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在当代国际法体系中,国际法上的行为者原则上只有主权国家。但随着经济全球化所引发的一系列全球问题,以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超越国家界限的市民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国际法上一股重要力量[1]。具体到知识产权领域而言,非政府组织通过影响政府组织、国家的决策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例如,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并积极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专业的观点影响着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立法和司法组织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实践。(https://www.daowen.com)

TRIPS协议签订以后,非政府组织通过自身的积极参与日益影响着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尤其是在医药健康和生物多样性领域发挥了突出作用。例如,非政府组织和发展中国家密切合作,敦促TRIPS理事会就药品获得知识产权问题召开特别会议,以消除发展中国家因药品专利保护对公共健康问题所产生的消极影响。非政府组织的积极行动引起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关注,该委员会就TRIPS协议与人权的关系问题召开了专门会议并提出解决方案。在非政府组织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下,《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最终得以通过。又如,非洲统一组织(The 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第三世界网(the Third World Network)和可持续发展机构(the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积极推动非洲国家在享有和利用生物资源以及地方社区知识的示范立法工作,以此向世界展示非洲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立场。目前,全球约有几百个非政府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着广泛的活动。非政府组织,继国家与企业之后,正成为影响全球知识产权政策的第三种力量,成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合作伙伴,成为制约美国和欧盟主导下的国际知识产权格局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