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2012年9月10日20时许,勐腊县瑶区乡沙仁村委会补角村的男子发现其下地劳动的妻子邓某仍未回家,前往田地寻找妻子未果,遂召集亲朋好友和村民沿路寻找,很快众人找到被掩埋在土里的邓某的尸体,现场就有人报警。20时50分,警方赶到案发现场。警方发现,邓某死亡时的姿势是仰面跪姿,上身的外衣不见了,下身的裤子被脱到脚踝处。在埋尸现场附近,警方还发现了一大片倒状的杂草、折断的树枝以及邓某干农活用的锄头。
因为案件发生在夜里,光线不足,不具备勘查现场条件,于是警方安排专人看护现场,尸体上空也用塑料布遮挡,避免雨水冲刷、破坏现场。次日约9时许,警方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邓某头顶有钝器殴打外伤,颈部有勒痕,阴部有明显被强奸留下的痕迹。尸体检验鉴定报告显示,邓某的头部有两处“Y”形伤口,脖子上有伤痕,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初步定性为强奸杀人,离现场不远处湍急的河水中有死者生前劳动的锄头木柄裸露于水面。
因案发现场比较偏僻,警方将嫌疑人锁定在附近村民中,于是对附近村寨18岁以上60岁以下男性做血液检测,但排查未果。警方在传唤邻村的卢荣新了解案情时,发现卢荣新的脸上、身上有多达28处伤痕和皮下出血点,但卢荣新说不清身上的伤是如何而来。警方怀疑,这些伤是其作案时留下的,遂将其作为重点嫌疑对象刑事拘留,三天后因证据不足释放。但是9月18日卢荣新再次被拘留,直到21日凌晨被送往看守所,这时警方已经拿到了卢荣新的有罪供述,更重要的是,在死者生前劳作使用的锄头上,发现了卢荣新的DNA,凶手似乎就这样被锁定了……
2014年6月9日,卢荣新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损失。宣判后,卢荣新提出上诉,2015年4月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经不公开开庭审理,于2015年12月20日仍以卢荣新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损失。随后,卢荣新再次上诉。案件再次来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一次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折。(https://www.daowen.com)
原来,云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在对邓某的下身提取物及相关物证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新的DNA样本,既不是卢荣新的,也不是邓某丈夫的,而是第三人的!很快,真正作案人被锁定,原来是卢荣新同村的一名男青年——案发时年仅17岁的洪树华,检测出的DNA就是他的。
据洪树华交代,案发当天,他在山上打鸟,无意中看到在玉米地干活的邓某,遂胁迫邓某与之发生关系。因担心事情败露,他用裤带将邓某勒死后,将尸体挪到坡下掩埋。洪树华交代的作案经过与在案证据、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结果均相符,这相应地就解除了卢荣新的嫌疑。
2017年1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认定卢荣新有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原有罪判决,宣告卢荣新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年1月21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洪树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但因犯案时未满18岁,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洪树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起强奸杀人案,历时四年半终于查明,个中艰辛苦楚,却少有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