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食可足”中的“军食”之义
三、“军食可足”中的“军食”之义
孙子《作战》篇中讲“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请问其中的“军食”是指什么?让我们先看看已出版的一些书籍中是怎么解释的,然后再看看它们为什么不准确!
善于用兵的人,兵役不用再次征集,粮秣不用频繁运输。军需从国内取用,粮秣就敌国征发。这样,军队的粮食就可以足够啦。(《今译新编孙子兵法》,郭化若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3页)
善于用兵作战的人,不再按收纳赋税的要求追加征兵数额,粮秣也无须反复运送;武器装备从国内取用,粮秣在敌国就地解决,这样军队的食用就得以充足供应了。(《十家注孙子兵法译注》,盛瑞裕等译,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
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兵员不再次征集,粮秣不多次运送,武器装备从国内取用,粮食饲料在敌国补充,这样,军队的粮草供给就充足了。(《孙子兵法新解》,施芝华著,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4页)(https://www.daowen.com)
善于用兵的人,兵役不多次征集,粮草也不多次运送,先从国内取用军事物资,再从敌国获取粮草,这样军队的供应就充足了。(《孙子兵法研究与应用》,褚良才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页)
从上述可以看出,皆把“军食”解释成“军队的粮食”、“军队的粮草”或“军队的供应”。所述“粮草”、“粮食”或“供应”,应当是提供给军队消耗的一些物品。“粮草”、“粮食”皆可以解释成军内人员或战马所要吃的粮食;“供应”则拓宽了这种解释,它不仅可以包括人马所要吃的粮食,还可以包括《作战》篇开头讲的“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等对军内消耗性物资的补充。但不管如何解释,皆是将“军”作为“食”的定语来翻译,把“军食”说成是“军”的“食”。这个不对,应当把它说成是“军”和“食”。
我们人类产生了语言现象,在讲话过程中使用因果关系是让听的人或看的人能理解关系前后的逻辑,这种逻辑关系应当是严
密且符合人们思想交流习惯。例如,有人对你说:“爷爷、父亲、女儿一起去四川九寨沟旅游了,(所以)女儿是要回来的。”你会感到他没把话讲清楚,于是会问:“爷爷和父亲呢,他们要不要回来?”如果我们把后半句讲成“他们三人是要回来的”就清楚了。《作战》篇中这句话,“故”表示了一种因果关系,关系之前孙子讲了三件事:一是“役”;二是“用”,三是“粮”。关系之后只讲“军食”可以怎样。按照关系前后应相一致来理解,“食”显然对应着“粮”,而“军”则应推定为是做完“役”和“用”这两件事的结果。其中役”是让民从军,就是建一支军队需要多少老百姓参军。“用”就是给参军的老百姓提供武器、装备,以及其他除了吃以外的物资。总之,“军食可足也”应是指“军队的人员总数量及其所需配备各项物资以及粮草就可以充足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