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免疫之毒

第三节 免疫之毒

免疫反应指人体对病原体或异物通过免疫系统时做出的防御反应。当病原体或异物侵入人体后,激化人体内的淋巴细胞产生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免疫反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免疫反应含机体对抗原产生免疫应答的全过程,包括抗原对机体的免疫诱导、免疫细胞间相互作用以及免疫效应物质(致敏淋巴细胞、抗体)介导的效应反应。狭义的免疫反应指免疫应答的效应阶段,即指免疫应答过程中所产生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与相应抗体特异性结合所发生的一系列反应(图2-8)。

图2-8

免疫反应分为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体液免疫是指体内的B淋巴细胞被抗原刺激后产生全身或局部性的抗体。体液免疫反应实质上就是抗原抗体反应。细胞免疫是指体内的T淋巴细胞被抗原刺激后产生细胞毒作用。两种免疫,前者能中和毒素,后者可杀灭病原体,所以正常的免疫反应对人体是有益的。

但是在生活中有时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的人吃了鱼、虾、蟹等食物后,会发生腹痛,腹泄,呕吐,或皮肤奇痒难熬;有的人吸入花粉或尘土后,会发生鼻炎或哮喘;有的人注射青霉素后会发生休克,这些都是过敏反应的表现。过敏反应实际上是机体的一种过强的免疫反应。过敏反应是指已免疫的机体再次接受相同物质的刺激时所发生的反应。其实是机体第一次接触抗原物质后,产生了抗体,再次接触抗原物质,抗原物质与体内特异性抗体结合后由肥大细胞、嗜碱粒细胞释放大量过敏介质而造成的一组临床症候群。在过敏反应中,第一次免疫过程产生的抗体和激发阶段产生的过敏介质,如组胺、白三烯等就可以看成人体产生的免疫垃圾。如果机体能清除初次免疫产生的抗体,或者阻止致敏的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产生过敏介质,就不会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皮肤奇痒等过敏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