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竞技体育产业商业价值提供过程及特点

6.2.1 竞技体育产业商业价值提供过程及特点

在竞技体育经济理论研究中,价值方面的研究相当缺乏,只有一些讨论竞技体育功能或者竞技体育产生的效应等方面的文献,即使是探讨价值方面的文章,也是从运动员的角度出发,讨论其对运动员或运动本身的价值,显露出对竞技体育产业研究意识的薄弱。

竞技体育产业商业价值是在竞技体育产业化基础上提出来的,其价值实现建立在竞技体育消费需求被满足的基础之上,实现的主要手段是在竞技体育市场中利用各种商业手段进行竞技体育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从而产生经济价值。我们把这种价值称之为竞技体育产业的商业价值。竞技体育商业价值的含意有狭义、中义和广义三种理解:狭义上的商业价值是从竞技体育产业中的单个企业出发,分析其投资和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收入和投入产出关系;中义上商业价值是从竞技体育产业即企业群出发,分析该产业的收入和投入产出关系;广义上的商业价值则是从社会或政府出发,分析该产出直接、间接两种经济价值。至于竞技体育产业发展中带来的社会效益,它不能视为商业价值的范畴,但可以作为政府扶植、支持该产业发展政策或规制的依据之一。

图6-1 价值示意图

以上概念和关系基本概括了竞技体育产生的各种经济效益及其商业价值与社会效益的联系,有助于我们理解竞技体育价值的主要特点。

商业价值是讨论体育产业时不容回避的概念。但对于竞技体育的商业价值,或开发某项体育比赛的商业价值,我们一直没有清晰的认识。这导致竞技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主体,对项目的投入产出缺乏正确的认识,要么高估竞技比赛创造的商业利益而导致市场开发失败,要么过低评价竞技体育的商业价值,导致资源利用不足,投资决策迟疑,相应也造成浪费。研究团队认为,某项投资、经营活动对企业或产业具有商业价值,应予以正确客观的理解。

首先,商业价值起源于市场需求,所有的投资机会和市场开发都以有效需求为基础,体育产品/服务没有市场有效需求,就没有商业价值。其次,基于一定规模的市场有效需求及潜在需求,企业进行专业化生产和销售是有利可图的。而实现商业价值的最高层次,就是企业可以进行规模化生产和多样化销售。当达到规模化生产时,企业在行业中就具有了一定的垄断力,有固定的顾客群、稳定的销售渠道、可供选择的生产资源,尤其是可源源不断地供给具备一定技能和实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而多样化销售是指观众外还有厂商等购买或开展商务合作的组织,使得竞技体育供给主体获得的收入满足其资源投入的需要。对于中国的竞技体育产业,实现其商业价值的最高层次恐怕近期是相当困难的。对于美国的职业篮球协会NBA来说,已经达到了这一层次,美国职业篮球比赛这项竞技运动的开发和经营(类似于生产和销售)达到的规模在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简单地说,产品的商业价值就是指专业化、规模化投资于这种产品获得回报的机会总称。因此,谈论姚明的商业价值,实际上就是说投资于篮球运动员姚明所能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性的回报,如果企业能专业化、规模化地开发一系列与姚明有关的产品并获得市场回报,则成功地创造了姚明的商业价值。

另外,市场需求和产品/服务的商业价值的开发利用常常是互相促进的。不仅市场需求能带来商业价值的实现,商业价值的发掘和利用也能进一步引起更多的市场需求。比如一部电影《指环王》满足了人们对于魔幻世界的向往和探知,但同时又为电影的拍摄地——新西兰带来了众多的旅游者和翻倍的旅游收入。同样,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相应带来了各类运动场馆和交通设施、旅游住宿场所等的建设需求。

综上分析,其特点归纳如下:

6.2.1.1 消费需求的满足性

无论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还是马歇尔的效用价值论,都认为商品的价值在于其对人们需求的满足性,如果不能满足消费需求,那么就不存在任何价值,这对于竞技体育同样适用。竞技体育作为普通的商品,其主要属性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就表明竞技体育具备了价值,然后再根据对消费者需求的满足程度来决定其价值量。一场球赛如果有观众去观看,就说明了它能够满足这些观众的需求,也就具有了价值,观看的观众越多,其价值量就越大。

6.2.1.2 商业性

所谓商业价值,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在商业化活动和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的价值。在竞技体育产业化的进程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产品交换等环节中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竞技体育产品就是在市场中通过各种商业手段(例如广告、名人效应等促销沟通),在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环节中实现其商业价值的。竞技体育价值的商业性还体现在竞技体育产业化进程中,因为竞技体育产业化运作过程中,商业化程度也将逐渐增大,竞技体育产业商业价值的商业性也将越来越明显。目前国际上竞技体育的发展正向着商业化发展,四年一次的、体现最高层次的竞技水平和影响最大的奥运会,不仅是一场体育盛会,也是一场商业盛会。

6.2.1.3 价值主体的多样性

结合前人的研究和竞技体育产业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竞技体育能够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对于不同的主体,竞技体育具有不同层面的价值。对于运动员来说,竞技体育不仅具有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的价值,还能为运动员带来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利益,比如工资、奖金、荣誉等;对于俱乐部来说,作为竞技体育的经营机构,竞技体育同样可以为他们带来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当然主要是经济价值方面;对于国家和地区来说,竞技体育主要表现为社会价值,如提高国际地位、弘扬精神等方面。当然,随着竞技体育产业的发展,也会创造出国家和地区层面越来越大的经济价值,带来越来越多的商业价值。

6.2.1.4 持续、增长性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均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大众对竞技体育的消费需求必然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更多的潜在需求向有效需求转变,这是作为享受、发展型服务消费的特点之一。但是,市场需求的增长虽然增加了竞技体育的商业价值,但并不意味其带来的经营收入一定能高于成本并使企业获利,对企业来说,竞技体育商业价值的增长并不意味其肯定能达理想的规模,投资经营的风险不能低估。

6.2.1.5 边界模糊性

由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的边界不易准确界定,各种经营收入更难统计汇总,加之从资源、组织和赛事角度,从企业、产业和区域中社会角度出发,其经济价值和商业价值又是呈交织、叠加状的,专业性企业和非专业公司均可涉足竞技赛事的商业活动,因此,其商业价值的分析、估测非常困难,很难准确设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6.2.1.6 波动与不确定性

竞技体育产业的收入来源复杂,消费需求又有不迫切性,同类竞技项目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受欢迎程度不一,影响消费、收入的因素不仅来自外部环境,也受产业内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无论从竞技资源、组织和赛事还是从整个产业出发,其商业价值均可能表现为经常性的波动状态,表现为较明显的差异。因此,投资经营竞技体育产业的收入与回报不易确定,风险较高,这要求企业在赢利目标以外,还要具有非赢利性动机和企业内财务转移支付的意识,机会成本、影子收益等概念就充分用于项目商业价值的评价之中。

6.2.1.7 赛事属性及政府作用

在一般情况下,赛事的种类、竞赛的级别等赛事属性与其商业价值是密切相关的,竞争与观赏性强、赛事级别高的项目,其商业价值较大。如果赛事的商业价值不足,投资经营主体的动机不强,此时就要视政府的意向而定。

在竞技体育商业评价中,政府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由于竞技体育不仅具有商业价值,还具有非商业化的经济价值和良好的社会价值,政府对竞技体育项目会给予必要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当竞技体育项目的市场需求和商业价值达不到专业经营和产业化发展要求之际,有无政府的支持便成为投资经营主体作决策时的重要依据之一。比如,如果上海市政府不直接支持F1项目,2004年该赛事的票务收入就达不到3亿元人民币,类似的情况还有上海青浦区境内的青少年教育基地——“东方绿洲”,即政府的意向和项目的旅游功能结合,其商业价值便达到了专业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的规模。

竞技体育产业的商业价值首先应该是一种价值,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观点出发,这就意味着竞技体育产业商业价值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集合,就是说首先要论述竞技体育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只有在竞技体育具有价值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对其商业价值进行探讨。

显而易见的是,竞技体育是属于非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论述的是物质产品劳动的价值问题,没有现成的对非物质产品劳动价值的具体论述。但是,以劳动价值论为指导,参照马克思在考察物质生产领域时提出的原则,结合竞技体育的实际情况加以研究,是可以对竞技体育的价值进行说明的。

竞技体育作为一个提供竞技体育赛事服务的生产劳动过程,本质在于服务,体现在生产服务、提供服务并进行交换服务的过程中,所以在认知竞技体育商业价值特点的同时,要区分其价值实现的“服务过程”。

竞技赛事及其相关的活动,就是一种提供给观众进行欣赏、发泄和寄托感情的、以活动形式存在的服务,与歌舞表演性质类似。从本质上讲,竞技体育产品并非指竞技体育活动本身,而是通过竞技体育市场所提供的服务,只有这类服务才能通过交换实现竞技体育产业的商业价值。而竞技体育活动本身只是劳动的过程,是评价竞技体育产业商业价值的来源。

在观看体育赛事的过程中,观众消费的并不是运动员的劳动过程,而是消费这种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这种服务的使用价值特点是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在时间、空间上的一致性,在体育比赛的过程中,赛事的生产与赛事的消费同时同地发生,生产者、提供者和消费者可以互动,一起来完成整个生产消费过程。

只有明确认清竞技体育的服务的本质,才不会混淆本研究内所讨论的竞技体育产品的概念,才能对竞技体育产业的商业价值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