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

■评议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疑罪从无”案件,控方虽有证据支持控诉,但其证据链条存在硬伤、环节脆弱、疑点重重,且具有程序瑕疵,被辩方一一反驳。本案如此规格的证据链条,难以承受定罪之重。在经历过一审、二审、重审等数次审判程序后,本案被害人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与被告人悬于一线的人身自由交织成价值的矛盾体,考验着法律援助律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

辩护律师接受指派后,对案卷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关注每一个证据细节,发现案件事实方面的众多疑点,与此同时,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办案机关的办案程序进行了研判,找出多处程序瑕疵。以此为基础,辩护人梳理总结出系统、严谨的辩护思路和辩护意见,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二审改判杨有军无罪。

被改判无罪的杨有军和他70多岁的老母亲表示非常感谢周志远律师,并亲自向其赠送了一面锦旗。

图示

杨有军(左)与辩护人周志远律师(右)(https://www.daowen.com)

事实上,在周志远律师被指派为杨有军辩护之初,杨有军并没有太大信心。这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意味着律师几乎是“义务辩护”。杨有军想的是,律师收代理费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不收代理费打赢官司的可能性更小。他觉得法律援助只是走走法律程序而已。

不可否认,确实有少数律师因各种原因在法律援助辩护中没有尽到辩护人的责任,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辩护人接受指派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案发时间较长,卷宗较多,且已经经过三次审理程序,但案件中暴露的诸多问题仍未引起审理法院的足够重视,因而格外负责。在前三次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人杨有军及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只是量刑过重,并没提出过无罪的观点,本案辩护人基于对案情的分析、对现有证据的解读,坚持做无罪辩护,并自费竭力收集对杨有军有利的证据,让本没有与辩护人建立信任的杨有军刮目相看。

本案辩护人认为,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尤其是重审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除了具备一定的办案经验和一定的经济实力外,更要有热爱公益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政治素养,办理每起法律援助案件都要依靠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表示,周律师依据此案事实和客观证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依靠的是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体现了律师恪尽职守的品格。他从细节出发,认真履行了律师的辩护职责。而且,他将法律援助案件由死缓做成无罪,彰显出律师在法律援助案件中的责任感、使命感、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