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氏家族
2026年02月28日
关于丁氏家族
江西人丁勉(于1999年病逝)养育有4个亲生子女,按顺序是,本案被告人丁小红(女,1955年10月生)、丁蔚(男,1958年生)、丁育(男,1963年生)、丁钢(男,1968年生,后改为1965年)。
20世纪80年代初,丁小红次弟丁育在家乡江西上饶经营钢铁、建材等生意,业务涉及山西、内蒙古、福建、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地。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丁育携哥哥丁蔚将生意做到海南和上海。丁小红被丁育接到上海帮助打点生意,受丁育委派,先后担任多家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案发时,丁小红是该案“被害单位”——丁育创办的上海顺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通公司”)——占51%股权的大股东。(https://www.daowen.com)
丁育的公司后来发展得很快,1992年底,丁钢也被丁育带在身边。1997年,丁育开始购买地块。2002年,丁育出资建造花旗集团大厦,该大厦后来成为丁氏家族财富的标志。丁钢没有学历和经商背景,跟在丁育身边拎包跑腿,并逐渐挂名担任一些由丁育出资注册、投资的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丁钢伪造董事会决议、股权交易协议、家人和亲戚的签名,将公司的股权和巨额资产转移到自己和儿子名下,并寻求当地有关官员的庇护,非法控制丁育在国内的公司、资产长达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