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的理论基础
(1)以中医脏腑学说理论为基础。一切疾病,皆是脏腑生理功能失调的反应,而脏腑学说理论又是中医基本理论的核心。脏腑通过经络沟通内外、表里、上下,联络五官九窍、四肢百骸,组合成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病自内生,必会通过脏腑经络和所属部位而显现于外;病由外致,必会通过经络而传之于内(脏腑),故《灵枢·本脏篇》云:“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脏,则知所病矣。”所以,无论何病皆可视其外应(皮部)而察之于内(脏腑)。凡疾病的治疗皆本于脏腑,一切从脏腑出发,是刮痧治病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刮痧疗法的理论基础,辨证论治离不开脏腑。外治之理,皆本内治之理,法异途归,其理则一,所以外治作用力也离不开脏腑,离则偏,合则切。刮痧作用于体表,通过刺激皮肤反应点,痧痕透泄病邪于外,又通过经络和神经传导和反射作用而传导于内,应之内脏,使之失调的脏腑生理功能得以恢复正常,其病自愈。
(2)以中医经络学说理论为指导。《灵枢·刺节真邪篇》云:“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切而循之,按而弹之,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灵枢·官能篇》又指出:“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在临床中,这都是针灸医家必须遵循的治疗准则。刮痧疗法也不例外,也应以中医经络理论为依据。取穴或取相应部位刮治,都离不开经络,所以循经取穴,察虚实、视应动、知寒温、明经络都是刮痧治病取穴施治的基本准则。
(3)“皮部论”是刮痧治病的着眼点。刮痧疗法属外治法之一,是通过施治于人体之体表皮部来达到治病之目的。传统的针灸医家在应用经络诊治疾病时,重点是取相应经脉的穴位,而刮痧疗法则重在穴位的皮部。因为穴位代表的并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面,确切地说是一个立体的部位,这也同样是皮部的表现。除经穴外,常可发现阿是穴(无定位,随处皆可出现),即使是经穴,生病时所在位置也往往发生改变,通过诊察皮部以确定反应的穴位,从而判断变动的经脉。病有好转,“穴”也随之换位置,称为穴位的变动。这微妙的变动很少会离开相应的皮部,一般是在该经脉相应的皮部范围内变动。加之刮痧疗法作用面积大,往往不是一个穴位,而是几个腧穴的综合效应,即使变动也不离其宗。其一,病理性反应点(即痧象)都出现在相应的皮部(尤背部为多见),取其施治则恰切其病;其二,所谓阿是穴,按其皮部有压痛点即是;其三,凡本脏腑和本经络之病变,皮色变异(即痧象)皆不离本脏腑经络之面(皮部)也;其四,凡此四者总不离皮部的范围。所以说皮部是刮痧疗法的着眼点,道理也在于此。
《素问·皮部论》云:“欲知皮肤以经脉为纪者,诸经皆然。”“凡十二经脉者,皮之部也。”说明,皮部者,皆本源于十二经脉,是诸经在外之应也。《素问·皮部论》又说:“皮有分部,脉有经纪……其所生病各异,别其分部,左右上下,阴阳所在,病之始终……故皮者有分部。”人体,由十二经脉连接内外,内连脏腑,外络肢节,贯穿一体:每条经络各有其循行分布区域所属,因此十二经脉之外应必有十二支部、十二皮部的划分是以十二经脉的循行分布区域为依据的,即十二经脉都各有分支之络,这些络脉浮行于人体体表皮部。因此,十二皮部也就是十二经脉的反应区,脏腑经络的病变,可以在人体相应的皮部反应出来,如面部是肺胃经的皮部;阴部是肝肾经的皮部;胁部为肝胆经的皮部;背腰部是膀胱经的皮部;胸腹部是肾胃经的皮部等。人体体表之皮部按十二经脉循行分布之部位划分的十二皮部,又因为皮部是“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客也,针石缘而去之”,“审察卫气,为百病母”。因此,皮部在人体生理、病理状态下和治疗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上下同法”,即手足皆有同名之阴阳经脉的理论,将手足之三阴、三阳共十二经之皮部合而为六经。杨上善在《太素》中注释说:“阳明之脉有手有足,手则为上,足则为下。又手阳明在手为下,在头为上;足阳明在头为上,在足为下,诊色行针,皆同法也,余皆仿此。”十二皮部合为六经皮部的原理,为临床诊断与治疗提供了依据。
中医的外治法都是通过皮部实现其作用的,但拔罐和刮痧疗法比其他外治法更依附于皮部。刮痧后的刺激反应点(即痧痕),往往要数天后才吸收,对皮部形成较为持久的良性刺激,有效地达到治疗作用。如果刮痧疗法再配合其他外治法综合运用,则可进一步加强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