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相关生效判决确认涉案款项皆为民间借贷纠纷
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下,高利贷常常导致借贷者家破人亡,严重摧毁实体经济活动,山东于欢案就是典型。在本案中,涉案借款利息在月息5分以上,远远高过普通借贷情形,说明毛奕博与王佳晶及朱连文都是以借贷为目的而交付财物,均明知不是买卖房产,没有产生错误认识。省内其他法院生效判决显示,毛奕博与其他主体以买卖商品房为担保的借贷行为并未被认定为刑事案件: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绥中法民三民初字第6号、第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大连浩云公司将已抵押或买卖的房地产又以买卖的形式抵押给毛奕博。(https://www.daowen.com)