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口协议”

“钳口协议”

事业规模大当然也一定有它特殊的优越之处。纽豪斯滚滚不断的大笔财源,以及他对事业的直接掌握,使《浮华世界》、《纽约客》或“兰登书屋”等单位旗下的无数作家记者们,竭尽心智地到处搜集新鲜题材写出动人文章,然后换得优厚赏酬。老萨姆·纽豪斯几乎很少读他自己的报纸,但是士毅却仔细审阅每一期康德·纳斯特杂志内容,寻找不尽完美之处,立即予以纠正改进。所辖各个出版部门出版的大批书籍,他大多读过或是至少也相当熟悉。他了解、也能够鉴赏好的写作。尽管他在处理高层人事调动上经常冷酷绝情,但是由于多年来累积的阅人经验,他现在能一眼就看出入的才华,功夫颇为老练,也愿意听取一些亲近助理人员的建议。如果一个新成立的出版部门需要时间建立声誉,如果一份刚创办的杂志需要时间茁壮成长,他会大方地支援、耐心地等待。由于财力雄厚,他能轻易做到许多其他出版家难于做到的承受长期投资亏累。当今一般公众持股的媒体公司,需要好几个月才能由董事会作成的决议,士毅·纽豪斯“一言堂”的作风反而显得明快果决。从这个角度来看,他有点像赫斯特、普立策等旧时代的老式新闻大亨,能一言九鼎,随自己意志办自己的刊物。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纽豪斯成为新“百万媒体”时代(new age of Megamedia)的最典型象征——对全世界人民生活发展至关重要的大众传播资讯事业,仅只掌握在很少的几个庞大公司手里,甚至几乎完全不受社会监督。政论家、社会学家和媒体评论专家们,多年来对于愈益增长的媒体集中垄断现象不断地提示警告,并且反复强调此一现象对民主社会生存发展所造成的威胁。本·巴迪钦(Ben H.Bagdikian)在他1983年出版的《媒体垄断》(Media Monoply)一书中说,“当前的新闻媒体——非政治性贫瘠的内容冲淡了它们对社会应有的真正功能,与日益增长的集中垄断现象沆瀣一气,对商人服务的性质远远大过对读者观众的服务,而且充斥庸俗轻浮的内容。不仅威胁它们本身的未来,也威胁整体社会结构。”

大多数新闻传播媒体依赖大厂商的广告维生,像纽豪斯报系这种媒体公司旗下总编辑和发行人们,都极尽全力地避免以任何具有争议性新闻或文章,去摇撼这艘载满现实利益的大船,惟恐冒犯了一大群消费者或是有财有势的利益集团。即连曾任“报纸广告管理局”(News Paper Advertising Bureau)执行副局长的利奥·鲍加(Leo Bogart)这种广告专家都承认,整个社会文化结构已经大幅改变,寡头媒体集团的恶势力已经坐大。鲍加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美国新闻媒体日渐落入极少数人的掌控,他们手里拥有无比的力量,但对媒体的非商业作用几乎全无兴趣。媒体的主要作用变成尽量争取读者观众来销售商品,而不是传播真理、表达思想和感觉。”

到了90年代初期,有异议之士对这种现象的关怀更趋普遍。全美国98%的城市存在类似一报独占的情况,而大多数报纸则又掌握在类似纽豪斯这种大公司手里。纽豪斯因为有无尽的财源,所以能够轻易买下“兰登书屋”后又购并了“皇冠”出版公司。在购并之前,1980年“皇冠”是全国第5大图书出版公司。但是在1988年纽豪斯的“兰登”买下“皇冠”的时候,联邦司法部对此举是否违反“反托拉斯法”的问题,一点也没有警觉。事实上,新闻媒体事业里这种鲸吞豪夺现象所引起的疑虑,相当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里,为了要尽可能地予以掩饰,纽豪斯公司里有了花钱买人闭嘴的法律做法,在90年代初期,好几位替士毅·纽豪斯工作的发行人或高级编辑签下具体的“切结”合约,保证离职后某一段时间里,对纽豪斯公司的所见所闻严守秘密。在新闻界,这种做法被称为“钳口协议”。

有些人,像一度在“兰登书屋”的“龟湾”出版部(Turtle Bay Books)担任发行人的珍妮·埃文斯(Joni Evans)对这种协议并不觉得有何不妥。1993年离职之后,她说:“我不被允许谈论有关‘兰登书屋’的种种。这是我与公司的合约规定。合约上有一个时限,我不记得是多久。至少是一年吧。这是我和他们的合约,绝对是正常情形。”

但是对于一些被迫签字的人来说,这种强制闭嘴的做法让他们觉得万分委屈尴尬。曾经代表过依莉莎白·西夫顿、“诸神”出版部安德烈·希夫林和“克诺夫”出版部桑尼·梅塔的律师马丁·加柏斯(Matrin Garbus)解释说:“人们签这种合约是因为他们需要钱,因为他们得养家活口过日子。”譬如说,有关安德烈·希夫林的情况是,他的钳口合约效期是离职后的一年之内。所以,当他离开“诸神”出版部的时候,虽然新闻界把整个事件炒得轰轰烈烈,他受法律约束不得公开讲出任何一句话,甚至,当他“兰登书屋”的许多老同事们,大肆抨击他个人和他的声誉时,他也无法置词辩解。

加柏斯律师自己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专家,在替客户谈判法律合约时,他对纽豪斯公司要求这项“钳口协议”大感困扰。加柏斯律师说:“这是一种很新的东西,只是过去几年中才出现的。人们可以为了金钱而签字,取消自己依据宪法第一条修正案所应享有的权利。”

在这个新的媒体时代里,原来被新闻界同行们轻蔑的纽豪斯旗下刊物,如今摇身变成舞会中最受注目的焦点。《浮华世界》、《时尚》等风貌流行的华丽杂志,忠实反映并热烈歌颂里根主政时期社会上崇尚物欲的奢侈景象,并且,把美国新闻媒体一窝蜂追求明星名流消息的热劲推上最高潮,正经的新闻报道、严肃的新闻评论全被置诸脑后。出版了那本有关媒体垄断专书大约十年之后,作者巴迪钦说:“绝大多数媒体大老板都必然喜欢保守的共和党人,但是在80年代,他们有理由可以益加狂喜,当他们在新闻上拼命力捧里根主义之际,政府纵容并默许他们建立庞大、专利垄断的媒体王国。”当然连高层的民主党人也免不了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第一夫人希拉蕊·克林顿一张漂亮的照片,出现在1993年底《时尚》杂志封面上。纽豪斯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我们所理解的政治关系和政治偏爱。

纽豪斯和他的报刊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力主要在于:他们影响美国人民对自己和对社会的看法,所谓对自己的看法,是人们秉持的生活目标和价值观念;所谓对社会的看法,是他们在生活环境中花钱的态度。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是一个尖锐分裂的国家,收入的层次和社会的阶级,使读者接收到的资讯品质截然不同。纽豪斯有一个二分的做法,华美亮丽的杂志和精粹的出版公司,专为高收入高教育水准的少数精选读者而设计,而垄断市场的报系则以“大众”为对象,他们传统地强调赚钱第一,公共服务与新闻品质都是无关宏旨。康德·纳斯特杂志有如法国咖啡馆的典雅情调,家族旗下报纸则是大市场和购物中心的群众气氛,比较起来,士毅显然更加喜爱前者。受到利伯曼和康德·纳斯特豪华传统的影响,纽豪斯自己融入了康德·纳斯特的精英思想模式之中,他使用“高级刊物”(Class Pubilcations)一词,用以争取新一代报刊发行人所习称的“人口统计资料中受偏爱的读者对象”(demographically desirable)。他的杂志专注于某一个阶级的有钱人以及努力争取企图晋身此一阶级的人。纽豪斯运用现代化市场调查技术和新式广告手法,更新康德·纳斯特的传统精神,并且刻意地将商业内容和新闻内容,弄得模棱两可混淆不清。在纽豪斯的刊物里,很难明确说出广告止于何处,而新闻又是起于何处。

以《新奥尔良比开恩时报》为例,1992年版面上每天出现一篇专栏文章,看起来很像新闻报道,但是用稍大点的字体排印,内容介绍一些广告厂商和他们新店开张或周年庆减价等消息,不仅读者感觉十分迷惑,连报社记者们自己也弄不懂是怎么一回事。新闻界有识之士在许多美国报纸上,都发现了这一项几乎是全面性的大趋势,有时候,免不了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它正在腐蚀新闻职业的道德标准。1992年“美国工商编辑记者协会”(Society of American Business Editofand Wirters)进行了一项不署名的意见调查,75%的工商记者表示知道广告客户影响报纸新闻内容的压力日渐增加——其中45%承认广告客户的压力,影响了他们的新闻处理。《比开恩时报》工商版主编查理·布莱因(Charley Blaine)谈到报纸版面上服务广告客户的专栏时说,“我用不同的字体表示它们,否则我不会让它在工商版上出现。它的真正内容非常明显。我并不喜欢这么做,但我不能不这么做。”在这个“百万媒体”的新时代里,士毅·纽豪斯地位极高、权力极大,新闻界有识之士所有的忧心与关切,都被他凌驾于道德考虑之上的底线哲学,压抑得无声无息。

在这种广泛商业化的大趋势之下,连原来具有文坛泰斗崇高地位的《纽约客》也不能免俗。《纽约客》的工作人员,把纽豪斯带进来的新理念解释为必要的改变,杂志必须遵行才得以生存。但是这种妥协态度,无形中减退了杂志的道德标准。士毅·纽豪斯摧毁了构成《纽约客》在美国新闻界独特地位的重要精神,它表面上和蔼可亲,但实质上刚正不屈的理想主义精神,正是80年代矫情与崇尚物欲潮流的另一个受害者。

对那些关心民主社会里资讯必须自由流通的专家学者而言,纽豪斯的新闻理念与经营报纸手法,也构成他们一项严重的挑战。在纽豪斯报系里——据估计其净利应是总收入的35%——编辑和记者对采访更好的新闻、编出更好的版面,似乎全无任何压力。大多数想要改善报纸形象、改进报纸内容的编辑和记者们,通常为了保住饭碗而不得不保持沉默。有些政府官员体认到,社会上至关重要的新闻舆论工具竟被如此地强有力控制,亟思有所改进,但是,当他们继而想到报纸在言论与新闻内容上足以影响选民,于是投鼠忌器,也只好忍气吞声了。最后,一般的小市民对他们城里唯一的大报更是无能为力,只得眼睁睁地看它年复一年,予取予求地攫走无尽的财富,而任随报纸内容贫乏如故。美国能信赖士毅·纽豪斯这种传媒大亨吗?还必须容忍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