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的定义与特征
从广义上来说,联盟是一群人的联合行为,这群人采用集体行动的方式,旨在取得比单独行动更可观的互惠成果,由此巩固自身的地位。然而,不是所有个人联合都可以称得上联盟。联盟不仅仅是为了协调行动而形成的协作小组。联盟“在本质上具有政治性,形成联盟是为了制衡比自己更大的群体。它是由一群个体组成的特殊关系网络,其目的是在某一特定问题上坚持一个特定立场”。
联盟是一个内部互相作用,权衡利弊后建立,不受形式结构约束,内部没有具体架构,旨在解决联盟外部问题,依靠成员团体协作的团体。但这个相当具有限制性的定义很难解释类似政治领域或家族范畴内的其他联盟体系。
如此一来,基于这个概念,联盟必然是暂时性的,一旦问题解决,联盟就会瓦解。此外,这个定义排除了建立正式组织架构(领导的选择等)来管理联盟的可能性。
联盟的目的是提高联盟者在谈判中的地位。谈判者加入联盟并不仅仅是为了共同度过美好时光,而且是为了加强或巩固自己在谈判中的影响力。联盟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联盟者知道,他们将共同拥有更强的力量来迫使其他各方屈从于自己倡导的目标。
联盟在使谈判朝对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时,有一部分能力取决于联盟的规模,但不仅限于此。
通常来说,与人数更多但影响力较小的个人组成的联盟相比,由少数几个拥有较大影响力的个人组成的联盟更强大。而且,规模过大的联盟通常缺乏协调性,联盟伙伴越多,越难就目标达成共识,联盟内部产生分歧的风险也越大。规模中等且影响力足以实现其目标的联盟是最常见的。
当联盟形成后,成员就会开始追求共同利益。这不仅意味着成员的行为会损害非成员的利益,也意味着成员会将联盟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现实情况并不总是那么简单。当联盟做出的决定与成员个人利益或信念冲突时,成员会面临两难的困境:他们或是一往无前支持联盟(冒着个人处于弱势的风险),或是从联盟中退出(冒着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