它获得了宫廷的典雅,却失去了产生贡萨洛·德·贝尔塞奥[9]和那位伊塔大司祭[10]的粗犷力量,失去了仍然在克维多作品中燃烧的情欲。在英国、法国、意大利都发生过同样的变迁。乔叟及拉伯雷的恣肆,遭到了阉割;具有彼特拉克风格的刻意雕琢的诗人,使翡翠和钻石发出璀璨的光彩,但是宏伟的源泉却开始干涸。

那昔日的源泉与当时人的整体素质,与他们的博大襟怀、丰富感情和豪放性格密切相关。

至少这是我曾遇到的难题,虽然我未曾以这样的方式提到过。如果说我的诗有什么意义,那就是具有不肯局限在某个范围之内、向往更大空间的无拘无束的倾向。我的局限必须由我自己来超越;我绝不曾把自己限定在一种远方文化的框框里。我必须是我自己,要尽力像生我养我的土地那样伸展开来。本大陆的另一位诗人在这条路上给了我以帮助。我说的就是沃尔特·惠特曼这位我的曼哈顿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