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失效、安全因数和强度计算

2.1.6 失效 安全因数和强度计算

(1)极限应力:材料的两个强度指标σsσb的统称,用σu表示。

(2)许用应力:以大于1的因数除极限应力所得到的结果,用[σ]表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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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n是一个大于1的因数,称为安全因数;对于塑性材料,σu采用σsn采用ns;对于脆性材料,σu采用σbn采用nb

(3)构件轴向拉伸或压缩时的强度条件:σ=FN/A≤[σ]。

(4)强度条件应用:强度校核、截面设计和确定许用载荷。

(5)在工程问题中,如果工作应力σ略高于[σ],但超出的部分不足[σ]的5%,一般还是允许的。

(6)安全因数的选取:目前在一般机械制造中,在静载荷情况下,对塑性材料,可取ns=1.2~2.5;脆性材料,取nb=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