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列戟壁画

五 列戟壁画

在昭陵发掘的15座壁画墓葬中,段蕑璧、新城长公主、韦贵妃、阿史那忠墓绘有《列戟图》,兹将四墓《列戟图》的位置及列戟杆数列表如下:

为了探索方便,再列举陕西省境内已发掘的6座唐代壁画墓葬中的《列戟图》情况如下:

[1] 陕西省博物馆、文管会:《唐李寿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9期。
[2]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咸阳唐苏君墓发掘》,《考古》1963年第9期。
[3] 陕西省博物馆等:《唐章怀太子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7期。
[4] 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唐永泰公主墓发掘简报》,《文物》1964年第1期。
[5] 陕西省博物馆等:《唐懿德太子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7期。

续表

[1] 贺梓城:《唐墓壁画》,《文物》1959年第8期。
[2]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惠庄太子李㧑墓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7页。
[3]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嗣虢王李邕墓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55、60页。

在宫殿、府署、庙社、帝陵前列戟,是唐代一项重要的等级制度,但在考古上,目前只发现昭陵献殿前、北司马门前两处有列戟廊,其他地方尚未发现与列戟有关的遗迹。这里,结合唐墓壁画中的《列戟图》,介绍一下我国封建社会列戟制度的形成及唐代列戟制度的基本情况。

戟是我国古代一种进攻型长兵器,合戈、矛为一体,可以直刺和横击。因为战车具有极强的冲击力,所以,戟最适宜和战车配合使用,以发扬它直刺和横击的威力。故而,自商至秦,它和战车犹如战场上的“亲兄弟”一样,形影不离,占尽风流。但是,任何一种兵器,都受战争其他条件的制约,要适应战场上情况的变化。西汉时,中原王朝的主要作战对象是北方匈奴,匈奴人善骑射,来去如影。西汉王朝为了适应和匈奴的战争,摈弃战车,甲骑具装异军突起,这就要求兵器以直刺见长,所以,戟很快被长矛所取代,此后,一直到冷兵器时代结束,矛都是战场上最常见的兵器。戟虽自汉以后,在战场上居于次要地位,但因其有着极其辉煌的历史,仍为统治阶级所偏爱。汉时,帝王和贵族就喜欢让卫队持戟护卫,并在宫殿或居寝设兵栏,在兵栏上陈列戟、矛等兵器,以显示其尊贵的政治地位和强大的军事实力。虽然还没有形成制度,却为后来的列戟制度做了准备。从考古资料来看,早在北朝时,一些贵族墓葬壁画里已开始表现墓主生前府邸的列戟情况。如河北磁县东魏茹茹公主墓(550年建),在墓门外东西两壁各绘戟12杆,共24杆[24];河北磁县湾漳北朝墓(550~557年建,疑为北齐文宣帝高洋墓),在墓门外东西两壁各绘戟10杆,共20杆[25]。列戟成为制度最晚在隋初就已形成。洛阳博物馆藏隋段济墓志载,开皇元年(581),段济“以勋授上开府仪同三司,庭列棨戟,门施行马”。说明开皇元年,庭列棨戟已成为一项表示官员身份等级的具体制度,并且所列之戟,已为木制,成为纯粹的仪仗用品。这种在庭院列戟的形式,唐初仍偶尔在用,例如李寿墓壁画反映的列戟情况。但从史书的记载来看,隋文帝初年,已规定列戟于门外,《隋书·柳彧传》说,隋文帝初年,“时制三品已上,门皆列戟”,并载:“左仆射高颍子弘德封应国公,申牒请戟。彧判曰:‘仆射之子更不异居,父之戟槊已列门外。尊有压卑之义,子有避父之礼,岂容外门既设,内閤又施!’事竟不行,颎闻而叹服”[26]。这条史料虽未说明官阶与列戟杆数的关系,但却能够表明这么几点问题:首先,列戟的位置已基本固定在府邸最高大的头道门前,因列戟于此,故此门亦称“棨戟门”。《长安志》载,延康坊东南隅有静法寺,为隋开皇十年(591)左武候大将军窦抗所立,“寺门拆抗宅棨戟门所造”[27]。其次,三品以上的官吏,门前可以列戟,但需要申请。再次,一家有数人够列戟资格,但仍只能按最高品阶对应的杆数列戟一套。这一条,似乎并未成为绝对不能逾越的定制,唐代有门列双戟的记载,但在当时,算是一种特别的照顾。从考古资料来看,隋代贵族墓葬壁画中绘制列戟颇为普遍。如隋代秦州刺史韦协墓(建造具体年代不详),在第一天井东西两壁均绘列戟,但因残损过甚,杆数不明[28];又如陕西潼关县税村隋代大墓(建造具体年代不详,疑为废太子杨勇墓),在墓门外两壁各绘戟9杆,共18杆[29]

唐代前期,受魏晋遗风影响,讲究郡望门第,所以列戟制度很快完善起来。《新唐书·太宗二十一女·襄城公主传》载,太宗长女襄城公主下嫁萧锐,有司请求为公主和驸马建造府第,从萧府搬出。襄城公主辞曰:“妇事舅姑如父母,异宫则定省阙,止葺故宅,门列双戟而已。”[30]意思是在萧府门前按照萧家在朝为官者最高的品阶和公主的品阶所对应的列戟杆数列两套戟就行了,这样同样可以把公主的尊贵表现出来。由此而观,初唐时列戟制度已对杆数有了明确规定。的确如此,唐代的列戟制度在文献里也有比较详尽的记载。《大唐六典》载:“凡太庙、太社及诸宫殿门,东宫及一品已下、诸州门,施戟有差。凡太庙、太社及诸宫殿门,各二十四戟,东宫诸门施十八戟,正一品门十六戟,开府仪同三司、嗣王、郡王、若上柱国柱国带职事二品已上及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大都护门十四戟,上柱国柱国带职事三品已上、中都督府、上州、上都护门十二戟,国公及上护军带职事三品、若下都督、中下州门各一十戟。”[31]《新唐书·百官志三·武器署》也有类似记载,云:“凡戟,庙、社、宫、殿之门二十有四,东宫之门一十八,一品之门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护之门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护、上州之门十二,下都督、下都护、中州、下州之门各十。”[32]用以上史料所载唐代列戟制度中品阶与列戟杆数的对应关系和唐墓壁画《列戟图》反映的品阶与杆数的对应关系相比较,有些相同,有些则不同。出现差异的原因,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本身也有变化,二是可能由于画家草率所致。因为画家不是礼官,对于繁缛的礼仪制度不甚明了,创作时盖取大意。

【注释】

[1](唐)杜佑:《通典》卷一百七《礼六十七·开元礼纂类二》,中华书局,1988年,第2778页。

[2]《通典》卷一百七《礼六十七·开元礼纂类二》,第2788~2790页。

[3](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四十五《舆服志》,中华书局,2011年,第1935页。

[4]《旧唐书》卷四十五《舆服志》,第1957页。

[5]《全唐诗》(增订本)卷二二〇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第2326页。

[6](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一九曹子建《洛神赋》,中华书局,1977年,第270页。

[7]《文选》卷一九曹子建《洛神赋》,第270页。

[8]《文选》卷一九曹子建《洛神赋》,第271页。

[9](北魏)杨街之撰,周振甫释译:《洛阳伽蓝记校注今译》卷五,学苑出版社,2001年,第154页。

[10](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十二下《羃䍦》,中华书局,1955年,第585页。

[11]《唐会要》卷二十六《命妇朝皇后》,第493页。

[12](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八十三《诸帝公主·太宗二十一女·新城公主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3649页。

[13]《新唐书》卷二十四《车服志》,第532页。

[1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条,中华书局,2012年,第6360页。

[15]《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贞观四年三月条,第6185页。

[16](唐)吴兢编著:《贞观政要》卷五《诚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83页。

[17](唐)魏徵等:《隋书》卷八十四《北狄·突厥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1864页。

[18]《全唐诗》(增订本)卷二二四杜甫《房兵曹胡马诗》,第2399页。

[19]《全唐诗》(增订本)卷三九一李贺《马诗二十三首(四)》,第4417页。

[20]《全唐诗》(增订本)卷三九一李贺《马诗二十三首(二十三)》,第4417页。

[21]《全唐诗》(增订本)卷二二〇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第2326页。

[22](梁)刘勰撰,王志彬译注:《文心雕龙》,中华书局,2012年,第511页。

[23]《全唐诗》(增订本)卷二一六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第2252页。

[24]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东魏茹茹公主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4期。

[2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磁县湾漳北朝壁画墓》,科学出版社,2003年。

[26](唐)魏徵等:《隋书》卷六十二《柳彧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1481页。

[27](宋)宋敏求、(元)李好文:《长安志 长安志图》卷十《延康坊》,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331页。

[28]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隋韦协墓发掘简报》,《文博》2015年第3期。

[29]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潼关税村隋代壁画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5期。

[30]《新唐书》卷八十三《诸帝公主·太宗二十一女·襄城公主传》,第3645页。

[31](唐)李隆基撰,(唐)李林甫注:《大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92页。

[32]《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武器署》,第1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