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的基本构成
罗伯特·麦基给场景下的定义相对全面,他提出:“场景是指在某一相对连续的时空中通过冲突表现出来的一段动作,这段动作根据至少一个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感知的重要性的价值改变了人物生活中负荷着价值的情境。理想的场景即是一个故事事件。”[3]
可见,场景作为最基础的叙事单元,构成了电视剧叙事的最小细胞,正是细胞“活性”特征决定了电视剧的生命力。
场景的基本构成包含以下三层要素:
第一层,物理空间要素。物理空间要素即故事发生的环境,不同于小说叙事可以淡化或隐藏叙事空间,电视剧影像叙事需要有明确的物理空间依据。典型的场景空间是故事发生的地点,是电视剧人物得以存在的前提,也是电视剧叙事美学的重要表征,一些电视剧的题材和剧名就直接体现了剧情场景与剧情内容之间的内在关联,比如《大宅门》《乔家大院》等,使场景成了电视剧审美的重要意象。
第二层,冲突情节要素。场景设置的核心任务是冲突元素和动作要素交互作用形成故事情节,人物带着既往的冲突状态和动作任务来到某一场景中,在既有条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或者新要素(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激发下形成新的冲突心理,进而发出相应的动作,完成本场景的情节叙事任务,让人物形成新的冲突状态和动作期待。美国三位学者M. J. 波特、D. L. 拉森、A. 哈思考克、K. 奈利斯在《叙事事件的重新诠释——电视叙事结构分析》[4]一文中提出电视连续剧核心场景的六大功能,分别是动荡(打乱生活平静导致后续情节发生)、阻碍(引入某一对立方)、复杂(新情节线索让情境复杂化)、对抗(主人公与对立面相遇)、危机(反对力量进入冲突,形成情节转折点)、大团圆(危机结束,平静得以恢复)。这六大功能划分较为全面地体现了场景叙事中“冲突—情节”的交互作用,在电视剧叙事的场景(尤其是核心情节)中,会出现症结性叙事时刻,迫使人物和事件在冲突中斗争和选择,朝着观众期待知悉的方向发展。
第三层,戏剧价值要素。每一个场景都有属于自己的戏剧价值目标,这是衡量场景重要性与否的关键,戏剧价值目标小的场景,在情节序列中的重要性也小。衡量一场戏是否具有戏剧价值,不是看它提供的信息量大小(包括人物动作量和人物本身的信息量),而是看在冲突和动作双重支配下价值(人物价值状态和剧情价值状态)的变化。可见,从电视剧叙事的总体角度看,戏剧价值是整个场景叙事的灵魂,是剧情发展的重要表现。没有戏剧价值,一切物理空间的精心安排、冲突情节的精巧铺排,都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