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 树种规划

0.9.1 树种规划

园林树种的规划是园林绿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只有科学合理的树种规划才能体现最佳绿化效果。某地区的园林树种规划工作,应该在环境调查和树种调查的基础上,同时考虑绿化效果、绿化目的等因素。此外,树种规划本身还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对园林建设要求的提高而变化,因此树种规划也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做适当的修正补充,以符合新的要求。园林树木的利用应根据其观赏功能、特性等合理地进行。在应用现有的园林树木的基础上,应合理地开发利用园林树木资源。

(1)重视“适地适树”的原则 适地适树是指根据气候、土壤等生境条件选择能够健壮生长的树种。规划中必须考虑到该地区的各种自然因素,如气候、土壤、地理位置、自然和人工栽植等因素。通常选用“乡土树种”,可以保证树种对本地自然条件的适应性。但是并非所有的乡土树种都适合作园林绿化用,必须根据园林建设的需要选优汰劣。

“适地适树”在园林建设中应包括更多的含义。除了生态方面的内容以外,还应包括符合园林综合功能的要求。因此,既应注意乡土树种,又应注意已成功引种的外来树种并积极扩大外来树种,在扩大引入外来树种的同时又充分利用乡土树种。在城市的建设发展中,众多的建筑之间形成大量的小气候环境,这些小环境为引种更多的树种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注意特色的表现 地方特色的表现,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当地著名的、为人们所喜爱的某些树种来表示;另一种是以某些树种的运用手法和方式来表示。在树种规划中,应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几种在当地生长良好而又为广大市民所喜爱的树种作为表达当地特色的特色树种。例如有刺槐半岛之称的青岛,可将刺槐作为特色树种之一。南昌可将香樟和杜英作为特色树种,北京可将白皮松作为特色树种之一。在确定该地的特色树种时,一般可从当地的古树、名木、乡土树种和引入树种并且在园林绿地里确实起着良好作用的树种中加以选择,而且应当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

(3)注意园林建设实践上的要求 在园林绿化时,人们希望在短期内就可产生效果,所以常常种植生长快、易成活的树种。随着时间的推进,就会不满足于最初的设计构想,因此曾有“先绿化后美化”“香化、彩化”“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甚至是“四季有花”等口号。在作树种规划时必须考虑到园林实践问题,既应考虑树种的生长速度——速生树种与慢长树种的合理搭配、落叶树与常绿树的搭配,又要考虑到乔木、灌木、藤木以及具有各种特殊功能的树种的搭配,既要照顾到目前,又要考虑到长远的需要。

树种规划的目的是为园林建设服务的,必须有科学性和实用性,所以最终应按园林用途进行归类才能完成规划工作。

根据该地的树种规划,园林规划部门可按本地的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估算出树种用量,而苗圃则可根据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分批分期地育苗、出圃以及引种等,当然苗圃的发展计划也应有一定的弹性范围。总之,做好树种规划后就可使园林建设工作少走弯路、避免浪费、避免盲目性,可以有效地保证园林建设工作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