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整合竞技体育与相关行业的资源,凸现产业链各环节的商业价值

7.3.2 整合竞技体育与相关行业的资源,凸现产业链各环节的商业价值

我国竞技体育的有效需求均量不大,相关配套服务的市场需求也不大,因此,竞技体育项目的产业化发展不能铺开,与竞赛项目有关的中介服务也不宜过快增长。比如,2004年中超联赛的转播权由上海东方卫视独家买断,成交价超过1亿元,这原本是一个好的现象。但上海不仅有东方卫视,还有上海电视体育频道,在上海可以收看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此外还有一大批专业和非专业报刊传播赛事信息。这样,在赛场、电视转播、广告中介和赞助商合作等环节,有限的收入即商业价值同样被分流了,均难以超过各环节的经营成本或降低了机会成本,结果导致有关各方都不满意。因此,整合竞技体育与相关产业的资源,重点也是控制商务作用方的数量尤其是同类服务主体的数量,根据竞技体育市场与产业的发展过程,允许和引导更多的相关服务企业进入该领域。在这方面,市场自发的力量和政府的引导力同样重要,且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